秀书网>穿越小说>明末之大国崛起>第一千一百一十四章 转轮手枪的威力
  对于敌军如此迅速的射击,让李过大吃一惊,但此时他已经没有后退的可能,只有努力向前,更何况对方的骑兵数量较少,李过还是有必胜把握的。剧烈的撞击声不绝于耳,双方骑兵的对冲,立刻引来一阵混乱,骑兵和战马相继倒地,被随后而至的队友踩成肉泥。

  双方骑兵绞杀在一起,立刻进入了白刃战的状态,贺人龙剩下骑兵不习惯使用转轮手枪,大多数人竟然都拿着马刀迎敌。这样的做法虽然也能发挥出自身马刀锋利的优势,但毕竟人数太少,让他们很快被压在了下风。

  “贺人龙这个笨蛋,战场上将讲什么风度,竟然不用转轮手枪。”后方观战的吴绍宽看着己方骑兵渐落下风,忍不住破口大骂起来。他哪里知道贺人龙从来不将什么风度,之所以不用转轮手枪迎敌,只是他们的固有思维使然,没有这样的习惯罢了。

  尽管没有使用转轮手枪,双方兵力又非常悬殊,但伤亡比仍旧保持在二比一,贺人龙骑兵装备的钢制胸甲和锰钢马刀,让他们在近身肉搏中同样相当强悍。比起贺人龙所部骑兵的纠缠,满桂和巴特率领的第九师稍晚于大顺军交战,但他们的战局却是从一开始就注定了。

  近两万唐军骑兵精锐,同样装备了新式的转轮手枪和转轮步枪,他们在距离大顺军两百多米外,以更加整齐和标准的动作,开始了转轮步枪的射击。对面的大顺军步兵还是老一套的接战思想,整齐的长矛兵突前,刀盾手在后掩护,不多的弓箭手准备好了在对方在靠近一百五十米内以后进行抛射,这也是他们抛射最大的射程了。

  大顺军的弓箭手尚未进入射程,唐军的步枪已经响了,密集弹雨激射而出,尽管准确率不尽如人意,但火力的密度却弥补这个缺憾。更加可怕的是采用了双动式枪机的转轮步枪可以连续射击,这几乎成为了原始版的半自动步枪。xǐυmь.℃òm

  呯呯的枪声接连响起,连续射击的骑兵们都是一口气将九发子弹全部射出,然后才将滚烫的转轮步枪放入枪袋,拔出了自己的马刀。在双方撞击的一刹那,巨大的惯性会让骑兵很难保持平衡,用双脚踩着马镫夹住马腹已经不足以维持他们的身体,一只手掌控缰绳还是非常必要的。

  在转轮步枪的连续射击下,长矛兵已经被放倒了一大片,剩下的也陷入了混乱,那犹如炒豆子般的枪声,甚至让许多弓箭手胆寒到忘记了放箭。直到军官大声的命令,那些弓箭手才如梦方醒,将手中的羽箭射了出去。

  然而唐军的冲锋速度很快,就是这样一耽搁,大顺军弓箭手已经丧失了获得战果的机会,更何况唐军甲胄齐全,并不怕普通的羽箭射击。大顺弓箭手刚刚射出一轮箭,唐军骑兵的前锋已经杀到了长矛阵前,这些久经沙场的蒙古骑兵熟练的找到阵型缺口,挥动着马刀撞了进去。

  在高速移动的战马上,杀人并不需要做什么动作,骑兵只需要将战刀平放,大约找准步兵脖子的高度即可。战马的巨大冲击力,会帮助骑兵完成杀人的其他步骤,当骑兵掠过长矛阵的时候,一连串的血光喷射而出,失去了阵型的长矛兵纷纷倒地。

  长矛兵的损失并非毫无用处,当三层长矛兵倒下之后,骑兵们的冲击力已经耗尽了,继续攻击只能依靠缠斗和高度优势了。然而这种对于普通骑兵来说属于软肋的作战方式,对于唐军骑兵来说却更加容易大显身手。

  转轮手枪被另一只空着的手拿了出来,瞄准前面拥挤的步兵开始射击。唐军历来有骑兵作战时用手枪的习惯,以前每人配备四只燧发短枪,每射击一次就要换枪,四发射击后基本没有了装弹的可能。但是现在每人配备两支转轮手枪,可以连续进行十二次射击,只需要更换一次枪支。

  最可贵的是转轮手枪采用金属定装弹,子弹可以提前排在装弹器上,等到子弹用光之后,只需按动退弹杆摆出弹巢倒空弹壳,再将装弹器上的子弹直接塞入弹巢并取下装弹夹后摆回弹巢,就可以重新拥有六次射击机会,整个装弹过程不会超过五秒钟。

  有如此利器,马刀已经退居辅助护身武器了,只有在子弹打光无法装弹的情况下,才会用来护身,而在普通的作战情况下,骑兵们更多利用起轻便好用的转轮手枪。

  后世本该成为美国牛仔的标志,现在却成了华夏骑兵的对敌利器。那些还在使用冷兵器的大顺军士兵,连明军的三眼铳也没见过几次,何时遇到过如此犀利的火器。在转轮手枪的攒射下,大顺军步兵纷纷倒地,就连躲在后面的弓箭手也无法幸免。

  这是一场工业文明对农业文明的战争,其战局必然是压倒性的。第九骑兵师的进攻,已经迅速的让大顺军右翼陷入混乱之中,随时可能出现崩溃的情况,然而兵力最为雄厚的大顺军中路,却没有办法去解救,因为迎面而来的唐军第十九步兵师已经距离只有一千五百米了。

  随着师长吴程华的一声令下,炮兵首先开火,不管是6公斤攻城炮还是2公斤行营炮,都在以最快的速度将开花弹送入对面大顺军的阵营中。接连的爆炸声响起,大顺军的阵型已经变得七零八落。

  刘宗敏勉强掌控着阵型,命令加快前进速度。他的心里非常清楚,火炮能远不能近,而且一旦双方交战很容易误伤,唐军的火炮就不会轻易开炮了。刘宗敏的想法很正确,但他忽略了唐军燧发枪的厉害,当大顺军的步兵进入唐军燧发枪射程之后,吴程华立刻命令开始射击。

  这个时代的英国龙虾兵有种战术,就是忍耐对方一轮轮的射击,一直冲到距离对方四十米的距离上,在用三排士兵同时射击。他们利用了滑膛枪射击精度低的特点,以先期的大量伤亡为代价,一直冲到对方距离较近的地方,利用更高的命中精度,对敌人发起最猛烈的射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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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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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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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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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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