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兵师的三个团组成了三个进攻集团,而在三个团中间的空隙内,骑炮营布置的两个炮兵群正在不停的射击。2公斤行营炮凭借着低平的弹道,在冲锋队伍中开出一道道血槽,然而这样的情况注定不能长久,当双方的距离在快速缩短,火炮就要退避三舍了,按照骑兵们的说法,不管火器有多么先进,最后解决问题的还是要靠马刀。
“还记得我们的口号吗?”吴之番挺立在阵前,看着越来越近的满蒙骑兵高声喊道。
“杀灭建奴,复我河山,血债血偿,不受降卒。”战士们都高喊着,这是他们加入枪骑兵师的第一天,就被灌输的作战信条。当每次思想教育的时候,老兵们都会想他们讲述崇祯二年对辽东的作战,讲述刘体仁将军麾下将士死战不退的壮烈。这样的教育已经让全师所有人的心中,都深深埋下了对八旗军的仇恨。
在北方历次作战中,第一枪骑兵师遭遇八旗军,都会不留活口的全部屠杀,而这一次他们也不会例外。吴之番的一句话,激起了全体官兵的战斗热忱,他们高喊着口号,已经做好了冲锋的准备。
“跟着我冲。”见到双方已经只剩下了三里距离,吴之番一挥手,率先冲了出去,紧接着第一团的官兵都跟着冲了出去。见到第一团发起冲锋,两翼的第二团和第三团同时发起冲锋。
火炮在骑兵发动冲锋之后就停了下来,后面的事情就要看骑兵之间的对决了。很快呯呯的枪声传了过来,不少人开始在马上用燧发枪射击,开始做对冲之前的准备。
当发现对方骑兵之中,许多人都能娴熟的马上使用燧发枪射击,阿巴泰的眉头皱了起来,他感觉这样的作战方式似曾相识,却偏又想不起来。这个时候双方的距离在逐渐接近,射击之后的唐军骑兵纷纷收起燧发枪,抽出了短枪和马刀准备近战。
当双方撞击在一起,进入混战状态的时候,枪骑兵师的官兵们熟练的挥动着马刀,同时利用燧发短枪进行支援,立刻让满蒙联军吃了大亏。看着己方骑兵纷纷倒地,而对方的代价却极其微小,阿巴泰忽然想到了答案。
“这是那支精锐的朝鲜骑兵。”阿巴泰惊呼出声。
“你说什么?”豪格被吓了一跳,他常年率军对蒙古作战,并未与吴之番交过手。当初为了牵制八旗军对北大荒可能的侵袭,吴之番率领第一枪骑兵师在松辽平原上肆虐,阿巴泰也曾经见识过几次。只不过当时吴之番所部骑兵都穿着朝鲜军服,旗帜也是朝鲜军的三角旗,所以刚才阿巴泰没有认出来。
现在骑兵师用出了他们招牌式的作战方式,右手马刀左手短枪,他立刻就醒悟了过来。提起这个骑兵师,可是给八旗军带来了不小的伤亡,当初很长时间内,八旗军诸多贝勒都是闻之色变。后来随着堡垒群的巩固,以及对俄国作战的压力,吴之番骑兵师被抽调走,才让八旗军渐渐淡忘了此事。
如今仇人再次见面,尽管第一枪骑兵师换了装束和旗帜,阿巴泰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毕竟装束和旗帜能够变化,但固定的作战方式却无法完全掩盖。
“你刚才说什么?他们是朝鲜骑兵?”豪格追问道。
阿巴泰点点头:“你记得两年前,在松辽平原杀戮我数万百姓的那支朝鲜骑兵吗?”
“当然知道,那次十五叔也差点吃了大亏,还受到了皇阿玛的申斥。”豪格点了点头。
“就是他们做的,虽然装束已经变了,但战法却没有改变。”阿巴泰冷笑道:“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他们,看来当初对我们的劫掠不那么简单,说不定大明才是幕后黑手啊。”
“这件事情必须尽快上报给皇阿玛,让他老人家定夺。”豪格说道。
“没错。”阿巴泰点点头:“不过在那之前,我要消灭这些骑兵,为我数万百姓复仇。”
“没错,消灭他们。”豪格也是战心大起,连忙请战:“让我带队上吧,保证杀光这些人。”
“先不要冲动,让蒙古骑兵去试探一下也好,我们的人非常宝贵,不能轻易伤亡。”阿巴泰没有野心又为人稳重,这也是皇太极重用他的原因。
“好吧。”豪格点点头,按耐下心中的急切,观看着作为首轮冲锋的两万蒙古骑兵,与唐军骑兵的大战。
如果说军械的精良程度,蒙古骑兵甚至连八旗军都不如,更不要提更加精锐的唐军了。他们大多是一身皮衣皮帽,近了用弯刀砍,远了用弓箭射,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尽管骑术精熟,不输于任何骑兵,但武器装备的差距确是需要血肉来填补的。反观唐军身上坚固的胸甲,弯刀砍不透强弓射不穿,而对方的火器之犀利,马刀之锋锐,却让他们望尘莫及。双方交手仅仅十几分钟,蒙古骑兵的损失就超过了一半,整条战线顿时岌岌可危。
“全军跟我走,用手雷炸出通路。”吴之番不希望与蒙古兵混战,那等于是以己之短攻敌之长,要想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胜利,他们还要尽量与对方摆脱接触才行。如今骑兵们手中的一支燧发枪和两支燧发短枪基本上都打空了,要想继续发挥优势,他们必须脱离与对方的接触,重新给燧发枪装弹才行。
吴之番率领的第一骑兵团迅速转向,同时许多骑兵在战友的掩护下,将手雷投入了蒙古骑兵中间,炸得他们人仰马翻。趁着对方因为爆炸而产生混乱的时候,骑兵师与对方迅速脱离了接触,向着骑炮营的方向撤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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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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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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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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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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