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虽然比吴淮的五百人少了许多,但战斗力却是大相径庭。此时他们悄无声息的埋伏在大路两侧,匆忙行军的农民军竟然毫无察觉。吴淮带着人正在行走间,忽然大片手雷飞了出来。轰轰的爆炸声响起,将为数不多的农民军全都裹在了一片硝烟之中。m.xiumb.com
农民军士兵们惨叫着,大声咳嗽着,向火药形成的硝烟之外跑去,希望能够离开这个令人呼吸不畅的地方,但迎接他们的却是一排排犀利的弩箭。火绳枪射击的声音太大,而且因为始终点燃着火绳,在夜间是非常明显的目标,并不适合特种部队使用。因此血狼团放弃了装备火枪,改为使用军事研究所设计的铁背双弓弩。
这种弩弓臂展只有五十五厘米,弓弦行程近七十厘米,看上去并不强悍,但因为使用了欧洲铁匠刚刚制造出来的弹簧钢作为弓背,力道却比普通大弩还要高一些,其威力足以在五十米开外洞穿任何铠甲。为了能够让特种兵形成持续不断的火力,朱聿键还凭借自己的机械学知识,特意为他们设计了弹匣和便于上弦的凸轮绞盘。
这把弩弓有两根弓弦,只要操作得当,每次射出箭矢之后,利用一根弓弦射箭的回弹的惯性,扯动另外一根弓弦,射手就能很省力的利用凸轮绞盘上弦。这样省力又方便的操作,让这种弩弓的作战效率极高。朱聿键本来打算在军中也编制一支弓弩部队的,可惜这种弩的制造工艺复杂,成本也太高这才作罢。不过朱聿键对血狼团是从来不吝惜的,所以这支部队全员都使用了这种弩弓。
在这种新式弩弓的密集攒射下,农民军士兵纷纷倒地。刚才的手雷爆炸,让所有人都混乱了起来,他们想到一旦受伤就可能被吴淮下令斩杀,再也没人肯听命令反击。
所有人心里想得都是赶快逃走,避免被杀死杀伤,不管是被敌人还是被自己人。一支军队有了这样的想法,还如何能够作战,吴淮的指挥顿时完全失灵,只能眼睁睁看着农民军被不知何处射来的弩箭击杀。
“投降,我们投降了。”见到弩箭四处飞舞,根本无法逃出去,幸存的农民军士兵纷纷扔下武器,跪爬在地上大喊投降。见到事已至此,吴淮知道自己也逃不掉了,他长叹一声也扔掉了武器。
吴淮和他的亲兵都扔下了武器,战场上已经再无抵抗的农民军士兵,弩箭的射击停了下来。所有农民军都吃惊的看着周围,那些几乎与环境混同一色的士兵,端着形状古怪的弩弓走了出来。
看到这些战士的装束与手中的武器,吴淮也是倒吸了一口凉气,他这是在跟怎样一支军队在战斗啊。他们的精锐程度,已经彻底超越了吴淮的认知,在他看来王嘉胤的亲兵,那些边卒出身的精锐已经是最强的了,现在与这些人比起来,根本什么都不是。
输给这样一支军队,吴淮一点也不觉得冤。他反而暗骂自己头脑发热,明知道对方已经发觉,还不赶快撤回去。自己以为能够以快打快,抢上一票就撤回去,也算对二当家吴延贵有所交待,他却没有想到,对方很轻松就能吃掉他所带领的这支小部队。
如今成了阶下囚,吴淮反倒放松了下来,一年多颠沛流离担惊受怕的日子,他已经过厌烦了。如今被对方俘虏,就算是被砍头总好过日夜不停的胡思乱想,面对这样艰辛的世道,他也没有什么可留恋的了。
吴淮本以为投降会受到残害,至少也会受到羞辱。没想到对方甚至连用绳子绑都没绑,直接押着他们送到了附近的一个山寨之中。这是个新立不到半年的山寨,是田见秀来到这里之后,根据附近地形重新规划而设立的。它当道而立挡住了进山的大路,其对外一侧的寨墙足有五米高,厚度也差不多。
吴淮偷眼看了一下,城墙上安置着超过十台投石车,这东西虽然不如火炮威力大,但胜在不需要火药,使用起来非常方便,甚至只需要在附近捡拾一些石头就可以使用。此外寨内四处都有工事,只要安置有弓箭手,哪怕被攻入寨中,也同样能够让敌人损失惨重。
看着这样的工事配置,吴淮不禁头皮发麻,他这才知道自己有多么的不自量力。别说是被人家歼灭了,就算他们偷袭得手攻入寨中,最后也只能落得个兵败身死而已。
就在吴淮这一路被彻底歼灭的同时,王嘉胤所率领的农民军主力已经接近了白家坪附近。作为最靠近平原地区的山寨,白家坪掌控着进山的山口。这里是进入商洛山最为平坦的地方,也是最容易让大部队通过的路线。
王嘉胤掌握着二十万大军,这么多人的移动不是个轻松的事情,不走这条大路的话,要想进入商洛上,整个农民军只能化整为零。如果是训练有素的大军,虽然那样做更容易被各个击破,但也能勉强接受,可是炮灰却是另外一回事。
炮灰几乎没有军队的凝聚力,如果被骨干人员赶着还能勉强捏合,如果化整为零就散了摊子,王嘉胤很确信大军一旦分散不用被打就消亡了。思虑再三的王嘉胤,才会想到走这条路进山,他自认为兵力雄厚,只需要以堂堂之阵正正之兵,依正道徐徐推进,必然能够以力破巧,让对方没有可乘之机。
这种想法在冷兵器时代或许是对的,但在热兵器时代,这样的想法就是自寻死路了。在王嘉胤到来之前,朱聿键已经发动白家坪的青壮,在附近山头上修建了一批临时炮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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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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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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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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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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