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等他一身臭汗的跑近一点,李闻风就态度良好的率先解释:“这道题不会,我在网上查解题过程。”
实际上在跟乔神聊天。
黄毛停下脚步,嘴上说:“你查你查。”
心道:要是考不好,一定得把这个李闻风收拾一顿。
夏诚为了配合风哥演戏,委曲求全的跟他们搬了一趟书后,这会儿再也不想去第二趟了。
外面的太阳火辣辣的,黄毛和他这个小弟还喜欢瞎指挥,夏诚不想伺候了。
李闻风仿佛听到了他的心声,说:“我同学跟我一起来整理每一科目的书籍,你们去搬剩下的吧。”
黄毛本来想说你一个人整理不行吗?
但看着地上那一堆书和揉成废纸一样的卷子,已经可以设想到要是自己这么问了,李闻风肯定说‘我得争分夺秒的学习高二课程啊’。
似乎是看出了黄毛的不情愿,李闻风说:“不让我同学来整理,你们随便留下一个人跟我整理也是一样的。”
黄毛:“……你跟你同学整理吧。”
那些书他最多就是在上面写了个名字,其他的一概不知道,甚至对那些没注明科目的卷子,都分不清哪个对应的哪一科目。
最关键的是,他的课本和练习册都不全,有些书直接被他一页页撕下来玩了。
所以只能连同小弟的书一起搬过来。
不然,也不会搬来这么多书和卷子。
乔依之最后看到李闻风传过来的‘最终成果’,眉梢唇角都带着笑。
这种不动用一兵一卒就能让敌人丢盔弃甲的手段,真的高明。
李闻风传来的最后一张照片,有高二年级的各科课本和练习册,阳光斜斜的照过去,还能看到男孩子劲瘦手腕在桌面上投射下来的影子。
乔依之回复:“风哥优秀。”
李闻风淡定回应:“乔神过奖。”
夏诚站在自习室窗口,看着黄毛他们走远,正打算过来跟风哥讨论一下‘整人技巧’。
就看到他家风哥的耳垂有点红。
夏诚大惊:“风哥!”
李闻风下意识的把手机熄屏,完美的藏住眼底那一丝慌乱,抬头看夏诚:“怎么了?”
“你耳朵怎么是红的?”
李闻风:“……晒的。”
夏诚自个儿摸了摸自己的,他分明晒得比风哥久,这还没红呢,风哥这是自从上次发烧后,整个人体质就‘弱’了点吗?
夏诚不知道,这是李闻风自打做了‘预知梦’起,乔依之第一次称呼李闻风为‘风哥’。
李闻风自始至终不太愿意承认那是‘重生’,就是因为他觉得上辈子的自己在表达自己感情时太窝囊,优柔寡断,束手束脚。
——分明喜欢了她几十年,却不敢在她面前露面,甚至更不敢让自己在她心底挂名。
因为他自卑,他觉得自己配不上。
上辈子的李闻风觉得,乔依之就是童话里面的公主,高高在上的,能跟她在一起的一定是屠龙的王子。而他自己,就是乡间的泥土,配不上。
就算乔家破产,就算乔依之家破人亡,只剩下她孑然一人。但依然不是他可以高攀的。
所以李闻风把喜欢深深的藏在心底,一个人默默地搞研究,只希望自己能帮到她一点。
因为,上辈子乔依之执意要把乔依兰的尸体存储在液态氮里,那时候不少人能猜到她之后想做什么。
李闻风也不例外。
但李闻风跟其他人不一样,其他人觉得乔依之设想去‘复活’一个已死之人,无疑是痴人说梦。
李闻风却相信他的公主可以做到这一切。
并且在不小心看到了乔工遗留在自己实验室的手稿后,便放下了自己的研究课题,开始顺着乔依之的思路往下研究。
也正是因为如此,陈礼教授见他几年都拿不出来研究成果,对他浪费光阴的事情深表惋惜。
但这辈子,年仅十六岁的李闻风跟上辈子的意志发生了碰撞。
在融合记忆之前,李闻风还不太明确‘喜欢’的定义是什么。
他只知道,在看到乔依之快要晕倒,自己会紧张的想要去上前扶她;
在别人说乔依之坏话的时候,自己会同仇敌忾的上去力挺她;
自己还会追随着想要去她信中提到过的小店,吃她赞不绝口的鱼粉;
在周围人都去蹭‘学神光环’的时候,他犹豫老半天后,还是压不过内心的雀跃,想要沾染乔神的光环……
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比如上次晚上同学聚会后,他送乔依之下楼,被司机挡了一下,整个人情绪就不由自主的阴郁起来。
后来又会因为乔依之家里司机的善意而变得开心。
现在,融合了上辈子的记忆后,李闻风明白,这就是喜欢。
只可惜,上辈子他晚了十几年才懂,那时候乔依之已经从人生低谷完全走出来,整个人的心理防线塑造得跟铜墙铁壁一样。
上辈子,李闻风在明白了自己心意的时候,有次按耐不住的借了夏诚这位实习医生的白大褂,去听乔依之在清河大学附属医院的讲座。
讲座结束后,他逗留到最后,想找个机会先跟乔依之熟络熟络。
如果时机合适,他可能会鼓起勇气表达自己的心意。
但……
乔依之当时那种不带一丝情绪的眼神,就兜头给他浇了一盆冷水。
那会儿距离他高中毕业还不到十年,乔依之却已经不太记得他了。就算最后恍然大悟的想起来了,李闻风这边也是一堆话挤在嘴边,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只能伸出手,装作是一个崇拜她的小医生,说:“乔神,给我签个名,好吗?”
乔依之待人是和气的,听到他这个要求,还说:“这种马克笔不好洗……”
李闻风说:“没事,到时候酒精洗一洗就好了。”
那好像是上辈子两人说的最后的一句话。
因为,之后李闻风就自己给自己洗脑说自己配不上乔依之,只要能默默守护她就好了。
-
这辈子,自打李闻风融合了记忆,他原本想要装作啥都不知道。
但乔神却告知……其实她自己早一个多月前就融合了记忆。
李闻风当时心里几乎是崩溃的,他甚至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乔神。
说实在的,乔依之和李闻风两人当时都有点尴尬的。
如果两人在上辈子很熟悉,那么李闻风帮助乔依之,两人一起穿越回来,这都没什么,大家还是好朋友。
但问题是乔依之上辈子对李闻风都没什么印象……
陡然知道一个人对自己有这么大恩情,乔依之甚至是有点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恩人李闻风的。
——给他很多钱表达谢意?用电视剧里那种对待恩人的态度对待他?
乔依之觉得都不太合适。
李闻风这边也是,他深藏了几十年的喜欢突然被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整个人紧张的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不过……对感情不敏感的乔神好像暂时还没发现这一点。
于是,两个都不明白当下该如何做的人就很默契的选择装聋作哑、假装什么都没发生。
从那之后,乔依之就努力让自己生活步入正轨。自己先管好自己,这才能思考着报恩的事情。
乔依之没有再称呼李闻风为‘风哥’。
两人说话、聊天的时候几乎都不用带上称呼,相处模式飞速地从同学变为了‘知根知底’的老朋友模式,但聊天内容却非常的学术,不涉及一点个人问题。
他们的聊天日常就是:
“你最近打算研究什么?”
“这个算法你可以看看。”
“这个点我给你解释一下……”
实际上,两人除了知道对方曾经是大佬外,也不怎么对对方知根知底啊。
之前李闻风没恢复记忆的时候,可以因为乔依之跟自己都进了语文报杯复赛就很开心的来给她报喜。
现在嘛……
就算拿了O的第一名,好像只能得到一句类似于“不错”的夸奖。
太正儿八经了。
太相敬如宾了。
太客气了。
因此,这突如其来的一声‘风哥’,简直让李闻风有些喜出望外。
喜出望外的李闻风完全忘掉了之前夏诚给乔依之描述黄毛等人堵他的场景后,乔依之直接跟了一句‘他们威胁你?’。
这种‘护犊子’一般的做法才最让人感动吧。结果李闻风却没get到点。
这恐怕就是传说中的傻人有傻福吧。
-
乔依之这边,手机界面停留在跟李闻风的微信对话框中。
因为两人后来只各自回复了一句,所以李闻风最后发来的那张照片依然还在她的主界面。
等乔依之回过神来的时候,自己已经把李闻风发来的那张照片给保存了。
乔依之:“……”
行吧,把手机扔在床上,先学习。
后天的月考,那可是一张硬仗要打呢。
-
常文曜这边,依然每天都在忙工作上的事情。
因为他最近把工作主战场转移到了国内,公司的很多人都得调动一波。
不然常文曜用起来会不顺手。
因此,他真的可以算上全年无休的都在工作。
礼拜天傍晚,秘书泡好咖啡端进去的时候,见他还在看报表,小声提醒说:“常总,今天是六一儿童节,您不需要回去陪小姐吗?”
常文曜微微愕然。
一般情况下他全年无休,又因为常年在国外,连春晚、元宵晚会都不怎么管。
那种阖家团圆的幸福,与他无关。经常都是闲了刷到国内朋友的朋友圈拜年,这才想起,哦,过年了。
至于他的拜年,秘书们早就准备好措辞,用他自己的名义给各方合作伙伴发过去了。
因此,对于一个连年都不怎么过的人来说,让他知道六一儿童节,那确实有点为难人了。
要不是秘书提醒,常文曜真的要以为六月一号就是六月一号了。
他把看了一半的报表让秘书收起来,一会儿在车上看。
另外一个随行秘书一边通知司机备车,一边去按电梯。
秘书收拾完文件后,常文曜问了一句:“六一儿童节,女孩子们一般喜欢收到什么礼物?”www.xiumb.com
秘书:“……”
虽然她是个女的,但是她已经二十八了,早已经不过这个节日了。
于是她想了几个当年男朋友追自己时候送的惊喜,说:“比如,带去游乐场玩,超大号的玩偶公仔,漂亮的裙子……”至于口红、手机、护肤品这种,秘书觉得常家大小姐应该不缺。
常文曜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秘书看着自家老板认真的神色,突然好羡慕常家大小姐。作为一个九零后,她基本上没怎么收到过爸爸送来的儿童节礼物。
然后当天晚上,秘书处所有人都收到了一支口红作为六一儿童节礼物。
毕竟,提醒常文曜早点回家也有功劳。
乔依之收到的礼物……就是之前常文曜跟她说过的实验中学对面的汇智公馆的那套房子。
那里距离实验中学近,原本是打算如果乔依之上课突然不舒服想要睡觉,直接回家在路上都得消磨好一会儿。
还不如去附近的房子里小憩一会儿。
等身体恢复了再去上课。
结果乔依之心脏开始了自我修复,她已经一个多月没有发生过心绞痛的情况了。
那套房子也空了下来。
不过,房子这东西,没人会嫌多。更别提这套房子虽然说是在实验中学对面,但其实走十几分钟,就是清河大学侧门,地理位置好着呢。
以后总会有用得到的地方。
最开始常文曜刚认回来亲闺女,直接送房子未免有些怪怪的。会给人一种土大款的感觉。
现在趁着六一送出去,也是蛮不错的。
至于秘书说的去游乐场,常文曜想,等自家闺女身体好了,倒是可以选个地方建个游乐场给她当成人礼。
建成之后的所有营收都给闺女自由支配。
以后在闺女生日这天,游乐场只为她一个人开放。
-
第二天一大早,乔依之摸了摸自己放‘名下第一套房’钥匙的盒子,拿起书包下楼,准备去打这两天的硬仗。
而常文曜吃完早饭去了公司,秘书下楼买东西的时候看到了常先生的司机小
秦,悄悄跟他打听了一下昨儿个先生送什么给自家闺女当儿童节礼物了。
小秦也没说的太详细:“一套房吧,就是现在炒的很火的一个大楼盘。”
秘书:“……”对不起,是她低估了有钱人。
不过,好歹她也多了一支口红,该满足了。
乔依之到学校门口的时候,丝毫不意外的看到了李闻风。
夏诚今儿居然没出现,只有他们俩朝二十四班的教室走去。
在二十四班考试也有好处,这里就在一楼,连楼梯都不用爬,两人进入教学楼后左拐走几步,右边的班级就是二十四班了。
原本学校排名规则如下,如果两个人总成绩一样,年级排名自然也是一样的。
但考试座位号却按照语文成绩高低来排。比如两人都考了600分,A同学语文考了111,B同学语文考了120,那么考号就是B同学在前面。
语文成绩一样的话,那就排数学成绩……以此类推。
迄今为止,学校还没出现过两个人所有成绩都一样的。
李闻风和乔依之是头两个。
毕竟,以往就算是有同学因病不能考试,那也没说所有科目都翘掉。大家还是会坚/挺/着来考一两科的。
因此,在这次的考号安排上,教务处主任大手一挥,说了四个字:“女士优先。”
这也就是今儿这俩考号的由来。
乔依之在倒数第二,而李闻风倒数第一。
他们俩到的时候,班里不像乔依之想象的那样空荡荡的,里面已经有好几个人了。
大家都在桌子上写写划划,看起来特别的认真好学。
当然,如果他们不是在作/弊的话,那就更好了。
乔依之和李闻风坐在教室最后两个座位上后,原本写写划划的人注意到他们俩,一个个都直起腰杆儿来,偏头看向了他们这边。
有个男生大声问:“你们俩就是李闻风和乔依之?”
乔依之:“……”这就能记住名字了啊。
“大佬们啊!膜拜一下膜拜一下。”
“大佬能不能给我们传一下答案啊。”
“滚,咱们自己作弊就行了,别牵连大佬,他们这种神级大佬以后是要考清河的。”
乔依之把文具摆在桌面上,然后把书包放在教室后那一块写着‘书房存放地’的地方。
桌面上除了笔之外,空荡荡的,连修正带都没有。
李闻风跟她一样,桌面上只有两根笔。
“靠,大佬们,你们都看书的啊?我记得之前去前几个考场的时候,大家都在疯狂翻书啊,学霸气息扑面而来。”
而两位大佬这样,简直跟他们这种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学渣没有任何区别。
反正就一根笔,写多少算缘分。
乔依之见距离不远的男生看着自己,礼貌的回答:“现在不看了。”
对她来说,考前调节心态是最重要的。
“靠,那我还抄这些干嘛,跟大佬学习,不看了!”说完,这男生就站起来出了教室。
乔依之:“……”
这同学如果不是抄在桌面上,那么他抄书的行为还值得表扬一下的。
在这最后一个考场,乔依之真的见识到了各种打小抄的方法。
有人把小抄写在胶带纸上,然后粘在自己的橡皮上,还有人直接打印缩小版的小抄,放在袖口……说实在的,在六月、没有空调的情况下,还穿着长袖,真的也是挺拼的了。
整个教室吵吵闹闹的,一直到监考老师进来,大家才安静下来。
就算这样,依然还有人姗姗来迟。
乔依之和李闻风的同桌就是其中之二。
他们俩跟乔依之和李闻风的考试装备差不多,一根笔、一个人,没了。
黄毛看向乔依之的时候,一眼就认出来这是他那天在楼梯间堵住的那个女生:“是你!”
主要是乔依之这样颜值的姑娘,整个实验中学都找不到第二个。
而乔依之此前刚转学进来的时候,是引起过轰动,也有不少人来一班教室外围观过她。
但很快就被老包给轰走了,说:“我们班同学身体不好,别为在这儿,影响通风。”
后来大家便习以为常,也没人过来凑在窗户外看了。
李闻风听了黄毛的话,原本敛起的下场眼眸掀开,看向站在乔依之旁边的黄毛。
台上的监考老师反应最快,半根粉笔直接丢过来,砸在黄毛头上:“又是你,赶紧坐下,别嚷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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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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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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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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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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