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就是这样吃饭的?”孟垣沉着脸说道,看着似乎很是不满。
“爹,小菀家中便无奴仆,这客随主便,再说了,我们乡下都是老乡,一起吃饭也没什么啊!”孟弘简解释说道。
“爹,我知道这于理不合,但是就如弘简哥哥说的,客随主便!”孟秋云也说道。
赵小菀可不是忍气吞声的主,她更不想孩子也有了尊卑之分。“敢问孟老爷是否是行伍出身?”
“废话,老夫年少从军,是马背上打下来的家业!”孟垣很不客气回道。
“诗经秦风无衣有曰:岂曰无衣与子同袍,在我的家里,不管是什么身份,都为我这一个家出了一份力,所以,如果孟老爷觉得于理不合,那不妨自行回避,但身为主人家,自然不会怠慢了你!”赵小菀不卑不亢说道,在她的家里还摆谱子,有这个礼吗?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孟宝如娇嫩清脆的声音缓缓响起,末了才一副雀跃口气道:“娘,我都会背耶!”
“嗯,宝如真厉害!”赵小菀含笑夸奖道。
孟垣看了眼赵小菀跟孩子,气焰却是放低了。“我又没说什么!”
孟弘简倒不以为意般开口道:“爹,来尝尝,乡下的菜新鲜又可口,这些都是小菀自己种的!”
孟垣不是没有闻到菜香,他只是不习惯这么多人一起吃饭而已。但赵小菀是招呼大家吃饭了,他想了想,算了,何必跟人计较,便也吃了起来。
冬天的蔬菜比较少,芹菜炒了肉片,萝卜炖了排骨,大白菜是清炒的,鱼跟猪肉都是村里人那里买的,还有葱花跑蛋,还有乡下人自己腌的咸菜跟腊肉以及腌萝卜,因为孟垣到来,赵小菀还临时到村里人那里买了只鸡呢!
孟垣京里头大鱼大肉吃的多了去,看到那些个荤菜没啥胃口,倒是对着几个素菜动了动筷子。只咬了口白萝卜,突然顿住了,这是萝卜吧,怎么跟京里吃的不一样。
孟弘简看在眼里,便是忍不住又炫耀起赵小菀来。“爹,怎么样,小菀种的菜,是不是吃起来特别好吃,这可是镇上县里都卖的好的赵氏菜!”
“哼!”孟垣不说话,但是夹了萝卜又夹大白菜,还有一贯不怎么喜欢的芹菜他也是尝了尝,倒不由自主般多吃了几口。
赵小菀是余光扫了眼孟垣,没有多说什么,某些人表现的很不要不要的,瞧瞧,吃起来最起劲了。ωωω.χΙυΜЬ.Cǒm
孟垣的一碗饭很快就吃完了,但意犹未尽,不由开口道:“这米难道也是自己种的?”
“那倒没有!”孟弘简应道,对哦,这饭也特别香,但一直以来,他都没注意,总以为是菜好吃才下饭啊!“爹,我再给你盛碗饭!”
赵小菀不动声色,但心里有些警觉,姜还是老的辣啊,米是寻常的米,但是家里的水啊,是加了灵泉水的,所以,拿这个水煮的饭,也改变了米饭的口感。从来没有人注意到米饭好吃的,这孟弘简的亲爹怎么这么敏锐!
一顿晚饭,吃的大伙儿心里头闷闷的,主要还是震慑于孟垣无形的压力。这饭后孟弘简是邀孟垣前往客厅小坐,剩余的人才算是松了口气。
孟秋云是去陪孟垣了,林娟儿帮着王家母女收拾,让赵小菀带着孩子也过去,省的孟秋云做妖。
“娘,为什么我们又多了个爷爷!”孟宝如问道,这事她还一直没有机会问出口。
“对啊,娘,我们的爷爷跟奶奶不是在村里吗?”孟宝玉也是很不解。
“这个……事情是这样的!”赵小菀是三言两语把孟弘简的身世说了个明白,孩子们已经七岁了,其实都懂的!
孟宝如眉头皱了起来,闷闷道:“这个爷爷好凶的,娘,我们可不可以不认啊!”
“你说呢?”赵小菀反问,这丫头一贯有自己的主意的。
“就是知道没办法不认,所以才心烦,娘,他真的好凶,不说话的样子都像吃人!”孟宝如一本正经说道。
赵小菀摸了摸孩子的脑袋,柔声安慰道:“别怕,不管发生什么事情,娘都会保护你们的!我们都没办法选择自己的出身,而且,你要想,万一那位老人家还不想认呢!”赵小菀说道,孟垣那神情,挺嫌弃这边的。
领着两个孩子都在客厅,赵小菀就看到孟秋云跪着了,她觉得自己来的不是时候!正准备带着孩子离开,是听到孟垣开口了。
“怎么,就这么见不得人吗,既然来了,还走什么?”
“爹,你这样说话,会吓到孩子们的!”孟弘简说道,从他还没恢复记忆开始,一个小兵到现在这个位置,对孟垣的为人也早就清楚了。孟垣不苟言笑,看的就很是威严,而一开口,那更让人想退避三舍,但是很多时候,他都是心口不一的。
“小菀,宝如,宝玉,过来吧,见一下你们爷爷!”孟弘简招呼道。
赵小菀带着孩子上前,落落大方地开口道:“民女赵小菀,见过孟老爷!”
“哼!”孟垣冷哼一声。
“小菀,叫爹!”孟弘简提醒道。
赵小菀却是看了眼孟弘简,直接道:“孟老爷未必想要我这样一个儿媳妇,我又何必为难他老人家呢!”
“你有自知之明最好!”孟垣气道,
“见过孟老爷!”两个孩子干脆也是依样画葫芦般开口唤道。
要不是孟垣脸上没有胡子,他都要吹胡子瞪眼了,双目带着怒气看着孟弘简,似乎在控诉孟弘简教子无方!
“呃……爹,你已经吓到小菀跟孩子了!”孟弘简很直接说道,脸上神色倒不紧张。
“爹,秋云就这么一个夙愿,我知道这样对不住赵姐姐,但是爹,弘简哥哥身边需要人照顾的,赵姐姐又是打定了主意在小石村种地,爹,求求你成全我吧!”孟秋云又在哭求了!
赵小菀有些无语,孟秋云是不是脑子有坑,她求孟弘简不就得了,难不成孟弘简不乐意,还能看在亲爹面上同意了?
孟垣是把孟秋云骂了个狗血淋头:“孟秋云,我怎么就养了你这么个不知廉耻的,弘简都说了当你妹妹了,你当着他媳妇孩子的面说这个是什么意思,是要我做这个坏人吗,我就长得这么像缺心眼吗?你马上给我滚,要不是看在你是女人的份上,我真想打你一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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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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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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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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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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