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机’长老,哦,不,现在应该叫他李缘李帮主,李缘原本是一名佛家弟子,甚至还是那普济寺中的住持,笃信佛教,对佛祖不可谓不忠诚,对佛法不可谓不研悟精深,每日里吃斋念佛,当是这天底下一等一的得道高僧,可他却还俗了,还俗后甚至还做了那许多烧杀抢掠,开青楼赌坊的勾当,简直是无恶不作了,你们可知这是为何?”琇書蛧
众人都在很仔细地听,但却没有一个人回答他的问题。
玄月也不在意,只自顾地笑道:“那是因为,他本不想还俗,可是我却想教他还俗,而且他也不得不还俗…”
众人仍在听着,只是脸上已变了颜色。
看来李缘还俗,并非偶然,而是一桩天大的阴谋,而且这桩阴谋还必定会与玄月有关。
众人听得更加仔细了。
玄月的神色也更加得意了。
“有一日,我见到李缘,那时的李缘还叫做‘悟机’长老,我也不知为何,他竟然会认得我,虽说佛道两家,向来势不两立,但是他却没有在意我这身道袍,甚至还邀请我到他的禅房中喝茶,我见他人长得老实憨厚,况且僧人和道士有朝一日竟能坐在一起喝茶,这也一定会是一件颇为有趣的事,于是,我便答应了…”
玄月顿了顿,深吸了口气,接着又道:“可惜那个老东西有眼无珠,他见我的第一面,便对我说‘施主,老衲见你目露凶光,印堂发紫,眉宇间似有一股杀气,施主,听老衲一句劝,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此时还不晚啊’…接着,又给我讲了一堆狗屁话,什么因果轮回,善恶报应的,我当然不爱听…”
“于是呢?”众人听得津津有味,裘毒手不禁失声问道。
“于是,我当天夜里便在他的斋饭之中放上了春药,那剂量,便是一头驴都受不了,哈哈哈,然后,我又从妓院里抓了三个女人,扔到了他的禅房里,哈哈哈…”玄月笑得很开心,便好像是再次亲眼目睹了那一幕一样。
可众人却只觉头皮发麻,浑身起满了鸡皮疙瘩,众人望着仍在狂笑中的玄月,不禁感到毛骨悚然,这哪里还是个人,这分明是个魔鬼,一个磨牙吮血,吸血食髓的魔鬼。
“那一晚,整个普济寺中便都是他的叫声,还有女人的叫声,哈哈哈,便是隔着山门,我也能听得清清楚楚,那场景,便真地像是一头发情的野驴在狂叫一般,哈哈哈…”玄月的笑声充斥了整个“百草泉”,久久不息,便是站在他旁边,为其执火把的黑衣人,也是禁不住地手抖起来,火光便更加摇曳不安。
“后…后来呢?”
玉蝴蝶因恐惧厌恶而略微有些沙哑的声音响起。
“后来?哈哈哈,后来?后来他竟然求着我,不要将这件事告诉任何人,还说只要我不说出去,他便会为我做牛做马,上刀山下火海,义不容辞,哈哈哈,他自己做的事,竟还怕被别人知道,你们说,这是不是很可笑?哈哈哈…”
“那,你是怎么做的?”
“我没有告诉别人。”
“你会有这般好心?”
“因为,我把普济寺中所有的人都杀了,一个不留,哈哈哈…”
“为何要杀这些不相干的人?”
“因为,我要为李缘保守秘密…”
“保守秘密与杀他们,有什么关系?”
“因为,李缘对我说,不要告诉任何人,可这普济寺中的每个人,都是人,他们都已听见了那天夜里,他们的住持师父在自己的禅房里,在佛祖的眼皮子底下,做着那等肮脏龌龊的事,便是他们少不经事,但他们猜,也该猜出个八九不离十,更何况,那一晚,还有女人的声音,三个女人的声音…”
“所以,你便杀死了他们,杀死了这些毫不相干的,甚至是无辜的人?”
“我说过,他们并非毫不相干的人,况且,叫我杀人的人是李缘,是普济寺的住持,悟机长老,就算我不杀,他也会亲自动手,只不过,他是在借我的手做一些他本想做的事罢了…”
“杀人就是杀人,你却说得这般冠冕堂皇,好似在助人为乐一样…”
“哈哈哈,在这个武林中,助人为乐有什么不好?况且,这本就于我有利…”
“于你有利?什么利?”
“是我教李缘还俗的,他的修远帮也是我教他开的,他所做的一切,其实都是我想要做的一切,却也都是我不方便做的一切…”
“既然如此,你又为何要杀他?他本该是你的得力帮手啊…”
“你错了,杀死他的人并不是我,是他自己,我只是给了他一个杀死自己的理由和方法而已…”
“是那尊佛像?”
玄月再一次凝视起玉蝴蝶,良久,道:“你不打算跟从我,真的是一个遗憾,对你对我,都是…”
“可是我还是不懂…”
“当李缘看到那尊佛像之时,便已猜到,我要他死…”
“可你究竟又为何要他死?”
“因为,在他的带领下,修远帮竟已成为了当今武林之中的一个大帮派,甚至已超过了我的终南阁…”
“可这不应该是一件值得你高兴的事吗?”
“不,并不是,哼,没有人能比我的终南阁更强,没有人,更何况,他本就不配…”
“所以,你就杀死了他?”
“哈哈哈,当一条狗已变得比他的主人更大更威猛,而我恰巧此时却又没有一条足够粗的铁链,我该怎么办?”
“杀了这条狗,防止它咬伤自己…”
“没有错,我在佛像的嘴里放上了毒药,他半夜起来,吃下了那片毒药,便再也没有等到天明…”
“唉,这又是何苦?他本可以不吃那片毒药的…”
“哈哈哈,你永远想象不到,有些人,就是这般的奇怪,明明可以活,却偏偏要死,明明怕死,却又非死不可…”
“那他一定是有一件比死更让他感到恐惧的事…”
“没有错。”
“那件事是什么?比死更让他恐惧的那件事是什么?”
“比死更让他感到恐惧的,不是一件事,是一个人。”
“一个人?一个什么样的人?”
“哈哈哈,那是一个同样死要面子的人,你见过他的…”
“他是谁?”
“萧白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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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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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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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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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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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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