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旁立有一石碑,上刻“虎牢坡”三字,字旁还有小字,说的是坡后那片谷名唤“虎牢谷”,谷里老虎成群,走至三里五里,便会遇到老虎拦路,每年死在这“虎牢谷”中的行人便不下一百。
故前人在此立下石碑,专为告诫来往行人,小心赶路,切莫大意,万不得已不要进谷,便是进谷也需有三五大汉随行,万万不可一人进谷,否则,性命不保,尸骨无存。
众人不禁微微一笑,老虎对于普通人来说,也许是骇人的牲畜,但在他们眼中,却几与小猫小狗无异,在场的众人,便是没有亲手杀死过一只老虎,却也是不怕老虎的,因为他们平日里见过的恶人实在太多,这些恶人,比老虎还要更可怕,比老虎还要更多得多。
而这些恶人,又有哪一个不是机关算尽,阴谋耍尽,诡计施尽,他们在这些恶人的手里都能活下来,况且还活出了名堂,那他们又岂会怕几只老虎。
说到底,老虎不过是没有智商的牲畜,比不得人,不仅有武功,还有智谋,更兼有一副心狠手辣的毒心肠。
在人面前,莫说是一只老虎,便是十只老虎,一窝老虎,全天下的老虎,都比不得他们的一根手指头,因为,他们有时往往只需动动手指,便会令天下纷乱,江山易主,江湖不得安宁。
所以,几只老虎,真地不算是什么。
他们已走进了“虎牢谷”,“虎牢谷”山清水秀,景色秀丽,若是没有老虎,说不定还真地会是一个宜人的好去处,只可惜,这样的好去处,现在却也只能供这漫山的老虎享用了。
说来也怪,他们自打进入谷来,虽不甚紧张,却也在防备着,可到现在为止,他们还从未发现过一只老虎,甚至连老虎的影子都没有见到过一只。
莫不是这些老虎长年在这种钟灵毓秀之地生活,也已有了灵性,知晓这群人是它们惹不起的,所以,自打他们进谷后,便都躲得远远的?
众人想到这里,便不禁发笑,又有些忧虑,老虎有了灵性,怕是便不好对付了吧?
众人正想着,忽听一声虎啸陡然响起,虎啸震山林,震得树叶“飒飒”作响,众人不禁一惊,听这声音,看来,前面是来了个大家伙。
果不其然,一只吊睛赤额白虎猛地自草丛后跳出,横在路上,拦住去路。
众人初见这只虎的模样之时,也着实被吓了一跳,因为这只虎实在是不同于他们以前见过的虎,这只虎的体型足足要比普通老虎的体型大上三倍,且一身白毛,没有一丝杂色,只有额头处,有一撮赤毛,赤毛细长,在远处看,便像是二郎神的第三只眼一样。
且这只虎目光如电,四爪翻腾,一条虎鞭刚劲有力,偶一扫地,便尘土飞扬。
“好虎!”
众人心中不禁赞叹道。
樊天猛也站在一旁,目光炯炯,眼中是掩饰不住的狂喜,他这个人,向来便喜欢奇珍异兽,而他所搜集圈养的奇珍异兽,怕是都可以住满一座三出三进的大宅院了。
而他平生最爱干的三件事便是,喝酒,交朋友,搜集异兽。
且他搜集的异兽,不论大小,不论稀有,只要是他看得上眼的,他便都会想法设法地弄来。
所以,在他听说终南山发现蓝麒麟后,当天便推掉一切应酬、公事,快马加鞭,火速赶来终南阁。
虽然他也知道,蓝麒麟并不一定会真地存在,但是他这个人,却是天生地对这些东西有一种无法抗拒的好奇心,以致即便知道有可能不是真的,但他却还是会来。
而他在看到这只老虎的第一眼,便相中了这只老虎。
他忙伸开双臂,挡住众人,兴奋地道:“等等,诸位,谁也别跟我抢,这只老虎,是我的了…”
众人都知道他有这个癖好,因此,众人也没有打算跟他抢,况且,众人也没有兴致跟他抢。
众人的目的只是过去,至于怎么过去,如何过去,用何种方法过去,用何种方式过去,他们并不在乎。
“既然樊门主喜欢,那就请便吧,只是,要请樊门主快些,毕竟,我们的时间并不充裕…”玄月一扬道袍,闪在一旁,道。
“那是自然,那是自然…”樊天猛边说着边搓着自己的双手,那模样,显然是已有些迫不及待了。
老虎也已有些迫不及待了,它已绕着众人走了三圈,它早已有些不耐烦了。
可就在樊天猛挽起袖子,欲出手降虎之时,玄月突然叫住了他。
“等等!”
樊天猛转身。
只见玄月满脸堆笑,手中不知何时已提着一坛子酒,泥封已去,酒香四溢。
“道长,这是…”樊天猛不解其意,疑惑道。
玄月已将酒递到樊天猛面前,道:“古时壮士出征,都需连干三碗,一为壮行,二为壮胆…”
樊天猛听来便不高兴,脸上已有不悦之色,道:“难道道长认为我樊某人需要酒来壮胆?”
玄月微笑道:“樊门主武功盖世,怎会需要酒来壮胆,我取的只是前一种意思,只为壮行,预贺樊门主马到成功,手到擒来,仅此而已,还请樊门主不要多想…”
樊天猛闻言笑道:“哦?如此,那樊某便借道长吉言,多谢道长美意了…”
说罢,接过酒坛子便向口中倒酒。
“等等!”
忽然,玄月又叫住了樊天猛。
樊天猛放下酒坛,皱着眉头,疑惑道:“不知道长还有何指教?”
玄月微笑道:“指教谈不上,只是还请樊门主少喝些便好,只需浅斟一口便是,莫要多喝,喝醉了会误事的…”
樊天猛闻言当即怒曰:“我樊天猛喝酒,几时是浅斟一口的,樊某喝酒向来是用倒的,莫不是道长舍不得这一坛子酒,才说出这些狗屁话来?”
玄月吓得连连摆手,道:“樊门主误会了,樊门主误会了…”
“哼!那就好!”樊天猛说罢,便又举起酒坛子,这一口气,便将一坛子酒都干了。
许是他心中有气,也许是他想教玄月看看,他樊天猛是怎么样喝酒的,一坛酒喝罢,他便又要了一坛,仍是一口气喝干。
两坛酒下肚,他已有些微醺,脚步已有些站立不稳。
众人劝他,莫要逞强,可他不听,执意要去。
两坛酒对他来说却也不算什么,他虽有些微醉,头脑却还很清醒,因此,当他挥起醋钵大的拳头时,仍是能打得那只老虎连连哀嚎。
他痛打了老虎一顿,发了些汗,酒也已醒了七分,他看着躺在地上,蜷缩成一团的老虎,不禁仰天大笑。
笑罢,他便抓起那只虎鞭,正欲将老虎拖走。
忽然,他的膝盖一软,便猛地跪在了地上,且任他如何用力,都已再站不起来,他的眼里便满是惊恐了,这是他活了三十四年间,第一次感到惊恐,他已将目光望向了一个人,此刻正站在人群中的,他的朋友,铁梅花。
当铁梅花意识到事情不妙之时,一切都已晚了,老虎回过身来,便已一口咬掉了樊天猛的头颅,樊天猛的那具无头的尸体,便猛地栽倒在了地上。
人群鸦雀无声,大家都睁大了双眼,惊恐地看着眼前这不可思议的,乃至于是诡异的一幕。
铁梅花已扑到了樊天猛的身边,可一切都已晚了。
老虎一送口,一颗鲜血淋淋的人头便“骨碌碌”地滚到铁梅花的脚下。
夕阳已有些斜了,夜晚已将要来临了。
就在这时,老虎又动了,他的血盆大口已咬向了铁梅花。
只可惜,铁梅花不是樊天猛,他并没有喝酒,他还可以动。
而假如若是铁梅花也像樊天猛一样,那这只老虎便一定会名垂青史。
即便是现在,这只老虎也已名垂青史了,因为,只要过了今天,所有武林中人,便都会知道,“杀不死”的樊天猛竟死在了一只老虎的口下,这该是一个天大的笑话?还是一个天大的悲剧?
只是,能名垂青史的,不管是什么,都注定是要死的。
铁梅花甚至没有回头,因为他的眼一直都只在樊天猛的身上,但他的剑却已“回头”,剑光一闪,一颗虎头便已“骨碌碌”地滚在地上。
号称“杀不死”的樊天猛没有被人杀死,今日却死在了牲畜的手里,也许对他来说,这便是最好的结局,因为,他不是被人杀死的,也没有人能够杀得了他。
铁梅花什么都没有说,他的表情甚至都没有动过一下。
但他的人却已忽地消失了,而紧接着的,谷中便响起了阵阵的虎的悲鸣。
待铁梅花再回来时,他的一切都已变了,一身白袍已成红袍,上面尽是血污,只有他的表情仍没有变。而他的手里,提着的却是一十八个虎头,这些虎头,大小不一,形状各异。
但无一例外的,这些绝对都是真的虎头,新鲜的,血淋淋的虎头,便正如那一颗白色的虎头一样。
铁梅花将这些虎头一一摆在樊天猛的尸身旁。
突然,他又俯下身来,对着樊天猛的尸身说了一番话。
众人都不知道铁梅花说的究竟是什么话,而事实上,铁梅花也确实没有想要教众人听见他说的究竟是什么话。
但是,有一个人却听到了,且听得真真切切,一字不漏,但那人的脸,此刻,却已苍白如纸了。
那个人便是玄月,而他之所以能听见那番话,只是因为铁梅花想要教他听见那番话,而他现在之所以面色苍白,也是因为听到了那番话。琇書蛧
“兄弟,你放心,杀死你的牲畜,我已经把它的全家都杀了,而杀死你的人,我早晚也会杀了他的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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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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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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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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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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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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