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剑”的剑并非一开始便是无剑的,他的剑如他的人一般,也历尽了重重磨难。
在他十八岁以前,他所用的剑是柄长剑,很长很长的那种剑,而且剑锋极钝,剑身更是锈迹斑斑,或许,这已经不能被称作为一柄剑,因为它只是个砍小树枝丫用的小玩意儿,且它又生了锈,它真地是什么都做不了,可“无剑”,那时的“无剑”,却用这柄已不配被称之为剑的“剑”,杀死了一个人,杀死了他人生中第一个杀死的人。
那个人是他的父亲,准确地说,应该是他的养父,而他杀死他的养父,也只是因为,他的养父嘲笑他,嘲笑他整日拿着把剑,把自己装成一个剑客,却从来没有杀过人,也从来也不敢杀人,一个从来也没有杀过人,又从来都不敢杀人的人,是不配被称作为一个剑客的。
他的养父嘲笑过他以后,便大笑着走开了。
他很懊恼,很不甘,他应当杀人,他应当敢于杀人,因为他是个剑客,他是个真正的剑客,他的养父说得对,一个真正的剑客,是必须要杀人的。
所以,他便杀死了他的养父,为了证明他是一个真正的剑客,他敢于杀人,他便杀死了他的养父,在他的养父熟睡时,在他的养父的睡梦中,用那柄已残破不堪,已不配被称之为剑的“剑”,亲手杀死了他的养父。
那一剑,直刺咽喉,他的养父在死的时候,甚至连叫一声都没能做到。
作为第一次杀人的人,他的杀人的手法不可谓不老练、不独到,他甚至觉得,自己天生便应是杀人的人,自己天生便是做剑客的人,因为,他真地很擅长杀人,很敢杀人。
当他的母亲从梦中惊醒,用那种望着野兽的目光望着他的时候,他却吓坏了,他提着那柄已沾染人血的剑,逃跑了。
剑客虽是敢于杀人的人,却不应是滥杀无辜的人。
这是那时的他的信条。
从此以后,他便在江湖中浪荡,而这柄剑便也就跟随了他二十年。
这期间,他曾有无数次的机会可以换一把更锋利,更耀眼,杀人更快的剑,可他皆放弃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何要一直用着这柄剑,这柄已锈得不成样子的剑。
也许是因为习惯了吧,也许就是这样,事后他曾说。
他的第二柄剑,是在他三十八岁那一年换的,因为那年,他喜欢上了一个人,一个女人,确切地说,是一个极美极美的女人,一个美得不食人间烟火的大家小姐。
他与她初识是在那一年的元宵灯会上,她穿着一身白净素衣,脸上不施粉黛,带着好奇的笑,从每串灯前缓缓走过,他当时也在赏灯,可他赏着赏着,便赏到了她,从那一刻起,他的目光便停留在她的身上,无法自拔。ωωω.χΙυΜЬ.Cǒm
他与她只隔着排花灯,可在他的心里,他们之间,却像是隔着整条银河,他对她遥遥相望,却难以触摸。
终于,他紧追不舍的目光使她有所察觉,她抬起了头,脸上依然带着种纯真的笑。于是,他俩的目光便那样的不期而遇了,便像春风遇到垂柳,初雪遇到日光。
她的头已先低了下去,脸上已满是红晕,但是,她却并没有责备那个胆敢对她没有礼貌的人,她却已羞怯地笑了。
她的羞怯的笑,对他来说,无疑是一种鼓励,终于使他更有勇气,接近她,了解她,与她谈心,交流。
一来二去,他们便已熟识,他们也曾佳节相约,也曾夜半私会,也曾私定终身。
而那一年,他三十八岁,她十八岁……
终于,在一个沉闷的晚上,他们的幽会被人发现。
她是大户人家的千金,而他,不过是一个除了满身力气以外,什么都没有的傻小子,他们理所应当,要被拆散。
她的父母,为掩盖这桩丑事,便将她随便找了个门当户对的人家,随便地嫁了。
大婚的那天,她哭闹着,哀嚎着,可这一切,都已无济于事,她还是坐上了花轿,要到一个她完全陌生的地方去,度过她的一生。
而她也只求能在最后一刻,再见到他最后一面,因为,她已准备好要死,她的身上已藏好了一柄剑,一柄小巧精致的剑,很配她,那是她用来自杀时用的。
花轿已到,他也到了。
抬轿的人将花轿放下,人们却惊奇地发现,花轿下已有一摊血,血很浓,很新。
他也看到了,他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他已发疯般冲向花轿,当他掀开轿帘的那一刻,他整个人便呆住了,因为他看到了她,死了的她,一柄剑已插在她的心口,她终是没能再见到他最后一面,但她死得却很安详,她已用生命向他证明了她的坚贞。
他仰天恸哭,因为他本是要给她个惊喜,他已安排好一切,他本已打算,将这花轿劫了,作为他们的花轿,他要带着她远走高飞,不问世事。
可她却已先走了,她为什么就不肯再等一等呢?为什么?他反复地问着自己,最后,他却仰天大笑了,他含着泪,唱着喜歌,扛起了花轿中的她,在众人的吵嚷声中,离去了……
那一夜,他与她拜堂,成亲,洞房……
待第二日,他亲手将她埋葬的时候,他们已是夫妻,真正的夫妻……
他将她的自杀的那柄剑拿来,那柄剑上刻着“舍子”二字,那是这把剑的名字,亦是她的名字。
他又将自己的剑放入她的坟墓中,他的人,既已不能陪她,那便让他的剑去陪她吧。
第三日,深夜,他便用这柄剑,杀死了她所有的家人,杀死了她许配的夫家的所有的人,甚至连一条狗,一头猪,一只鸡都没有放过,他的人,既已不能陪她,那便让所有的人为她殉葬,陪着她吧。
这柄“舍子”剑,他用了三十年,他这一生,也都没有再换过剑,他这一生,也都没有再爱过任何一个女人。
而当他醒来的时候,他的整个人是迷糊的,他已不知自己睡了多久,也许很久很久吧,久得让他以为自己已死了,他当时只记得,有一个女人站在他的身前,对他说,“我需要你…”
可他根本不认识那个女人,自从她死后,他便再不看任何一个女人,更没有对任何一个女人动过心,哪怕一丝都没有。
他下意识地去摸自己的剑,可令他感到恐惧的是,他的剑,不见了……
他这一生,从未害怕过,可这次,他害怕了,因为那柄剑,便是那个人,便是她。
他已失去过她一次,他已不能再失去她的剑了。
他这一生,也从来没有求过任何人,但这次,他却跪下来,给那个女人磕头,他只求那个女人能告诉他,他的剑,在哪里?
那个女人对他说,她可以帮他找到那柄剑,但是,他必须要先帮助她……
他答应了……
于是,从此以后,他便为她赴汤蹈火,只为能再见到她的那柄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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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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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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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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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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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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