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杰在听到马思琴的呼喊后,脚步明显顿了顿,杨宁注意到,程杰脸上透着无法掩饰的挣扎,像是在进行着激烈的思想斗争。
“你可以转头,也可以继续走,不用顾忌我们,也不用在乎别人怎么看你。无论你今天做出什么样的决定,我都会支持你,不管怎么说,都不要在日后回想起来感到后悔。”
杨宁语气平淡,但听在程杰耳朵里,却并不平淡,眼下的他,因为杨宁的这段说辞,立刻变得更纠结了。
马思琴似乎也察觉到程杰的犹豫,顿时露出振奋之色,暗道果然还是姐厉害,把男人吃得死死的,立刻就露出些许小得意。
看也不看那胖子憋屈的神色,马思琴朝着程杰小跑,一副要挽住程杰胳膊的架势,心里还琢磨着,看来不能再胡乱跟男人鬼混了,这程杰不但是潜力股,还是优质股,哼哼,以后一定要看严实点,别让他发达了到外面找小三给自己添堵。
俗话说这男人有钱就忒不是个东西,这有钱变坏可不是说着玩的呀。
眼下的她,一边跑着,一边在琢磨着对未来的规划,浑然忘记了,她眼下警惕鄙夷的小三,正是她之前扮演的角色。
就在这时,程杰豁然抬头,脸上的纠结犹豫荡然无存,看上去相当平静:“我想,我知道自己的选择了,但愿以后我不会后悔。”
若有所思的瞄了眼朝这小跑来的马思琴,杨宁笑道:“你绝不会后悔。”
“走吧。”
尽管没搞清楚马思琴跟这个刚认识的程杰有什么猫腻,不过温文昊倒是兴趣不大,经验丰富的他,从杨宁的脸色,就猜出个大概,知道只是一出狗血剧的他,表现得就更欠奉了。
“阿杰,等我,别走…哎哟…”
看到程杰毅然离去,并且跟着温文昊,还有杨宁上了那辆梦幻级的加长版轿车,她心一紧,立刻从小跑变成了快跑,可她穿的是一双高跟鞋,同时很不小心的扭了一下,立刻就摔在地上。
“阿杰,别走,等我!”马思琴看着程杰乘坐的加长版轿车已经缓缓打着方向拐弯,这一刻的她,再也维持不住丝毫的镇定,喊道:“不要离开我,我不能没有你,我错了!”
“不看看吗?”杨宁透过后车窗,看到了马思琴眼下的糗态,收回目光的同时,瞄了眼坐在对面的程杰。
接过温文昊递来的酒杯,程杰说了声谢谢后,就苦笑着摇头:“不看了,怕自己忍不住下车。”
对于程杰眼下的状态,杨宁不置可否,坦白说他也清楚程杰多少还对马思琴有着难以割舍的感情,这种感情或许是这十年走来的风风雨雨,也可能是缅怀那个对他来说大方纯真的初恋女友。
也有可能,是遗憾吧,尽管杨宁不了解程杰与马思琴的感情经历,不过他却清楚,程杰内心的马思琴,应该跟眼下的马思琴,不是同一个人。
女神与绿茶婊的差别,唯一不同的只是心性,还有那烂到骨子里的污秽。
前后被数十辆车队拥蹙着,处于中心的这辆白色加长版轿车,无疑成为了长远市市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几乎每一个目睹到这一幕的市民,都露出各种羡慕嫉妒恨,同时都在琢磨着,到底谁这么有钱任性,竟然敢摆出如此恐怖的阵仗招摇过市,这未免也太拉仇恨了吧?
“我靠,是温家吧,他们家来什么重要的客人了?”
当然了,长远市的街头还是有一些富少出没的,他们开着几百万买的跑车,经常在人气旺的街道上装逼卖弄,眼下瞧见这阵仗,一个个都咋舌,压根不敢靠近,反而隔得远远的。
他们况且如此,更别提那些开着几万十几万车的普通人了,尼玛没看到前面一辆辆动辄就是几百万上千万的豪车?万一不小心磕碰,或者追尾,那乐子可就大了,就算跳楼都赔不起呀!
拜托,你们有钱人开车能不能别搞得这么隆重,会吓坏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的,买这么贵的车,你们是舒坦了,不知道我们开车却很纠结吗?
有这种想法的司机决然不少,所以也就造成了一幕奇景,本该拥堵的马路,愣是一个个给这一排豪车让道,即便是等着下班回家做饭的司机,也不敢有丝毫的马虎,愣是愿意多等两个红绿灯,也绝不去招惹这群祖宗。
就连那些开电驴的老百姓也不敢瞎闹腾,以往的横行无忌,立马就成了畏首畏尾,让看到这一幕的多数车主忍不住破口大骂,还真是一群欺软怕硬的王八蛋!
由于路人纷纷让道,唯恐惹祸上身,这也让车队没怎么费时间,就轻松的离开市区,朝着南路的郊区驶去。
在车上,或许是考虑到有程杰这个外人吧,温文昊倒是没跟杨宁聊一些太私人的话题。
一路喝着聊着,过了半小时,一行人就进入一处铺修好的林荫小道,或许是入秋时节,地上随处可见枯枝散叶。
“其实在市区那会,你们真的应该让我下车的。”程杰神色间有些紧张,或许是看到不远处对他来说无异于城堡的大豪宅,这让他难免升起一种压抑。
“相识就是缘分嘛,怎么?不把我当朋友?”温文昊故意板着脸道。
“不是。”程杰赶紧摆手道:“温先生如此抬爱,我实在是受宠若惊,你们今天已经帮我很多了,我实在…”
“够了,如果你真心存感激,就在我这吃顿饭,再睡个觉,明早再走。”温文昊依旧板着张脸。
“好吧。”程杰为难的看着温文昊跟杨宁,最后点了点头。
“这样才对嘛,我温文昊交朋友,就图个直爽,别因为没钱没社会地位,就觉得低人一等,要知道,我温家的老祖宗,同样下过田干过农活,谁不是白手起家拼出一世荣华?谁又是生出来就是下等人?”
温文昊严肃道:“现在穷只是一时,如果有心,未来十年二十年,一样能混出个人样。人穷志不穷,懂吗?只有志穷的人,才是不可救药的废物,我温文昊也懒得跟这种人认识。”
“谢谢,我明白了。”程杰认真的听着,这一刻的他,或许是因为被温文昊的话所感染,眼神变得异常的坚定。
随着车子渐渐停下,温文昊笑着拍了拍杨宁:“下车吧,今儿老哥为你准备一顿丰富的家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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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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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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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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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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