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红粉升迁路>第656章巧遇
  汪江玥出了房间,在客厅的沙发躺下来。

  本来她已经够烦李小山的了,他却在这个时候向自己做出这样的举动,很明显,他想行夫妻之实。

  男人简直是只候鸟,那里的气候适合自己朝那里飞,这段时间,张光华去和王丽华同住,她自然没有精力来照顾他,所以,他冷淡了对她的感情,又要回归到自己身边。

  他把女人当成什么了?

  汪江玥恨恨的想他。人到年,却一点也不成熟。把婚姻当儿戏,也把女人不当人看。这可能是他作为老大,一直残留着封建思想。

  尽管自己暂时还没有要和张高原怎么样的想法,但是在他们俩个人目前状态来说,是一种正常男女朋友的交往。而且张高原已经向自己提出进一步发展的要求。

  他能带给她不一样的生活,如果真的能和他结合,那的确是一件天下女人都向往的好事。想一想住在北京价值过艺的四合院,端起一壶老茶,回想北京城故宫各宫女人悲欢离事的往事,那会是多么的惬意?

  张高原权高位重,即儒雅又有情调。不得不说,一个人的一生和他生长的地方有相当大的关系。李小山生在农村,小农思想非常严重。女人是需要尊重的,当初他提出离婚,是意识到他们婚姻的不幸,意识到不幸福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其实是她有了王丽华这个现成的女人。他有资本来骄傲的对她说我们离婚吧。

  当他突然明白,重新组建的家庭面临的不是简单的事情,而且王丽华面对的还有侄女侄子两个孩子未来的生活,他望而却步了。

  李小山是自私的。当他发现王丽华不适合作为结婚对象的时候,退而求其次,重新想要在她跟前寻找温暖。

  李小山又向自己抛出了橄榄枝,他这个人一辈子都是找到了下家的时候会踢倒家。象他这样的男人,的确是个令人恶心的男人,无论他是普通职工还是处级领导干部,他的本性是不变的。

  她也是性情之人,特别是到了这个年龄,她感觉自己内心似有一团火在烧,即使这样,她也不会随便和他那个,离婚了,却还要过夫妻生活,这也太不符合逻辑了。况且,自己身后还有一个备胎。

  要是被张高原知道她和李小山仍然同住在一个屋檐下的话,他还会要她吗?

  她必须立场坚定,不能失了原则。

  一想到父母第二天要带着孩子们去小区那边住,这套房子里只有自己和李小山两个人,她担心,到时候少了他们,李小山会不会强迫自己呢?

  第二天,李小山亲自开车送孩子老人去小区,汪江玥去二婶那里接胜天。二叔的私生子被堂哥送回了丹县,二婶也累了,需要休息。现在有阿珠和她作伴,她很高兴,两个人之间慢慢意培养出了母女之情。

  胜天这孩子又长高了一些,眉眼竟和张成刚更加象了。

  让他去小区住不会与张朵遇?汪江玥突然想到这个,这么长时间过去了,她不会忘了他吧?

  天道很高兴去和麦香他们一起住,收拾了几件东西,和她一起去那边。

  小区的房子自从公婆离开后她还没有去过,房间肯定是要收拾一下的。特别是胜天要去住,她不想委屈了他。人通常是这样的,在自己孩子身不心,却对别人的孩子总是害怕照顾不周。她是这样的人,对麦草和大虎自己的一双儿女要重视的多,他们没有父母在身边,她想给他们多的补偿。

  放假前,高大海象征性的和给她打电话让胜天回北京去过假期。

  自从张小英死了之后,他象变了一个人,消沉的不得了,据他说,在王江民出事后,张小英提出和他结婚,他没有同意,没想到张小英出了意外。

  “要是我答应她好了,这样她即使死了也不会留下遗憾。”

  高大海曾经痛哭流涕的和她说。

  他说象她们那样的女人不容易,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一辈子活在男人的阴影,他看着都心疼。正是处于这样的矛盾之,他在才背着老婆和她好了。

  “要怪怪这个社会,让这些女人走捷径选择了这条不归路,张丽莹也是一样,假如她拥有正常的普通人的生活,她会走出这样的人生吗?”

  不得不承认,高大海是个会怜香惜玉的人。

  可是他错在怜香惜玉也得看对象,要是在大街看到卖色相的女人是不是也应该去怜惜呢?既然他能够理解作二奶的女人的不易,不该做出伤害张丽莹的事来,以致于酿成了这样的悲剧。

  胜天不愿意回去,在安城他已经有了自己的新朋友,而且张光华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最好的朋友也到了身边,除了那位女同学,他对那里已经没有挂念。

  他已经算是个成年人了,有了自己的思想,高大海的房子他也不打算争什么了,因为那本身是人家买的,即使北京的房子一平方价值十多万也与他无关。而且,他恨他,要不是他背叛了自己的妈妈,她会选择那样残忍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那可是一尸两命。

  汪江玥带着胜天坐出租来到小区门口,时间正是午,一天最热的时候,因为实行夏时制,午的休息时间是三个小时。汪江玥有足够的时候打扫卫生,然后再按时赶回来班。

  这么热的天,正是大家午休的时候,小区大门口几乎没有人。说句难听的话,连知了都懒得叫。

  这个夏天天气格外热。

  汪江玥只所以选择这样的时间段接胜天,考虑的不光是时间充足的问题,更主要的是考虑到张朵不会出来,不管以后他们会不会在院见面,但至少不是今天。

  两个人提着包刚进了小区院子,却看到张朵怀抱着孩子迎面走来,汪江玥想要退出已经没有办法,再说了怎么好意思躲开她。

  自己刚刚替王鑫他们在他们家开发的小区买了一套房子,她会不会问房子的事?她心咯噔了一下子,还是迎着笑脸走向她。

  “汪姐,你这大包小包的是干什么?哟,这男孩子长这么高了?是从北京来的?”

  张朵的眼光真是厉害,她竟然一眼认出了胜天。

  可能是他长的越来越象张成刚的原因吧?

  “这个,张朵,这孩子这个学期在安城学了,你怀着孩子,我也没告诉你。”

  张朵立即板了脸说:“汪姐,你这样不够意思了,这孩子来安城了至少你应该告诉我,怎么还瞒着我?我肯定会照顾他的,北京呆着好好的,怎么反而到安城学?这里的教育资源能和首都吗?”

  “这是孩子的意思,安城的教育也不错啊,在全国是拥有最多高校的城市。你自己还是老师,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

  天道不明白她们说的是啥意思,说自己先回去了,提着包走了。

  汪江玥小声说:“你小声点,让他听到。妹子,不是我不告诉你,确实是因为你怀着身子,我不想影响你的生活,这孩子长得越来越和你象了,要和他亲热,这不是给你送来了。”

  张朵听了,情绪缓和了些说:“汪姐,尽管我恨这个破坏了我们家庭的女人,却对胜天这个孩子是很挂念的,毕竟他是我爸骨肉,这样大的事你瞒着我,能不让人生气?”

  汪江玥连忙赔礼道歉,说可能是自己想多了,以后她乐意怎么样对他都行。反正两家住的也这么近。

  汪江玥看了看他怀的孩子,孩子已经百日了,可是看着的确和正常的孩子不大一样。

  “你这是要干啥?这么热的天。”汪江玥问她。

  张朵便有些了委屈的说:“听说晒太阳能给孩子补钙,我抱他出来晒太阳。”

  原来是这样。

  “那你叫月嫂来,你自己晒的能行?给月嫂那么高的工资,该干的你让她干。”

  “这可不行,我是当妈的,再说了,她让我不放心。汪姐,我现在担心的是,小光要是知道了不知有多伤心。”

  张朵是想何小光了,可能在举报之后,她意识到自己错了。可是这世根本没有后悔药可吃,每一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这个不会有事的,只要他没事好。至于孩子的事,他经历了这么多的事,肯定能想通的。”

  事实何小光是知情者。

  也不知他在里面到底是什么情况,除了公司偷税漏税之外,要是没有别的事,按照司法规定,他应该快回来了。

  太阳的温度太高,站在太阳下面,实在晒的受不了。

  “回吧,这种方法有没有科学依据?孩子皮肤嫩,那经得住这样晒?”汪江玥劝她,突然发现,生了孩子的张朵,脸竟然也长出了斑点。

  “是真的,姐,我现在才知道,孩子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有多重要,我真想和他换一下。”她说着呜呜的哭了起来

  本书来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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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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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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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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