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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要经历过很多的事情,自从出生的那一刻起,我们身边一直发生着许许多多的事,从脱离母体的羊水开始,人生就已经彻底开始了。
从躺在襁褓之中嗷嗷待哺的小婴儿,到呀呀学语,顽皮可爱的小宝宝,再到背着小书包戴着红领巾上学的小小少年,再到后来,变成一个满腹心事的忧郁少年。
似乎人的年龄越大,悲伤忧愁的事情就越多。
这是无可避免的,越长大越孤单,歌词里都是这么说的。
当我们还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儿童的时候,所有的事情似乎都非常简单。
开心了就笑,不开心就哭,每天最大的事情就是去哪里玩,那个时候孩子与孩子之间的相处非常简单,就算两个小孩子吵了架,甚至动手,过不了几分钟就会变得像从前一样,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其实人一辈子最快乐的时候就是孩提时代,可是那样的时光太短暂了,一辈子只有一次。
长大以后,似乎悲伤就越来越多了。
太多太多的事情都不尽如人意,我们需要非常努力的往上爬,才能在这个嘈杂的社会里才能在这个嘈杂的社会里生存下去。
我们要顾忌太多太多的面子问题,有些事情明明违背自己的意愿,可是却还是要去做,有些事情,明明自己非常厌恶,可是不得不随波逐流。ωωω.χΙυΜЬ.Cǒm
我们也要考虑非常多的责任问题,自己做过的事就要自己承担,没有人会原谅你的过错,人活在世上,不仅仅是活给自己看的,也是活给别人看的。
我们会越来越在乎别人的看法,背负太多太多舆论的眼光,这些无形的东西都会形成一种强大的压迫感,把我们压得喘不过气来。
在这个庞大的世界里,我们像一条迷路的鱼,茫茫大海之中,没有方向,只能随波逐流,漫无目的的游着。
人的一生实在是太短暂了,和这个至少有着780亿光年历史的宇宙相比,人类的生命太短暂也太渺小。
这短短的几十年,我们却还要为了生计而不停奔波。
有的时候仔细想想,这短短的几十年里,我们又有几分钟是完完全全,放下所有包袱,什么都不考虑,只为自己而活的呢?
太少了吧。
人活在世界上,总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事情,所有人都在看着你,即使你心情不好,即使你悲伤,都要在笑容的背后,默默地咽下所有的泪水与苦涩。
可能这就是人生吧。
陆琛年知道,他的人生注定要在这样的生活中度过。
因为他是陆琛年。
就像现在,他站在红毯的一头,心里就是满满的悲伤和绝望。
礼堂,钟声,鲜花……
头顶是奢华而别致的水晶吊灯,折射出完美而高贵的光亮。
一首不知名的英文歌轻轻的响着,飘荡在半空中,仿佛为这一天涂上了浪漫的色彩。
礼堂里,红毯上是鲜花布置的拱门,整个会场花瓣飞舞,玫瑰花的香气布满了整个礼堂,整个会场用淡绿色和白色的绸缎布置,浪漫而美好。
在温柔灯光下,一切似乎那么浪漫而优雅。
陆琛年站在台上,心中一片悲伤。
他站在那里静静的等待他的新娘子,还有两分钟,新娘子就要出场了。
这场婚礼的每一个时间,他都掌握的非常清楚,包括新娘子什么时候出场?花童会在第几分钟交换戒指,神父会问他什么样的问题,还有他要对年诗雅说哪些浪漫的话。
这些流程他都清楚的很,因为这场婚礼已经彩排了三遍了。
徐媛玉为了保证婚礼能够顺利进行,不出一点差错,在婚礼开始的前一周就让他和年诗雅熟悉流程。
这样的婚礼,仿佛就是一种形式,而没有那种爱情美好的期待感了。
可是就算不走形式,他也并没有什么期待感。
因为他即将面对的是一个他不爱的女人,这个女人即将要陪他共度一生,可是,连他自己都不确定,没有感情的婚姻到底能走多长。
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此时此刻,他觉得自己是那么无助。
他什么都做不了,甚至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
就连自己爱的人他都没有办法留在身边,他真是一个失败的男人。
台下坐着许许多多的人,他们都是来参加这一场盛世婚礼的。
陆琛年心里有些苦涩,台下的那些名流千金,商业翘楚,来这里的目的多半不是为了祝福他的婚礼吧,这里的宾客都是上流社会的人,觥筹交错之间,可以谈成不少的生意,也可以给其他人留下很好的印象。
对于多半的宾客来说,这里就是一个谈生意的战场,至于台上婚礼状况如何,并不是他们最关心的。
其实不关心也好,任凭他收到再多的祝福有什么用呢?这场婚礼原本就不是一场幸福的婚礼。
台下的那些客人里,林哲也在其中,他的打扮与平时有些不同,穿着整齐的西装,领带打的完美无瑕。
他看起来是那样帅气,好看。
虽然穿的比平时庄重了一点,可是他脸上依旧是有些稚气。
此时此刻他正皱着眉,他有些担心陆琛年,他在台上站着,看起来竟然有些孤独,不知道为什么他会有这样的感觉,只是他感觉的到,现在的陆琛年,心情一定非常不好。
可是能怎么办呢?他只能娶一个自己不爱的女人。
他来参加他的婚礼,可是他并不希望他如此悲伤。
徐媛玉穿着雍容华贵,非常有气质,她站在台下笑成了一朵花。
年诗雅终于成为了他们陆家的媳妇,他的儿子终于做了一件很对的事情。
年母也在台下,她的眼睛有些湿润了,没有想到她的宝贝女儿竟然出嫁的这么快。
她从小就把她捧在手心里疼爱,现在突然成了别人的媳妇,她还真的有些舍不得,怎么昨天还是属于自己的宝贝今天就已经变成了别人的妻子呢?
时光过的太快了,她突然就想起年诗雅小时候的样子了,扎着两个羊角辫,穿着粉红色的花裙子,红色的小凉鞋,走起路来蹦蹦跳跳的,手上总是拿着一个像是漩涡一般七彩的棒棒糖。
可是一转眼那个喜欢撒娇,喜欢吃糖的小宝宝,现在竟然穿着婚纱站在别的男人身边。
而她已经老了,不再年轻,不能给她永远的避风港了。
陆琛年现在台上,亲朋好友都在默默地期待着这场婚礼,他们脸上带着笑容,仿佛今天结婚的不是他,而是他们。
可是,陆琛年心里却一片茫然。
他真的准备好要接受这场婚礼了吗?他并不知道,可是这件事情来得太快,让他没有办法反应。
突然间,礼堂内的灯光暗了下来。
周围变成了一种很浪漫的蓝色,淡淡的把整个礼堂照射的恍若仙境。
台上两次的干冰喷雾机,源源不断地喷出白色的雾,整个会场美得像是一幅画。
这是一场盛世婚礼,婚礼的主角是陆氏企业年轻的总裁陆琛年,和年家大小姐年诗雅,这场婚礼极尽奢华,就连新娘子的婚纱礼服都是从国外定制的,价值600多万。
梦一般的婚礼。
随着浪漫的婚礼进行曲,会场另一头的门突然打开。
年诗雅穿着白纱出现在门口。
她轻轻地挽着爸爸的手臂,年父脸上是慈爱的笑容。
女儿出嫁的这一天似乎也是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天。
他有些感慨,养了这么多年的宝贝,他从来舍不得让她受委屈,把她捧在手里疼爱,可是昨天仿佛还在他怀里撒娇的小女孩儿,今天竟然已经要嫁人了。
幸福之余,他也有些许的舍不得。
他真希望时间停住,年诗雅永远是那个依偎在他身边,撒娇的叫着爸爸的小女孩儿,还是那个吵着让他买糖的小姑娘。
真希望她永远都不要长大,永远不要嫁人不要离开他身边。
可是今天他竟然要亲手将她送到别的男人怀里。
年父的眼睛有些湿润,他真心希望他的女儿一辈子幸福。
和年父的舍不得不相同,年诗雅现在的心情是幸福而激动的,这是她梦寐以求的一天,现在终于实现了。
她早就想象过和他一起步入婚姻的殿堂,努力了这么久,她的付出没有白费。
她真的很美,身材凹凸有致,一米六八的身高,再穿上十厘米的高跟鞋,将这件婚纱礼服衬托的高挑优雅。
原本徐媛玉是不允许她穿高跟鞋的,生怕她有什么损失,摔倒了,会伤到肚子里的孩子。
可是年诗雅坚持要穿,她是女明星高跟鞋已经穿习惯了,是不会跌倒的,更何况这是她梦中的婚礼,她最期待的一天,她一定要完美无瑕,她要做最美丽的新娘子。
她的耳朵上戴着珍珠耳环,那是某个大牌,今年的限量款,花嫁系列,专门为婚礼设计的。
脖子上的项链是前几年在巴黎珠宝拍卖会上拍卖到价值两百万的项链,“海洋之心”,这是意大利著名设计师设计,也是那个设计师最有名的作品,当初年父拍下来,就是为了给女儿新婚当天做嫁妆。
她的脸被垂下来的头纱挡住,隐隐约约能看得到她娇媚的脸庞。
不得不承认,年诗雅真的很漂亮,她的美是那种性感之中带点妩媚,清纯之中又带些妖娆的感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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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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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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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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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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