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爱你我有罪>第221章喝酒
  刚刚进门,应该没有被记者拍到,现在他们每一天就像在打游击战一样,只能躲着记者。

  这一阵子,她也因为这些事情操了不少心。

  她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心里微微的疼痛,她只希望,她的女儿能够变得开心起来,不要因为爱情而在这么折磨自己。

  ……

  陆琛年那边接近傍晚才回家,他已经忙了一天,可是依然没有任何进展,不过他不会放弃的,就算再艰难他也一定要找到找回记忆的办法。

  而年诗雅来他家门口哭闹,他并不知道。

  晚上,他又是一个人坐在阳台上,闷闷不乐。

  林哲洗完澡出来以后,看到陆琛年背对着他照例是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林哲耸了耸肩,这家伙永远是一副这么忧郁的样子,他以为他是忧郁王子吗?

  他就看不惯他这样每天装忧郁的样子,难道他以为自己这样板着一张苦瓜脸就很帅吗?

  他的背影看起来有些落寞,仿佛与漆黑的夜空融为一体,看起来有些孤独的味道。

  他走过去,打破这种沉寂的氛围:“陆琛年。”他轻轻的拍上他的肩。

  陆琛年悲伤的思绪被他打断,他洗过澡之后,头发还没干,就又走出来,滴的他房子里到处都是水。

  “喂,你的头发还没有干,就到处乱走。”陆琛年说道。

  “那又怎么样,你又不会滑倒,这么几滴水。”林哲无所谓的说道。

  “可是我家地板上会有水滴的印记,我看了不舒服。”的确,陆琛年有很严重的强迫症,他的房间只要哪里不整齐,他就会觉得心里不舒服。

  更变态的是,他连笔筒里的笔摆放的方向都要一致。

  这是林哲永远理解不了的,为什么一个人可以龟毛到这种程度,他的人生,他的生活永远整整齐齐的,难道他生活就不会有压力吗?

  在他看来,生活就应该随性一点,不用循规蹈矩。

  “这房间又不用你收拾,地板上有水渍,第二天钟点工来不就会打扫干净了吗?你这个人怎么这么多规矩?真是的。”林哲说道。

  竟然陆琛年有些无力反驳。

  他涨红着脸,好一会儿才憋出来一句话:“神经病。”

  林哲可不愿意了:“干嘛说我神经病?我觉得我正常的很,至少我不会每天让钟点工在地板上打蜡三次,只为了让地板更加光亮,你知道我每天要摔多少跤吗?你知道打了蜡的地板有多滑吗?”

  “你是不是平足?为什么我从来都不会摔倒,还有,自己走路不小心,毛毛躁躁的,还怪别人家地板太滑。”陆琛年翻了个白眼。

  林哲气的像是要冒火了:“你这个人怎么这么讨厌?好,咱们先不说地板打蜡的事情,你变态的事情还有很多,每一次我出现在你房间,全身上下一定都要消毒,每一次你都拿着一个喷头对着我喷来喷去,你当我是苍蝇吗?”

  “你可别说苍蝇,你身上的细菌比苍蝇都多,知道吗?我不允许我的房间里有任何一丝细菌,我的卧室是睡觉的地方,不是公共场所,所以一定要干干净净,你身上携带的病,细菌和病毒,足以让我过敏一个星期。”陆琛年嫌弃的说。

  “我看别人不用消毒,照样也活得好好的,你就说你是变态就好了,干嘛找那么多理由?”林哲说道。

  陆琛年不服气:“我变态?我看是你太邋遢才对吧,每天回了家你脱下来的脏衣服都乱扔臭袜子扔的到处都是,你知不知道,你的袜子有多臭,你难到骨子里就剩发着这种臭味儿吗?”

  林哲快要被陆琛年气的吐血:“是个男人脚都会臭,好吧。”

  “可是我的脚从来都不臭。”陆琛年淡定的说,在他看来这种说法根本就不会成立。

  林哲说道:“那是因为你根本就不是正常人,你就是个大变态!哪有人一天换三双袜子的?”

  “你不知道人的鞋子里,袜子上和脚上有很多真菌吗?请问袜子可以防止真菌的滋生吗?”陆琛年说道。wWW.ΧìǔΜЬ.CǒΜ

  “像你这种有洁癖的变态,以后一定找不到老婆。”林哲说不过他,有些恼怒的吼道。

  陆琛年笑了笑:“哦,是吗?可是有很多女人排着队想嫁给我,我看像你这种邋遢大王以后才找不到女朋友吧。”

  “你说谁邋遢大王?”林哲不开心了。

  “我就说你!”陆琛年说。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像两个小孩子在吵架一样。

  说着说着,两个人相互看了对方一眼,都笑了。

  他们两个大男人怎么这么幼稚呢?像两个孩子一样为一点点小的事情吵来吵去的。

  不过,陆琛年真的觉得,似乎跟林哲吵了一会架以后,他沉重的心情又变得好了起来。

  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呢?真奇妙,好像这家伙永远有一种能让人从悲伤变得快乐的能力。

  林哲气呼呼的,似乎还沉浸在刚刚吵架吵输了的愤怒中。

  “喂。”陆琛年用胳膊推了推他。

  他虎着脸,似乎一副很傲娇的样子,对陆琛年爱理不理的样子。

  陆琛年见他赌气,有些好笑地用手肘再一次碰了碰他。

  “喂。”

  “干嘛?”林哲气呼呼的,还是一副很傲娇的样子。

  “想不想陪我喝一杯?”陆琛年问,显然,林哲的注意力都被喝酒吸引走了,现在他也不闹脾气了,虽然仍然傲娇的冷着一张脸,可是他竟然可爱的转过头,用冷冰冰的脸问:“喝什么酒?”

  陆琛年好笑的看着他:“这男人性格怎么像个小孩子一样呢,刚刚还跟他赌气,现在一提到喝酒,他马上就缴械投降了。”

  陆琛年回答:“我的酒窖里有很多陈年好酒,你喜欢什么就拿出来喝,只要能陪我喝一杯就好。”

  “好啊。”林哲痛快的答应了,一副很兴奋的样子。

  陆琛年有些呆住,刚刚这个家伙不是还傲娇的不想理他吗?现在怎么转过头来又和他说话了?还一副很开心的样子。

  只要一提到喝酒,林哲的脸,就洋溢出一种笑容。

  其实他并不是一个酗酒的人,只是他非常喜欢收藏美酒。

  他会品酒却不贪杯,喜欢那种酒香在唇齿间跳跃的感觉。

  见到这么开心,陆琛年笑了笑。带他去了酒窖,里面都是陈列着的极品美酒。

  各个国家的各个种类的都有,有西班牙的葡萄酒,中国的白酒,还有各种威士忌,白兰地等。

  陆琛年的酒窖这么大,看起来已经能开一间很大的酒吧了,他的藏酒量就算开一间酒吧,也能让所有的顾客来这里喝个几天几夜都喝不光他的酒。

  看来是真人不露相,平时陆琛年看起来不像爱喝酒的人,谁知道他家里竟然藏了这么多好酒呢。

  而这些好酒很多,一瓶就要上百万,在他眼里,就等于是喝金子。

  他看得眼花缭乱,都不知道该怎么挑了。

  “喜欢哪瓶?开来喝吧。”陆琛年说道。

  “随便我拿吗?”林哲问。

  “没错,随便你拿,只要你喜欢就可以喝。”陆琛年说道。

  那我要这个,林哲当场就选中了一瓶法国的干红。

  不得不说他的眼光真的不错,这瓶干红味道醇正,现在几乎买不到了。

  这是九零年的红酒,虽然年份不算太长,可是香味却异常浓郁。

  这瓶酒当时是一个朋友从一个法国商人手中买回来的。

  一瓶红酒已经叫价到50万。

  这小子还挺会选的,开门红,一下子就选了这么贵的酒。

  不过陆琛年是谁,他选什么酒?他什么时候在乎过呢?就算这是他的,可是他完全不担心。

  “好,如果你喜欢,待会我们上楼开了它喝掉。”陆琛年说。

  “那我可以多拿几瓶,你送我吗?”林哲问。

  “当然可以。”陆琛年回答,这些酒算什么?每年有很多人都带着很多名贵的酒和礼品过来看他。

  他各种好酒好礼接到手软,就说现在损失了几瓶酒,到时候一定又会补上的。

  林哲兴奋极了,这个陆琛年真是大方,让他白白睡在他这么大,这么舒适的房子里,还送他这么贵的酒喝。

  两个人挑了几瓶酒就上了楼。

  陆琛年将红酒的瓶塞打开,一股红酒特有的香味就从瓶子里散发出来。

  这种味道是很淡的,不喝的时候很少能闻到,喝起来红酒的时候,压着舌根,酸酸涩涩的,让人满足,凑近鼻子去闻一闻才能闻的到这种特有的香气。

  那种市面上勾兑出来的红酒,一打开瓶盖的时候红酒的味道都很浓,香的过分,而陆琛年的酒,香气很淡,让人闻着很舒服。

  陆琛年拿来两个高脚杯,林哲撇了撇嘴:“你这种上流社会的人,喝酒都这么装腔作势,还特意弄个高脚杯,普通杯子不能喝吗?”

  “你管我?”陆琛年说道:“你懂不懂啊,除了高脚杯以外,没有什么杯子,能把红酒的味道诠释的那么完美了,不用高脚杯,红酒的味道至少淡了一半。”

  “切,心理作用!”林哲才不相信这个。

  他只是觉得同样的酒倒在什么杯子里,它都是一样的,不会有什么变化。

  可是陆琛年是一个追求生活质量的人,在他的世界里,喝什么酒就用什么杯子,不然他的生活就不会完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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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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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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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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