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时候我们一直认为,长大的过程是美好的,因为小孩子因为小孩子被管束的很多,小时候我们总是认为大人可以随心所欲做他们想做的事情。
他们的口袋里总是有很多很多的钱,有了钱,他们可以买很多好吃的零食。
他们可以不被别人管教,晚上吃糖会蛀牙。
他们可以随心所欲的,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他们可以化妆,或者打领带,把自己打扮的很漂亮或很帅气的样子。
他们的周围总是有多姿多彩的世界。
这是小的时候,我们一直认为的那样。
可是长大的过程中渐渐发现,原来长大是这么令人惊慌失措的事情。
并不像我们小的时候想象的那样,大人的口袋里总是有源源不断的钱,这些钱都是辛辛苦苦工作赚来的,每一分都代表着辛苦的汗水。
小的时候我们总觉得如果有了钱就会去吃好吃的零食,可是长大了以后,我们会发现我们的身体越来越不好,而那些奇奇怪怪的零食,会摧残我们的身体,所以我们就会小心翼翼的,不敢再像年轻的时候那样。
小的时候我们总觉得有了钱就去游乐场,玩个三天三夜不眠不休。
可是等我们长大了有了钱,却再也没有小的时候想去游乐场的那种激情和天真了。
人的性格总是在变,我们永远没有办法像小的时候那么天真。
长大就意味着你心中的天真越来越少,长大就意味着你每天要想的事情会非常多,其实越长大心里的孤独越多。
小的时候我们总是像冲出牢笼,冲出父母的束缚,奔向外面自由的世界。
可是真正长大了以后才发现,自由是艰难而孤独的,只有躲在父母的羽翼之下的生活才是最天真幸福的,然而没有人能永远长不大,岁月会带给我们无限的过往,我们会长大甚至苍老。
所有人的岁月都是留不住的。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的心,会承受越来越多的痛苦。
这大概就是成长的烦恼吧。
陆琛年知道,他成长的过程是痛苦的煎熬,从小到大他都生长在一个成功家庭,爸爸是商人,能赚很多的钱,他童年的生活就在丰衣足食中度过,很多人羡慕他的家室,羡慕他有一个有钱的爸妈。
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这种孤独是什么。
在他很小的时候,最需要父母陪伴的时候,他就体会过孤独的滋味。
小的时候,爸爸妈妈都很忙,尤其是爸爸,那个时候他很小,并不知道他们在忙什么事,只知道每天,只有他一个人生活在那间大房子里,晚上的时候,妈妈会回来,可是回来以后也很少和他说话,她也很累了,他懂事,不想去打扰她。
爸爸回家就更少了,他几乎一个月只能看到他一两次,在他童年的记忆里,家似乎是一个冰冷的词语。
他在家里很少看到爸爸妈妈,需要人陪伴的时候,永远都是只有保姆管家陪着他。
从小他就体会过孤独的滋味,那是一种深入肌骨的难受,感觉全世界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
陆琛年小的时候性格就隐忍,就算他孤独,可是他也从来都不表达。
似乎他的童年就是在这种孤独而难熬的感觉中度过的。
年少时期的他也曾经努力过,他觉得只要他做的优秀,爸爸妈妈就能看到他了。
他努力的,在学校的各种活动中获得第一名,每次考试他都是全年级第一名,他优秀,他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他们学校赢得了很多奖项。
他真的很优秀,也有同龄人没有的稳重和成熟。
可是他发现他不管怎么努力,爸爸妈妈还是依然很忙,他们还是看不到他。
他也曾经觉得不公平,为什么他做的再好,也得不到父母的爱呢?可是时间久了,他慢慢的就习惯了,其实得不到父母的爱有什么关系呢?他一个人也照样可以过的很好,后来他渐渐就忽略了这些。
时间久了,他甚至快要忘记生命中幸福的温度到底是什么,他大多数时间都生活在孤独之中。
这种生活持续了20多年,几乎快将他对生活的热情全部消磨殆尽。
他每天的生活只有加班工作,每天都会对着电脑屏幕很久很久,生活是麻木而乏味的。
那个时候他渴望出现一个人,改变他的生活,可是就从来都没敢想象过,真的会有这样一个人出现。
他期待着,同时也胆怯着。
生活的轨迹,一点一点的向前,那个时候他似乎对幸福已经没有什么追求。
可是后来一个人的出现,彻底的改变了他的生活。
那个人就是楚锦然。
他的天真善良和活泼彻底打动了他,是她让他知道了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美好的事物,生命中有非常多美好的东西。
是她带领他重新感知了这生命中的幸福,是她,让他冰冷的生活充满阳光。
遇见她以后,他懂得了什么叫做幸福,和她在一起的每分每秒,都是快乐而开心的,是她,用她温暖如阳光般的笑容,将他心中的千年寒冰,一点一点的融化。
他差点天真的以为他们会永远在一起,因为他在不知不觉中发现,他再也离不开她了,她给了他从小到大都没有体会过的温暖,这种感觉没有人能给他,只有她能。
所以他非常害怕失去她,他将这份珍贵的感情,捧在手心。
可是他太笨了,从来都没有体会过那种温暖,这是他更加珍惜也更加抓紧他和楚锦然的爱情。
可能就是因为他抓的太紧了,才会让她从他的生命中溜走吧。
一切可能都是他的错,是他将一个爱他的人弄丢了。
现在他真的很怀念那种温暖的心动,可是这种感觉再也没有了。
她离开了,带走了他生活中的欢声笑语,也带走了他拥有的幸福,留下的只有他无尽的孤独和寂寞。
没有了她,可能他这辈子都找不到另一个人,能让他那么强烈的拥有爱的感觉了吧。
陆琛年坐在沙发上,林哲静静地坐在一旁看着他。
阳光细细碎碎的从窗子洒进来,在陆琛年身上,倒映出一道光,他就像是被笼罩在温暖的阳光之中的一个帅气的王子。
他眉眼深邃,鼻梁高挺,眼睛里是深邃而好看的忧伤,薄薄的嘴唇是樱花一般温暖而明丽的粉色,可是与他明丽的唇色不同,他脸上的悲伤是怎么都掩盖不住的。
即使是这样,他的帅气也丝毫没有被掩盖。
在阳光的照耀下,他依然好看的发光,他现在似乎能明白了为什么年诗雅会对面前这个男人死心塌地。
他现在心情一定很不好吧。
他就像是一只受伤的蜗牛,将自己缩进柔软的躯壳里,因为自己心中的柔软,曾经被狠狠的伤过,所以他再也不敢相信任何人。
也再也不敢去相信爱情了。
悲伤将他所有的勇气全部都磨灭干净,让他变成一个胆小的人。
他可怜巴巴的拥抱着自己的伤口,轻轻的舔舐,可能是害怕心中的悲伤将自己压垮,他变得的脆弱而敏感。
阳光似乎都没有能温暖他周身散发出来的冷气,那是一种无形中的悲伤。
很浓,很痛。
……
医院里,年诗雅已经转入了普通病房,她静静地躺在病床上脸色苍白。
年父和年母在一旁焦急的守侯着,他们的女儿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呢?
年母心里一直有个疙瘩,那就是年诗雅肚子里的孩子,她以为她流了那么多的血,这个孩子一定保不住了,不过这个孩子真是命大,这种情况下还能活下来。
可是这个孩子本就不应该来到这个世界,如果他还活着,她女儿的后半辈子该怎么办呢?
现在,她怀了野种的事情,上流社会的人都知道了。
来参加他们婚礼的人很多,几乎全都是商业界有头有脸的人物,他们几乎全部都知道了他们年家的丑事。
如果继续留着这个孩子,他们的女儿以后怎么会有人要呢,即使结了婚也会被婆家看不起的。
所以不管怎么样,这个孩子一定不能留。
年母悄悄地走到年父身边,表情有些凝重,她轻轻地推了年父一下,说道:“咱们女儿怎么办?”
年父看着她:“你是指……她肚子里的孩子吗?”
年母点点头,“这样下去也不妥,如果留着这个孩子对我们女儿以后一辈子都是影响,毕竟我们是上流社会的人,我不想女儿以后嫁进婆家被人说三道四,我不想婆家会欺负她。”琇書網
年父眼神有些复杂,他当然也不希望自己的女儿会被欺负。
这个孩子的确会影响女儿以后一辈子的生活。
“要不这个孩子就打掉吧。”年父想了想说道。
年母点了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一开始我以为女儿已经流了那么多的血,孩子一定保不住了,可是没想到这个孩子命大,居然活了下来,不过这个孩子不能留,我们要为女儿的一辈子考虑。”
年父点点头。
年母看着病床上的年诗雅,他脸色苍白,眼睛紧闭,麻药的作用还没有过她还没有醒过来。
她相信她的女儿也一定会这么做的,以她的个性,一定不会想要生下一个不爱的男人的孩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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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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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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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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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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