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吴广之的附体天魔,一身好功夫呢!别小看她。”吴广之笑道:“她的铠甲就是武器,以后你就知道她的好了,陕州大营这边儿,我给你盯着,这边的15万人马,加上宛城的17万人马,还有晋国的45万大军,以及你灭了歧国后,还能收编20万军队,组织组织,百万大军足够横扫梁国了。”
听闻此言,小雨也是震撼不已,真没想到,白猫和黑猫,这俩家伙的手笔这么大!能组织起100万大军,这真可以说是前无古人了。尤其是在这个“全国”的总人口也就1000万出头的时代里,相当于十分之一的人都是自己的手下了,而且还都是男人。
历史有个很奇怪的现象,越是乱世,越是人口稀少的时代,组织起的军队的数量越多,比如春秋战国时期,动辄几十万大军作战,而到了大一统的时代,人口大几千万,国家却为组织起十几万的军队发愁,清朝年羹尧的20万大军在西北,就已经把国家给消耗空了。汉武帝讨伐匈奴,也不过是10-20万人,却把家底都快打光。
其实还是底线标准不一样,五代十国的现在......老百姓人吃人,活都活不下去了,当兵成了唯一的出路。
“如果我没猜错,郢王在长安关中一带,还有十多万人马,”小雨唏嘘道。
“恩!”吴广之点点头:“不过,那些人你就别指望了,他们已经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人了,都是要消灭的对象,当务之急,是消灭李克用,把晋国的根基给扎稳。”
小雨沉吟道:“既然,都能把母魔给夺舍了,为啥你们不直接夺舍了朱温或者李克用?”
“哼!废话!”吴广之冷笑道:“事情要是那么好办,还要你干啥?”
“那你现在的真身在哪儿?”小雨好奇的问。
吴广之回答:“当然在忙我该忙的事了,你不要老琢磨我,琢磨琢磨你自己的任务。”
她顿了顿继续说:“你来到了陕州大营后,可以先对外称病,休养上一段时间......然后利用这个空档,全身心的操控晋国的事儿。”
.......
吴广之和小雨聊了很多,也聊到很晚,直到丑时才离开。躺在床上的他,思绪万千,久久不能入眠。
虽然说,还有很多事情自己稀里糊涂的,但整个“基本盘”似乎已经脉络清晰了。
白猫和黑猫的目的,不仅仅是要杀死朱温,铲除天魔,它们还要重塑社稷,再造乾坤,不然的话,谋划这多的军力干什么?晋国,梁国的,还有歧国的人马,全都在它们的算计之内。
根据历史上的记载,李存勖和朱友贞,两个人曾经同时以皇帝自居,占据黄河南北,那黑猫和白猫,是想让自己来当这个皇帝?然而阴间那边儿的事,在铲除弘帝之后,它们又是如何安排的?
虽然依旧有很多的困惑,白猫依旧神龙见首不见尾,但小雨现在心里却踏实多了......有它给自己看门护院,这可比司马阳,虞君他们要靠谱的多。
而且以前的时候,想找白猫和黑猫,根本找不到,现在吴广之每天就守在自己身边,有啥问题,可以直接传她。
......
俗话说,一心不能二用,小雨虽然可以同时操控“左右手”,但为了全身心的处理好晋国那边的事情,他按照白猫的建议,让自己的本尊肉身暂时的处于休眠的状态,全部的身心都放在了李存勖的身上。
李存勖被一箭“射中”后,返回军营中立刻下令,班师回朝,连魏州都不要了,王驾的车撵在重兵的护卫下缓缓北归。
随行的将军们既担心晋王的安危,又觉得十分可惜,明明胜券在握,却又功败垂成,那之前所做的一切计划和方略,全部都成了沙盘做戏了。
晋王留下了十五万人马,安排了几个得利的将军镇守壶州之后,带着自己的爱妃回到了都城龙城。
之所以叫古代的太原为龙城,那是因为这里是李唐王朝的龙兴之地!天下的龙气最盛。
到了宋朝得了天下后,赵光义直接屠了两次太原,就是怕这里再出皇帝。
和成了均王朱友贞的感觉不一样,小雨占据着李存勖的身子,做任何事都感觉怪怪的。
朱友贞也好,均王也罢,那只是个名头,身子还是朱小雨的身子,只是称呼变了一下,但夺舍了李存勖,小雨感觉.....自己就像是“隔世为人”一样,身高,体味儿,动作,习惯,都会产生一定的错觉,需要一个慢慢适应的过程。www.xiumb.com
回到龙城后,他首先要面对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向自己的“父王”李克用交代,为何这次征南行动这么拉胯的就回来了,连汴梁城下都没杀到。这远远没有完成“父王”交给自己的任务。
除此以外,还要再谋划一下刺杀李克用的具体细节,这家伙虽然有弱点,但想把他干掉,也远没有白猫说的那么轻松。
说到他的弱点,其实也算不上是“弱点”,李克用的眼神不好,视力极差,但他的听觉和嗅觉却极佳,稍稍有人靠近他,数百丈外,通过声音和气味,就能判断出对方的全部信息,甚至可以达到“通神”的程度!
如此一来,其实眼神好不好,也就不重要了!
这明显是“魔祟”才有的特质,寻常的人类那会这样?正是因为听力极佳,李克用特别讨厌噪音,也不喜欢光,而且不喜欢任何刺激性的气味,不然.....他也不会把自己关进妖狱里,只是让儿子出面当代理人。
这家伙的另一个特点是在饮食上,只喝女孩的血,晋国的后宫里有1000多名十几岁的小女孩儿,每天都会放血给他喝,除此以外,其他任何的东西一概不吃。
他的这些“习性”让小雨高度怀疑,其依附他身上的天魔,极有可能是蝙蝠,或者黄鼠狼之类的存在,不然怎么会是这样的个性?
白猫给小雨的建议是,鞭炮乱其耳,葱蒜刺其鼻,把女孩儿的血,混上老母猪的血一起给他喝,这些手段可以大幅度的降低李克用的战斗力。然后再在妖狱内诛杀他。
过程虽然不复杂,但还是有一定的风险!因为李克用毕竟是天下第二的魔头,白猫告诫小雨千万要小心,万不可把李存勖这个肉身毁在晋国,不然以后的事儿就不好办了!
它也只能是给一个大概的方向,具体的谋略计划,还得靠小雨自己完成。
白猫也明确的告诉小雨,别指望它能说出太多的好主意来,这不是考验,而是挑战。
因为......即使它和黑猫,是未来的某某某,但在它们之前的那个版本经历中,并没有把消灭李克用当成一个必要的环节来完成。
所以,小雨这次的任务,完全是一个挑战和尝试,如果做不到杀掉李克用,那么还会陷入早先的那个版本历史里,将会非常的尴尬和棘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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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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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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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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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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