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汴梁的时候他和司马阳只带了数百军兵,可等走的时候,朱温分别调拨了5万人马给均王和司马阳。m.xiumb.com
兄弟俩自从伏凤山相识到现在,还从来没有分开过,突然间要各守一方,心里总还是有些割舍不下。
一个向南,一个向西,司马阳和小雨结伴行进了数十里后,不得不分道扬镳。
“朱兄啊!”见小雨心事重重的样子,司马阳安慰道:“你放心吧,宛城那边儿我帮你盯着,再者说,咱们兄弟这也不算是分开啊,你要想到宛城见我的话,不到一盏茶的时间不就过来了么。”
小雨知道,他指的是黄巢尸洞,确实.....小雨虽然人在陕州大营,但想回到宛城,直接走“阴阳电梯”的确可以瞬间直达。
“咳!司马兄啊,你不明白我的心思,”小雨沉吟道:“虽然说,我可以凭借黄巢之力随时随地的去宛城看你,但是你一个人在那边儿,绝大多数情况下都要自己面对一些问题,我怕有啥突发情况,你处理不当,然后引祸上身,等到我赶过去的时候,很多事儿已经晚了。”
他顿了顿继续说:“可能我这么说,你有些不爱听,但我更牵挂的,还是你的安危,毕竟我不能一直盯着你。”
“哈哈哈!”司马阳大笑:“朱兄,我怎么会不爱听呢,我理解你!不过,你也转念想一想,上官月离开了你,不也照样活吗?更何况我一个大老爷们,还是一方的将军,能有啥事呢?倒是朱兄你,去了陕州大营以后,要仔细提防那个吴广之,那家伙......也是朱温的狗,眼珠子死死的盯着你的。”
“我知道,”小雨眉头微皱说:“所以,我不可能经常去宛城看你,万一我前面开了尸洞,那吴广之从后面跟过来,一切就穿帮露馅了,所以你要凡事多加小心,多请教请教鱼娘子,不是我说哈,在深谋远虑这方面,你不如她。”
鱼娘子应道:“王爷,你放心吧,有我盯着他呢,不会有事的......倒是你,一个人在那边儿要多加保重。”
兄弟二人分别,小雨把牛宝宝给了司马阳,以为他的坐骑,而自己则是骑着虞君,领着狗夫妻。
至此,整个团队分成了四份儿,驻阴间的办事处代表,弘月公主上官月,晋国则是自己的分身李存勖和五个小狐狸,而司马阳和鱼娘子以及牛宝宝,则是驻守在了宛城。
小雨不是嫌弃牛宝宝,不要它做自己的坐骑,而是牛宝宝在宛城,还有更重要的任务。
宛城除了是梁国的西南军事重镇外,也打造兵器的基地,那里矿山最多,是“劲韩”故地,而之前博王打造兵器的伎俩,实在是拙劣可耻,拿人的魂魄以为鬼火,强行灌注进兵刃之中,让兵器的韧度和杀伤力提高。
其实根本不用这么做,牛宝宝作为炼兵专家,有更好的办法整体质量上提高兵器的强度,在这方面普天之下,怕是没有比她更专业的了。
只要配料合适,再加上她的“金坷垃”加持,一锅铁水下去,出品的全是“神兵利器”,虽然说不能跟小雨的“升级版飞琼剑”比吧,但绝对比博王之前打造的那些质量要好的多。关键是,并不用荼毒生灵。
小雨让牛宝宝改进兵器的制作工艺,并不是铁了心的要做朱温的“孝子贤孙”,而是要整体提高自己军队的实力,这些兵,以后都是自己“逆转乾坤”的本钱!
除了兵器以外,牛宝宝还精通铠甲打造,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想逐鹿中原一统天下,光有人还不行,顶尖的装备同样重要,司马阳肩上的担子很重,相当于是小雨家底的“大管家”!
让虞君跟着自己,完全是要仰仗他的预警功能,博王和郢王,这俩贼肯定是要监视自己的,有虞君在,小雨心里就有底了。
关于这个吴广之,小雨其实对她的印象很一般般......
按理说,小雨在陕州大营除妖平叛之时,吴广之积极的配合他,方方面面都做的很够意思,小雨没理由对她的印象不好。
主要是.....他很不喜欢这家伙装孙子的样子。把自己包裹的像个“人形茧”一样,搞的神神秘秘的,深不可测,她又不是东方不败?
唯一让小雨对这次陕州之行还“心存幻想”的是,这吴广之似乎跟白猫的关系莫逆。不知道是上官月从哪儿拉来的“投资方”。
总归是,绝对不可能是敌人。
但既然不是敌人的话,为啥不能坦诚相待呢?而且这个人和朱温的关系也很近,不然的话,朱温不可能把十五万大军交在她的手里。
本来小雨还想跟博王打听一下,这个吴广之到底是何许人也?但是想了想还是算了。
因为白猫和黑猫布的局,都是严丝合缝的,既然吴广之是白猫的“棋子”,而博王又是这一盘棋中关键的一环,贸然打听,或许会引起博王的关注和“兴趣”,再捣点乱,到时候带来不可预知的结果。
博王是不值得自己信任的,想知道什么.....还是自己刺探的好!
小雨率领着本部三万人马,浩浩荡荡的行进了四天,来到了陕州大营,镇国大将军吴广之,早早的就在大营外守候了,她还是穿着那一身全副武装的行头。包裹的严严实实的,直接率领众将,跪在地上,迎接均王的大驾!
“王驾千岁千岁,千千岁!”吴广之恭恭敬敬的跪着,其他的将军们亦是不敢抬头。
虽然都是老熟人,但是君臣之礼不可废!小雨现在是何许人也?那是朱温的儿子,名副其实的王爷!吴广之纵然官职再大,也只是皇家的一条狗,老朱家的奴才罢了。
场面上的“客套”自不必提,小雨既然来了,吴广之就得把大将军行辕腾出来,她挪到别处住,而原来的西官榭大将军行辕,也改成了均王府行宫。
实际上,在小雨还在路上的时候,吴广之这边儿早就得到消息了,已经把大将军行辕扩建,假山池塘,秀木花草,一切都按照王府的规格升级扩建,搞的轰轰烈烈的,施工现场好不热闹。
这人世间的事儿真是没法说,上一次来大将军行辕,小雨还是行走江湖的“仙尊”的身份,然而这一次再见面,他已经是王驾千岁了。吴广之一口一个王爷叫的亲,紧紧的跟在旁边儿,好像一条狗一样。
上一次在陕州大营时,这吴广之老是犯花痴,动不动的拉小雨的手,摸了又摸,然而这一次她则是不敢,只是规规矩矩的跟着小雨,说话动作都十分的小心。
其实小雨也想直接了当,开门见山,问她明明就是个女人,为啥非要假扮男子混迹军中,但是想了好几次,还是作罢算了。以后来日方长,吴广之的狐狸尾巴,早晚也会露出来的。
自己是她的上级,想什么时候召见她还不容易?调查她的底细,也不必急于一时!
然而到了夜晚的时候,小雨躺在自己的卧榻之处,正准备好好的休息休息,思谋一下子晋国那边的事时,令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吴广之竟然轻轻的推开了均王殿下寝居的大门,穿着一身女子的衣服,走了进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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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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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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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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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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