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下山,傍晚来临。
盛夏,海风轻拂,他们手牵手,赤脚踩在沙滩上,一个脚印深,一个脚印浅,相携走回别墅。
“饿吗?”
宫天祺关心地问。
“有点。”
沈拂晓点点头,抬腕看了一下表,“已经快七点了,咱们回去吧。”
她并没有想过会留在这边过夜的可能,直到宫天祺告诉她,“今晚在这住吧,明天看日出呀。海边的日出更好看呢。”
“可是明天一早,我还得回单位加班。”
沈拂晓鼓着腮帮子,有些为难。
正是因为明天要加班,再加上她的母亲最近报团出国旅游,所以她今天才将闪闪和亮亮暂时寄放在沈轻轻家。
“没事,这边开车去检察院也才一个小时,明天早起就好了。”
宫天祺继续说服她。
笑话,他特地选择这间别墅,就是因为这里够有情调够浪漫,以便他开展某些不可描述的行动,事情做到这份上,他肯定不会允许她回那个破宿舍去。
“可是我没有换洗的衣服,而且,在外边过夜挺不方便的啊。”
沈拂晓还是不答应。
宫天祺早料到她会这么讲,很快就见招拆招,“想要换洗的衣服,那还不简单。你跟我来!”
话落,他不等她反应,立马拽起她的手腕。
“你有女孩子的衣服?”
沈拂晓狐疑地瞅着他,那表情,十分惊讶。
宫天祺轻咳一声,当然不会承认是自己未雨绸缪,大老早的就为她添置的,于是乎,脑子向来灵光的男人,找了一个非常不讨喜的借口,“丽莎的啊。以前丽莎不是在这住过一段时间吗,她衣服特别多,还有好多没拆封的,肯定有一款适合你。”
“哦。”
沈拂晓轻声应一句,看到他每次提起丽莎,总是神采飞扬,眼神好像也会发光,莫名地,心里又冒起了酸酸的泡泡。
知道宫天祺是打定主意住在这边,沈拂晓干脆随遇而安,任由他牵着自己上了楼。
上到二楼,经过一条梦幻的走廊,他们终于来到衣帽间。
打开门,见里边收拾得非常干净,雪白的壁柜里,清一色都是未拆封的大牌女装。
沈拂晓随手拿起一件衣服,见上边的标签,正是丽莎惯穿的牌子,不由得感叹,“公主就是公主,这个品牌,一件衣服顶我一年的工资了。”
这一屋的衣服加起来的价格,恐怕是她一辈子都赚不到的。
宫天祺伸手选了一条粉色的连衣裙,在她面前比划,一边点头,兴奋地说:“这件挺适合你的,明天就穿这个吧。”
沈拂晓赶忙拒绝,“粉嫩的少女系,我才不要呢。”
他还真以为她是丽莎吗?
丽莎长相甜美,皮肤又白里透红,年纪也小,穿粉嫩粉嫩的颜色再美不过,而她,气质清冷,平日里除了制服之外,最爱的,还是牛仔裤加纯棉T恤,宫天祺太不了解她了……xǐυmь.℃òm
思及此,沈拂晓心里不禁有些小郁闷,认为他是无意识地拿她去跟丽莎比较。
其实,如果他真喜欢丽莎的话,她一定会选择退出,大方地成全他们!
“那这件呢?”
趁她发愣之际,宫天祺又拿起了另一套。
沈拂晓一看,见他手中拿着一套七分裤加衬衣的职业套装,心情总算好了一些。
“嗯,就这个吧。”
哎,终于不是丽莎风了。
可转念一想,丽莎怎么可能会买这种她明显不可能穿的衣服?奇怪!
还没仔细深究,宫天祺便迅速推她来到另一个柜子前,“这个是内衣柜,你自己选吧。我下楼去做饭。”
“你会做饭?”
沈拂晓瞪大眼,惊讶极了。
“是啊,你不信?”
“能吃吗?”
“靠,小爷我可是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全能型王子,你等着,包管你今晚吃了饭,明天就想嫁给我。”
“呵呵,你就吹吧。”
“哼,不信走着瞧!”
宫天祺挺着胸,雄赳赳气昂昂走了。
沈拂晓笑着摇摇头,这才打开柜子。
里边ABCD各种尺寸都有,看得她眼花缭乱。
选了一套素净的内衣裤,还有保守的睡袍,沈拂晓将柜子重新关上,离开了衣帽间。
迈开一双大长腿款款下楼,她轻而易举就在开放式的厨房,看到宫天祺忙碌的身影。
他已经换好了一套浅灰色的家居服,套着一个宝蓝色的围裙,高大俊朗的模样,映入沈拂晓眼里,竟是那般养眼,令人怦然心动。
她站在原地,痴痴望着他看。
宫天祺察觉到她的注视,缓缓抬起头,迷人的桃花眼眯成一条线:“怎样?被小爷帅到了吗?”
沈拂晓:“……”
好吧,撇开他的自恋,的确是挺帅的。
“你会做什么菜啊?”
她转移了话题,一边说一边走过去。
宫天祺动作娴熟切着胡萝卜,眼睛眨也不眨,“很多啊,只要你叫得出名字的,小爷我都会做。”
沈拂晓:“……”
宫天祺拿刀子的动作顿住,“喂,你这是什么眼神?不相信?”
沈拂晓看着他拿刀子看得心惊胆颤,忙说:“信啦信啦,你专心切菜,别切到手了。”
“哎呀,我老婆就是关心我。”
“……”
且不说宫天祺有没有吹牛,半小时后,他还当真做出一大桌色香味俱全的菜肴。
沈拂晓看得直流口水,却是没有忘记问他,“你给谁做过饭?”
宫天祺回答得斩钉截铁:“你!”
“就只有我?”
她眯着眸,明显不信。
宫天祺急了,“当然!你以为小爷生下来就是给人做饭的?”
“丽莎没吃过?你们俩一起住那么久?”
“是她自己在这里住,我哪有?”
宫天祺想都不想直接否认,接着,像是想起了什么,顿时恍然大悟,“我说拂晓宝贝,你张口一个丽莎,闭口一个丽莎,你该不会还在吃她的醋吧?丽莎那男人婆,哪点能跟你比了?放心放心,小爷就算是瞎了眼,都不可能会喜欢上她。”
PS:更了三章,共6000字。我继续码字,下一章要凌晨两点了,你们明早起来看。见有读者说等了半天才一章,我想说,我今晚的速度已经是飞速了啊,平时一章2000字,状态不好的时候要写3小时的,写文不易,且看且珍惜啊,嘤嘤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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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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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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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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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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