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是匪兵甲>第四十三章 拉练
  等众人赶到昨天说好的集合地点,黄蝶儿早就等在那里了。为了今天的拉练,黄蝶儿特别换了一身白色的劲装,娇俏俏地迎风而立,那飒爽英姿直接亮瞎了众人的钛合金狗眼。

  张冲见了,刚刚扶起的酸坛子,再次被打翻在地,心里便生出一种难以名状的酸溜溜的感觉,见大家欢呼雀跃着待要上前,张冲急忙便喝住众人,一个人来到黄蝶儿近前,气呼呼地小声道:“这是拉练,又不是相亲,打扮得乔模乔样的,得瑟什么?”

  黄蝶儿拉着张冲的胳膊,娇声道:“好看吗,这身衣服我可是一次都没穿过,今天特意穿来给你看的。”

  张冲怕大家看了又要起哄,急忙甩开黄蝶儿道:“好好说话,注意影响。”

  黄蝶儿乖巧地福了一礼道:“遵命。”便直起身来,上下打量着张冲,口中啧啧道:“我们家阿冲真是越来越有官威了,我看再过几日,咱便下山去投军,便是个将军也做的。”张冲怕她还不知道又要整出什么花样来,不敢和继续纠缠下去,只白了她一眼,道:“我也不和你争,只当你是夸我。”黄蝶儿嘘了一声,扬了扬手,道:“真没意思,不理你了,我去找兄弟们说话。”

  张冲知道自己也拦不住她,索性由着她去了。现在他更关心的是即将付诸行动的这次拉练,张冲以前跑过几次马拉松,最好完赛成绩是破过四的,虽然这次加了负重,但只是一个半马,张冲还是很有把握的。大河和毛豆都出身兵营,做过最底层的士兵,这点距离对他们来说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狗子从小窜山越岭的,就更不用说了。唯一让他放心不下的就是小金,张冲心里有“半马恐惧症”,因为这半马看上去路程比全马少了一半,应该更简单些,但事实上半马比起全马更能要人命。小金的身体素质最差,平时又没有接受过系统训练,能不能下坚持下来倒是次要,若真的出了事,那可就太不值了。

  大家见了黄蝶儿,立即激情四射起来,恨不得立即就飞跑起来。张冲好不容易才把大家安顿下来,道:“接下来,我们就要开始正式拉练了。大家一定要记清楚,我们这次拉练,不是要求个人跑得有多快,而是看我们的整体速度。大家可以想一下,如果现在两军对垒,就你一个人跑过去了,那就不是去打仗,而是去送死了。如果现在我们败了,我们落在最后的那个兄弟怎么办?让这个兄弟自生自灭,你们答应不答应。”众人七嘴八舌地道:“当然不答应。”“那怎么行,都是自家兄弟,那能丢下不管。”

  张冲突然提高了声音,大声喝道:“我只问你们答应不答应?”

  “不答应。”众人齐声应道。

  “我听不清楚。”张冲吼道:“你们答应不答应?”

  “不答应,不答应,不答应。”众人越喊越激动,最后一起歇斯底里地狂吼起来。

  “好!大家都是好样的。”张冲高声道:“记住你们今天说的话,从现在起,我们就是生死兄弟,活一起活,死一起死。出发!”

  众人心中的烈火彻底燃烧起来了,听到张冲一声令下,一个个狂吼着冲了出去。大河的心里更是激动不已,当时,如果他那些同伴在关键时刻拉自己一把,自己也不至于落个被生擒活捉的下场。生死兄弟,活一起活,死一起死,就为这一句誓言,便是死了又有什么遗憾,大河突然觉得心里一下子亮堂了起来,擦了擦眼边不知何时流出的泪水,快步跟着队伍向前跑去。

  毛豆一开始是要求跑第一个的,他的理由是他曾经做过斥侯,对周围的环境有一种职业化的敏感,由他打头最为保险。但张冲却不这么认为,他更希望给狗子一次锻炼的机会,狗子虽说从小在林子里长大,但打猎和打仗总是两码事,为了让他能从一个优秀的猎人迅速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战士,张冲决定安排狗子跑在最前头。

  张冲特意嘱咐狗子:“你不要只闷着头跑,这林中多的是蛇蝎毒虫,一旦发现,要立即清除,若不能立即清除的,务必要做好标志,提醒后面的人注意。特别是发现了危险的野兽,一定要提前示警,别出去跑一趟回来,半拉屁股让狼给咬没了。”狗子笑道:“凭咱的本事,若真遇上狼那倒是件美事,我定剥了它的皮送你做个坎肩。”张冲道:“别整那些没用的,我刚才说的这些还不够,我不知道这林中有没有咱们山上设的机关陷井,一定要仔细,这些东西可是能要人命的。”听了张冲的话,狗子正色道:“你尽管放心,我晓得厉害。”张冲最后道:“你还要注意,哪些地方能够藏人,哪些地方可以设消息埋伏,别怕麻烦,全部标记好了,毛豆跟在后面才好记下来,这才是最重要的。”

  安排好狗子,张冲又对毛豆说:“你的任务最重,狗子现在需要人带,这件事就全靠你了,而且你后面是小金,他的实力最弱,你要兼顾小金的安全,必要的时候压一压速度,保证他能跟上。”毛豆点头道:“我知道怎么做了,大哥放心好了。”

  张冲又再三地叮嘱小金:“你一定要稳住,你的实力与狗子和毛豆没法比,他们跑多快没关系,你只管跑自己的,量力而行,实在跑不动了,走也可以,不要怕掉队,不管出了什么情况,你都要记着,我们就在你后面。”小金有些不好意思,道:“大哥,我会尽全力的。”

  大河听自己被安排在第四位,便道:“这样不好,我是您的家兵,理应在您身边,就算是分开,也得由我殿后才是。”张冲笑了笑道:“道理上是这样的,但你和毛豆都是老兵了,作战经验丰富,有前后兼顾的能力,这点我比不上。你记住,这次拉练成绩如何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安全,不能出一点问题,不然咱们的训练就一点意义也没有了。”大河见他如此爱护兄弟,心中感动,便不再坚持,点头领命。

  一开始大家的速度都很快,张冲跑起来感觉有些吃力,黄蝶儿陪着他跑了几步,便有些不耐烦,道:“象你这样跑法,几时才能跑完,快些快些。”张冲只朝着她摆摆手,也不说话,慢慢地寻找着自己的节奏。黄蝶儿看了,问道:“你在做什么,又快又慢,怪怪的。”

  张冲终于找到了感觉,呼吸也流畅起来,这才转头对着黄蝶儿笑道:“你不要小看这跑步,和你练功夫一样,都是有技巧的。呼吸、步频、步幅都有讲究,只有方法正确,才能跑得又远又快,还不伤身体。”黄蝶儿道:“就是你的怪道理多。对了,我来问你,你对毛豆和大河都说了些什么?”

  张冲怪道:“说的多了去了,我知道你要问哪句,怎么了?”黄蝶儿道:“没什么,只是今天感觉他们两个人怪得很。”张冲也觉得好奇,笑了笑道:“你倒说说,怎么怪法?”黄蝶儿道:“我也说不出来,但是能感觉出来,他们今天见了我没有昨天那么亲热,而是恭敬了不少,你说是不是怪事。”张冲想了想,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我是不敢和这帮牲口提起你的话题的,真不够生气的。再说了,只我一个人对你亲热,还不够吗?”

  听张冲这样说,黄蝶儿心里美美的,笑道:“当然够了,我才不管别人对我怎样呢,我只要你对我好。”张冲边跑边举手起誓道:“我当然对你好。”

  黄蝶儿难得了静了许久,才开口道:“我要你起誓,只对我一个人好。”张冲听了,便又再举起手道:“我发誓只对你好。”

  黄蝶儿又道:“你还要起誓,不要别人对你好。”张冲忍不住笑了,道:“这个难了些,我义父就对我好,狗子、小金也对我好,难不成我以后就不理他们了。”

  黄蝶儿板着脸,伸出粉拳,捶了张冲一下,道:“你不老实,你知道我指的不是他们几个。”张冲笑了起来,道:“那就更不用了,也就是你才会对我好,哪还会有别人对我好的。”黄蝶儿真的生了气,扭过头,恼道:“我就知道你是个三心二意的。”说着眼圈竟然红了起来。wWW.ΧìǔΜЬ.CǒΜ

  张冲一看,心里便着急了,忙道:“你不要生气,我不是那个意思的。从小到大,除了父母,别说女孩子,我连真正的朋友都没有一个。上了山,义父对我很好,让我重新感受到了亲情。后来,结识了小金和狗子,他们让我感受到了友情,再后来,我认识了你,我说的是实话,从来没有女孩子喜好我,只有你看得起我,不嫌我出身卑微,地位低下,每天陪着我,我很知足,这一生有你也就够了。我只觉得起誓太轻了,轻得不能表达我的心意,蝶儿,我早就想告诉你,这一生我只对你一个人好,永远只对你一个人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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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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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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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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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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