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佣兵皇妃>第一百四十七章 西番城
  更新时间:2011-02-22

  事情在此水落石出,叶染和杜方遥自然而然享受贵宾级待遇,被帕米族人当做贵人,众星捧月一般迎回族内。

  这帕米族人,一方面因为未施教化的原因无比的野蛮和粗鲁,但是另外一个方面,乃是极为信奉誓言和感恩的,通常,对他们而言,滴水之恩就必将涌泉之报。

  更何况叶染和杜方遥救下了他们的小王子,这份恩情,已经是极为重大的了。

  杜方遥心里疑惑叶染是不是早就知道了林达的身份,不然的话无缘无故的她是不可能做出这桩所谓的善举的。

  不过,就算是早就知道了又如何呢?这帕米族人,对他们此次前去西番城,难道有什么利用价值不成?

  帕米族部落内,帕米族的王林森在收到消息之后一早就迎了出来,见着叶染和杜方遥的时候无比热忱,笑着将他们两个带入大帐内,招呼上最好的酒和最好的食物。www.xiumb.com

  帕米族的栖息地虽然是在柯丹沙漠,但是实际上并不固定,拥有强大凝聚力的族群,每年开春或者深秋的时候,都会派出族内的精壮青年男子出去狩猎以及经商,所以他们的活动范围还是很广的。

  酒的青稞酒,肉是烤羊肉。

  这两样,对于很长时间没能好好吃上一顿食物的叶染和杜方遥来说,无疑是好的不得了的美食。

  加之林森豁达开朗,频频敬酒,虽然是一族之王,却毫无骄矜狂妄之气,叶染和杜方遥为他的情绪所感染,不免跟着多喝了几杯,手撕羊肉,也是吃的无比爽气利落。

  酒足饭饱,又是送来羊奶解酒,一切都极为周全。

  喝着暖热的羊奶,杜方遥愈发觉得叶染当初救下林达是多么明智的一件事情,自然而然就朝她看了过来。

  叶染看起来很恬静,但是她是那种天生的不甘寂寞之人,即便不说话,依旧让人感觉她是那么璀璨夺目。

  林达则是坐在她的身边,不知道是被她的美貌所吸引还是为她身上恬淡的气质所吸引,久久的移不开视线。

  话题,就此才转入正道,随着林森一摆手,一个族内的长者捧着一个盒子从大帐外面走了进来。

  盒子上的布掀开,露出一把小金刀。

  杜方遥眉头微蹙,这算是什么意思?而叶染则是内心大震,早就听闻帕米族重情义轻财帛,却还是没有想到这份见面礼会是如此的厚重。

  但是,尽管内心大震,她脸上的表情还是极为平静,很好的掩饰了内心的想法。

  林森一直在悄悄的注意他们两个的神色变化,见他们两个一个是不屑,一个则是平静淡然……总之,好似都对那把小金刀不感兴趣一般。

  内心的最后一丝怀疑放下,如若他们两个救在林达真的有什么目的的话,怎么可能一点都不表现出来的。

  林森自然是不知道,杜方遥作为一国之君,高高在上形成了习惯,对于和一个小民族之间缔结盟约之事,并不是如何的在乎。

  而叶染,则是精明如鬼一般,喜怒哀乐都很好的隐藏起来,她的心事,林森又怎么可能猜的到。

  林森从盒子里拿出小金刀,捧在手里,重逾千斤的模样。

  清了清嗓子,他道,“二位,一点小东西,不成敬意,还望二位笑纳。”

  “哦。”叶染淡淡的回应了一声。

  “是什么?”杜方遥则是直接道,

  “是本族信物金刀,二位持有这把小金刀,以后不管遇上什么麻烦,都可以来本族求援,本族定当竭尽所能。”林森正色道。

  微微蹙着的眉头眨动了一下,杜方遥有些释然,隐隐想起一个古老的传说,传说,这金刀,那是帕米族至高无上的信物,代表着永不过期的盟誓。

  原本以为,传说只是传说,却没想到是真的。

  “谢谢。”接过金刀,他简短的道。

  大概,以他的身份地位,能用到这把金刀的机会很少吧,杜方遥如是想到,他没有想到的是,叶染殚精竭虑所算计的,就是这把小金刀。

  因为此去西番城路途渺茫,她需要帕米族的帮助。而且,以帕米族在这一带的影响力,他们以后的路途中,可以省去不少麻烦,直接到达西番城。

  叶染也是抿唇轻笑,“费心了,礼物我们很喜欢。”

  林森哈哈大笑,其实刚才见到叶染和杜方遥并不是很在乎的样子,有那么一个瞬间,他还真是有点害怕自己这东西送不出去。一直到杜方遥说出那声谢谢的时候,他才稍稍吁了口气。

  “你们喜欢就好,以后,你们就是我们帕米族人的朋友,是我们帕米族人的恩人,我们帕米族人,当永生永世敬重你们。”林森正色道。

  说罢,起身,朝着二人一个鞠躬。

  而大帐内的族人们,也是朝着二人鞠躬,面色虔诚,说不出的隆重。

  这决然是一个野蛮的民族,但是当他们脱去野蛮的外衣,表现的比绅士还要翩翩有礼和可爱的时候,却是让叶染有些措手不及,感觉自己罪恶深重。

  这帕米族人,某一方面来说,乃是极为单纯的,可是,自从她救下林达的那一刻起,她的目的就不单纯,甚至还有点阴暗。

  所以,互相比较,就显得她的心有些阴暗。

  暗道一声惭愧,强行将那种不好的感觉压制下去,叶染笑道,“我以草原天神发誓,你们,都是我所见过的最可爱的人们,我们也会永生永世的记住你们的。”

  知道帕米族都比较信奉神明,所以这句话说出来的分量自然是无比的重。

  林森脸上堆满笑容,更是觉得自己托付对了人。

  他笑道,“草原天神也会永远的眷顾二位。”

  仪式在悄然之中完成着,彼此的信任,也是很快建立起来,后面的话,杜方遥很少去说,但是叶染和帕米族人,则是很明显的相处越来越融洽。

  她是一个聪明的人,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也知道在某种深厚的友谊建立之后,自己提什么样的要求,怎么样去提要求不会让人觉得过分和反感。

  不得不说,对这个分寸,她把握的实在是太好了。

  话题,在逐渐的深入,叶染的要求,也是慢慢显露出来。

  但是,出于对朋友的敬重和信任,帕米族人,并未表现出一丝的抗拒,很多事情,都是欣然接受和答应。

  甚至于,一些在杜方遥听来感觉不可思议,绝对不可能答应的事情,也是无比爽快的答应下来,让杜方遥目瞪口呆。

  两个人在帕米族内过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带着帕米族人赠送的丰厚的水和食物,以及帕米族人珍藏在族内的地图和金刀信物,以及两匹健硕的马匹,重新上路。

  对于能够得到这一切,杜方遥是毫不意外。

  甚至,他一早就觉得,当初叶染将林达救下,就知道,有一天,她能够轻而易举的换取这些东西。

  当然,比起这些有价的东西而言,无价的,还是帕米族人的信任和承诺。

  帕米族是一个未完全脱于教化的民族,这样的一个民族,本身就野蛮和凶悍,无因由的抗拒和排斥着外来的一切。

  可以说,如果没有无意间救下小王子林达那样的一件事情的话,他们要想取得帕米族人的信任,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此刻,杜方遥的心里,早就憋了一肚子的疑惑要问,一直到马儿离开了好久之后,才终于问了出来。

  他道,“叶染,我一直都很好奇,难道在你的眼中,周围所有的食物,都只存在于有价值和没有价值两种类型吗?”

  “哦?什么意思?”眯了眯眼,虽然知道杜方遥所指的是什么,但是不想使自己显得太过势力和刻薄,叶染还是假装不知。

  杜方遥大概是不想和她讨论这样子的问题的,一声苦笑,“我想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自嘲的笑,“为什么要明白。”

  杜方遥神色一正,“那你和我说说。”心底深处,他是希望能有一个解释的。

  一个女人有时候太过精明,对于男人来说,本身就是一种压力。

  犹豫了一会,叶染缓缓道,“其实,并没有什么好说的。”转而,缓缓道,“其实你也看出来了,我就是在利用帕米族人。”

  未料到叶染会如此毫不掩饰的承认,倒是让杜方遥微微一怔,竖耳倾听,想知道她还会说什么。

  叶染自嘲一般的道,“你从来没有来过柯丹沙漠,对此地的危险,或许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柯丹沙漠,凶险的不止是自然灾害,还有无数的,人为所设下的陷阱。”

  “你是说,帕米族人,也在柯丹沙漠上布置有陷阱。”

  点了点头,叶染接着道,“帕米族人,其实并没有你看起来那么容易接近,这是一个重情义的民族,但是同时,又是一个无比凶悍和疯狂的民族,所以,你大概也很难想象,这么一个几万人的民族,能够存在于柯丹沙漠,并且隐隐和西番城大阉寺形成分成抗礼的局面的原因。”

  对这一点,杜方遥的确是极为好奇的。

  但是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他虽然无比的骄傲自大,但是却从来不会轻易去怀疑一个民族的底蕴。

  存在,本身就是一种道理。

  帕米族能够在柯丹沙漠顽强的生存下来,本身就是一种实力的见证。

  只听叶染又道,“帕米族的人,擅长弓猎,族内最好的弓箭手,几乎可以媲美一流的武林高手,而且,他们极为擅长挖坑设埋伏,这大概是族内遗留下来捕获猎物的传统,但是用来对付人类,却也是极为有效的。说一件惊人的事情给你听听吧,当年我还在大阉寺的时候,有一次大阉寺和帕米族发生冲突,大阉寺派出高手前来讨伐,但是那些高手,最后却是全部埋骨于一个天坑。”

  “什么?”杜方遥神色大震。

  叶染苦笑,“那天坑,其实并不算是真正的天坑,乃是帕米族内的族人,在巫师和术士的齐心合力下,所形成的一种强大的幻境,这种幻境,可以吞噬掉一切的生命。这一点,即便是大宗巴,也是极为忌惮的。”

  “那你的意思是,这帕米族人,其实与生俱来,拥有一种超自然的超能力。”杜方遥不敢置信的道。

  叶染点了点头,虽然她不畏苍生不敬鬼神,但是,对于大自然的一些超能力,以及一些拥有超级异能的人群,她却是相信的。

  一来是在前世的时候,有见过越南和印度的一些超能力者。二来,当年大阉寺的那场对帕米族的讨伐行动,其实她也在列。

  但是比较幸运的是,当年她有幸逃过一劫,但是却那件事情,却是记忆犹新,永生难忘。

  话说到这里,杜方遥对叶染所做的一切就有些了然了。

  帕米族,这个神秘古老的民族,本身也是一个创造奇迹的民族,这个民族的底蕴,本身就是一种媲美奇迹一般的存在,由不得人不去敬畏。

  而两个人一路北上,途径柯丹大沙漠,遭遇悍匪之后,自然不可避免的要和帕米族人打交道。

  与其处于一种被动审视的打交道的位置,还不如主动一点,反客为主,这也就有了林达的事件。

  不得不说,叶染在这件事情上,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预见性。

  杜方遥在谈话之中,也是隐隐知道叶染一开始对这件事情并无绝对的把握,她的把握,是在确定林达是帕米王族之后,特别是在林森赠予黄金小刀之后。

  一把刀,说不上价值连城,但是本身就是一种盟誓的象征。

  有了这一把刀,他们的北上之路,就相对变得轻松许多。

  而且,带着帕米族的信物,不止可以在柯丹沙漠畅通无阻,就连进入西番城,也是变得容易许多。

  要知道这些年来,虽然大阉寺和帕米族的冲突不断,但是总体说起来,其实也并不是水火不相容的,而是处于一种和平相处的状态。

  有了这把黄金小刀,他们两个,无疑是省却了不少麻烦。

  最主要的是,在以后的路途中,不必时刻有一种被人虎视眈眈的如芒在背的感觉,帕米族族人,反而在无形之中,变成了他们的守护人。

  一举多得,不管怎么算,当初叶染救下林达,都是一个无比英明的决定。

  杜方遥抚额称叹,实在是很了不起。

  这之后,三天四夜的赶路,一路果然无比太平。

  第四天黄昏的时候,一座戈壁地带的城市轮廓,隐隐出现在了眼前。

  沙漠地带,在出现那座城池到的时候,诡异的出现一个断层。

  好似,这一个地方还是苦寂阴寒的沙漠,十米开外,便是一片绿洲。

  这是一种极为奇怪的现象,这种现象,历数整片沙漠,大概也只有在西番城这种地方才会出现。

  因为西番城,本来就是一座天外之城。

  不知道这座古老的城池有了多长的历史,似乎,在有人经过柯丹大沙漠的时候,西番城就已经存在了。

  它是柯丹沙漠的边缘,也是旅人在经历了无边的枯燥和危险之后,第一眼所看到的一个极乐天堂。

  尽管,西番城内,危险并不会比柯丹沙漠少上半点,更何况还有一个笼罩着无数传奇色彩的大阉寺。

  两相结合,这西番城的神秘光环,自然更加炽盛。而且,因为其地理位置特殊的缘故,甚至隐隐霸气已成,有这西北之地,方圆几千里一方地标之城的趋势。

  在帕米族人的帮助下,叶染和杜方遥掩去行迹,装扮成帕米族人,跟随着帕米族的商队进程。

  在西番城,向来是龙蛇混杂,什么样的人都有,远到波斯大食,甚至是从遥远的欧洲而来的白皮肤的传教士都有。

  所以在这里,无论你是什么样的身份,落在别人的眼里,都不会觉得迥异。

  而因为西番城的帕米族人本就很多的缘故,化装成帕米族人,则更是丝毫的不引人注目。

  俗话说近乡情怯,虽然西番城对叶染来说,更多的是一个噩梦之城,但是时隔这么久再度回来,在经历过无数的生生死死,以及自己从来没有经历过的感情纠葛之后,再度回来,心境,还是有些变化的。

  甚至,看到街面上那些熟悉的场景,微微动容。

  这是一个戏剧话的城池,同时也是一个创造奇迹的城池,但是这个城池和别的城池不一样的地方在于,它在创造奇迹的同时,也会不着痕迹的抹去很多奇迹。

  无数的风流人物从这里迅速崛起,但是又有更多的风流人物在这里陨落。

  譬如当年的韩寂,譬如,现如今的叶染。

  物是人非,即便并不是心思多么敏感的人,也没有伤春悲秋的情怀,此番,叶染的心,还是微微的跌宕起伏的。

  拳头不知道何时紧紧拽了起来,神经,也是跟着绷紧。

  此来,危险与机遇并存,即将要面临的是什么,她的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可是下一刻,手就被杜方遥握在了掌心,掌心的温度传来,让叶染的心里微微一暖。

  一如很多很多年前,宁默远固执而倔强的说要守护他的时候一般,原来,一直以来,其实她都是有所依靠的,她并不是一个人在孤军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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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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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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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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