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母觉得很神奇,忍不住打趣道:“看来散步有奇效啊,以后大家吃完饭也少打点儿麻将了,没事多出去散散步。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
周随遇:“……”
这种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搭理周母,随她说去。
往常应对周母的打趣和调侃,周随遇都是这么做的。
只可惜现在队伍里出了个小叛徒。
沈安安不仅搭理得很起劲,还主动提供内幕消息:“不是散步有奇效,是我有特殊的哄人技巧啊!”
周母一听果然更有兴致了:“怎么哄的,说来听听,让我们也都跟着学习学习……”
沈安安张嘴刚要说话,就被周随遇提溜着帽子提走了。
周母看着两人相携离开的背影,忍不住在后面哈哈大笑起来。
沈安安也跟着笑。
只有周随遇颇为头疼。
以前他只需要应付周母一个女人,如今要应付两个,感觉有点儿难办啊!
而且沈安安都撩了他无数次了,他也不能老是装傻一点儿表示都没有啊,不然万一沈安安误会他不喜欢她怎么办?
这么想着,周随遇忍不住停下了脚步。
两人此刻已经快走到房间门口了,之前就说过,周母给沈安安安排的房间就在周随遇的房间隔壁,两人连阳台都几乎是共通的。
往常这个点,基本上都是各回各的房间。
周随遇在这方面向来很注意影响,因为他不希望自家父母对安安有任何不好的印象。但今晚他犹豫了一下,到底还是忍不住主动邀请沈安安:“要不要去我房间坐一会?”
沈安安看着周随遇,下意识的在心里哦豁了一声——看看看看,果然直接一点还是有用的,不过是叫了句男朋友,这不就主动邀请她进房间坐坐了么!
周随遇的房间沈安安不常来,但也不是第一次进了。上次量腰围的时候就进过,只不过晚上跟白天还是稍微有点儿区别的。
跟她的房间不同,周随遇的房间就是非常简洁的那种,墙上没有什么多余的装饰,就是普普通通的大白墙,不过做了一整面的嵌入式书柜。里面整整齐齐的码放着各种书。
沈安安看着书柜里的书,好奇的问道:“这么多书你都看过吗?”
周随遇点点头:“差不多吧!”
沈安安笃定道:“那你之前肯定没有女朋友。”
周随遇有点不太适应她的这个谈话风格,毕竟这两个话题之间有什么关联性吗?
不过他到底还是老老实实的回答道:“确实没有……”
沈安安:“对嘛,有女朋友的人,基本上都忙着看女朋友,哪里有这么多闲工夫看书啊!”
周随遇:“……”
说得还真是有道理呢。
不过你一条鱼,这些奇奇怪怪的知识面到底为什么这么广啊?
周随遇邀请沈安安进来坐一坐,还真就只让她坐了一坐,就开始往外赶人了:“时候也不早了,安安你是不是也该回去睡觉了?”
沈安安都快让周随遇气笑了:“我才刚进来你就赶我走!”
其实周随遇真不是要赶她走。
主要是沈安安坐在这儿吧,周随遇老想亲她。
上次亲了一口,都没感受到亲吻到底是个什么滋味他就彻底醉过去了,甚至还一直以为那就是一场梦。好不容易后来知道了真相吧,结果连夜就做了一场旖旎的梦。
平常还好,这种夜深人静的时刻两个人独处,周随遇真的是想不心猿意马都不行。
他怕再留沈安安坐下去,自己会吓着沈安安。
沈安安可不知道周随遇心里在想些什么,她太生气了。现在才10点,周随遇居然就要赶她走了,别人谈恋爱,不都是每天腻腻歪歪恨不得24小时都待在一起的吗?为什么到了周随遇这儿,却是论分钟计时的?
沈安安:“你想好啊,你要是现在赶我走,以后得求我我才会进来了。”
周随遇:“……”
沈安安站起来,作势要走:“你想好啊,我真走了啊,你别后悔啊……”
周随遇看她嘴上说要走,但脚却像黏住了一样一动不动的,只觉得一颗心软得不行。
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女孩子?
这么可爱的女孩子,居然是喜欢他的。他真是何其有幸。
沈安安还在那:“我真走了啊,你别后悔啊,到时候你真得求我……”
周随遇忍不住伸手,轻轻攥住了她的手:“好了,我求你。”
沈安安:“嗯?”
“求你别走!”
天天撩人而不自知的沈安安捂住心脏,莫名觉得自己被戳中了。
-
沈安安这天晚上很晚才回房间去睡觉,而且做了一晚上冒粉红泡泡的美梦。
早上醒来看着外面的好天气都忍不住想感慨一句,啊,谈恋爱也太美好了吧!
是的,在沈安安心目中,她跟周随遇早八百年就已经在一起了,都是成年人了,很多事情哪里用说得那么明白啊!
再说了,她不是早就已经在周随遇身上刻了她的名字了吗?
刻了我的名,就是我的人。
没毛病。
沈安安起床的时候,周随遇已经去上班了。
他所在的研究所每年放假都放得晚,基本上都要到除夕前一天才开始放假。
周父虽然放假放得早吧,但每到年底应酬就多,所以往年买年货也好,收拾装饰房子也罢,都是周母跟陈妈两个人忙前忙后。今年因为多了个沈安安和皇带鱼,周母跟陈妈算是省心又省力了。
周母最喜欢带皇带鱼和沈安安出去买年货,因为带着沈安安,买吃的绝对不会踩雷,她永远能在一堆糖果饼干里面挑出口味最好的那一种。
而带着皇带鱼,那不管周母跟沈安安买了多少东西都不用犯愁。因为皇带鱼一个人就能轻轻松松的把所有东西搬回家,压根不需要周母和沈安安动手。
可以说是非常省心了。
除了买年货之外,周母每年过年都必逛花市。
其实家里的花园里大部分花都有,但这就像是一个习惯,不逛一逛就感觉这个年不完整一样。
所以这一年,周母照例还是带着皇带鱼和沈安安去鲸市的花鸟市场逛了逛。
别说皇带鱼了,沈安安都是第一次逛这种地方。
两人一左一右跟在周母身侧,看什么都挺新奇。
沈安安以前看鸟啊,兔子啊,乌龟啊之类的小动物,就觉得他们是小动物,压根不会把他们当人去看。但自从穿书之后,她看这些小动物,就会不由自主的带上一丝探究,想着会不会其实这些动物也跟海洋里的生物一样,其实也是有独立思想的,甚至有朝一日还会变成人。
但一圈逛下来,发现她可能还是想太多了,这些动物就是普普通平平常常的动物,并不能跟她有什么特殊的交流。
事实上不止周母有过年逛花市的习惯,很多人都有。
比如徐青树的母亲。
徐妈妈这天看天气晴好,也准备去花市逛逛。徐青树这天调休没上班,所以主动陪着妈妈一块去逛花市。
两人收拾好准备出门的时候,徐青树接到了温梨的电话。
最后双人行就这么莫名其妙的变成了三人行。
徐妈妈确实不怎么喜欢温梨,但儿子喜欢,所以当着儿子的面,她对温梨的态度倒是比私下要稍微好一点。
至少面子上还过得去。
三个人有说有笑的进了花市门口,然后就迎面撞上了已经逛完准备出来的周母等人。
周母往年逛花市,会习惯性的买一株桃花回去,寓意招桃花,算是为周随遇讨个好兆头。但如今周随遇已经有沈安安了,所以桃花也就用不上了,最后周母挑了一株硕果累累的金桔。
寓意招财进宝。
皇带鱼扛着那颗金桔大摇大摆的走在后面,周母则跟沈安安手挽着手走在前面,看着实在有点儿过于扎眼,所以来来往往的行人都纷纷侧目。
温梨看到周母的时候,面上先是一喜,不过等反应过来今天这个场合似乎也做不了什么的时候,那点儿高兴劲儿瞬间就烟消云散了。
她本来想假装无事发生直接跟周母等人擦肩而过的,结果没想到走在她前面的徐青树突然不动了。
徐青树没见过周母,也没见过皇带鱼,所以他看的不是周母和皇带鱼,而是跟他们走在一块的沈安安。
他总觉得沈安安看上去特别的熟悉,就好像在哪里见过一样,但到底是在哪儿见过呢?一时半会还真想不起来。
温梨顺着徐青树的目光看过去,脸色瞬间就变得难看起来。如果她没记错的话,上次她跟徐青树一块逛超市的时候,也曾碰到过周随遇带着沈安安在买日用品,当时徐青树就一个劲的盯着沈安安在看。
怎么现在又盯着沈安安看个没完没了啊?
难不成徐青树这是看上沈安安了?
不止温梨发现了徐青树在盯着沈安安看,周母也发现了。她心里早就已经把沈安安当儿媳妇了,而且在她看来,安安跟她儿子那就是郎有情妾有意,只差捅破一层窗户纸,所以莫名其妙的冒出一个陌生男人盯着沈安安看,那她心里自然不会舒服。
所以她想也没想就把沈安安往自己身后拉了拉,然后不客气的对徐青树说道:“这位先生你看什么呢?”
徐青树被周母这么直白一问,也感觉颇没脸,于是不好意思的讪笑了一声:“我就觉得这位小姐有点儿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周母打断他:“你这个搭讪手法未免也太老套了吧?我告诉你在哪里见过啊,在梦里。毕竟有首歌不是唱了嘛,在梦里,在梦里见过你。”
徐青树:“……”
温梨都看不下去了,忍不住主动上前一步解围道:“哎呀,青树哥哥你忘了吗?这位姑娘就是随遇哥哥的朋友嘛,我们之前见过的啊!”
她存了点儿小心思,没说沈安安是周随遇的女朋友,只说是朋友。
周母一听,愣了一下:“你们认识我们家随遇?”
温梨甜甜一笑:“嗯,青树哥哥跟随遇哥哥是研究所的同事,我跟随遇哥哥之前也见过,其实大家都是好朋友……”
温梨话音一落,皇带鱼就从金桔树后面探头出来,一脸震惊的看着温梨问道:“既然你跟周随遇是朋友,那你为什么还想给周随遇当妈呢?”
众人:“……”Χiυmъ.cοΜ
温梨:“……???”
我特么什么时候想给周随遇当妈了你给我说清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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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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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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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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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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