郢安习俗极重赏菊,重阳前后,家家户户都会置上几盆菊花,京城上下一片金灿灿的烂漫。辰南王府也并不例外,王府中的菊花皆为宫中御赐,任哪一盆拿出来都是上上佳品。钟叔不敢怠慢,领着众人小心翼翼的侍弄着这些珍花异草,将王府上下点染的一片明艳。
钟叔正战战兢兢的搬着一盆紫雁点雪,却忽然有个人在身后拍了他的肩膀一下,吓得他差点把花盆给扔出去。
“小笙?你这是想吓死我啊!”钟叔放下花盆,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我要是把这给摔了,搭上我一年的份例钱可都赔不起!”
“一年?钟叔,你也太小瞧这盆花了,怎么也得要上您十年的份例啦!”红笙笑着与他打趣道。她今日很合时宜的穿了一身秋香色的长袄,在领口和袖口处绣满了大片的菊花,就连她的面纱上,都点缀上了几朵明艳的野菊。
“真是,让你说的我这都不敢搬了。”钟叔嗔怪道,双手发颤。
红笙爽快的一笑:“行了吧叔,要是阿楠真罚了您钱,我加倍给你补上总可以吧?”
“你这丫头。”钟叔摇了摇头佯怪到,又问她:“你是专门来找王爷的?那真是不凑巧了,他前脚刚进宫,这一去怕又得一天了。”
“我找他做什么?”红笙摆了摆手道:“我是来找清欢的。重阳节登高望远,哪有在家里闷着的,我带她去透透风。”
自打清欢进了辰南王府红笙还没见过她,红笙随着钟叔边往清欢的小院走,边向他打听到:“他俩怎么样,过得还太平吧?”
“嗨,快别提了。”钟叔愁眉紧锁的仿佛刚生吞了半斤黄连:“寒姑娘在王府住了大半个月,光是我看见的就被王爷气哭了三回。你说我之前也没觉得王爷那么难伺候啊?”
红笙的眉毛也不由得拧了起来,啧了一声轻叱到:“这孩子,怎么横竖就开不了窍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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郢安城西郊多山,山间草木以银杏、枫树居多,一入了秋红黄交错遍野灿然。积香山是离郢安城最近的一座山峰,起伏柔和,坡道平缓,是重阳节百姓最爱去登高的地方。红笙和清欢各取了一个茱萸香囊戴在手臂上,沿着蜿蜒的山路缓缓向山上走去。一路上游人如织,重阳节虽是个缅怀先贤的日子,但在这些结伴出游的人们眼中,总是件相约同行的欢快事。
一群孩子呼闹着从山间小径上跑过,红笙哟了一身,赶忙护住腕上的茱萸香囊和清欢退到路边。看着那群小孩的背影,红笙脸上又忍不住溢满了笑意,向清欢说道:“真羡慕这些孩子们,好像有使不完的劲儿一样,我可是跑不动喽。”
清欢浅笑着附和说:“我小时候也跟他们一样有劲儿,要真跑起来我二哥都不见得能追的上我。”
“你小时候常来?”红笙揽住清欢的手臂,两人继续不疾不徐的往山顶走去。
“嗯。每年到了重阳我们一家人都会来这里爬山,我大哥身体不好,我娘就陪着他守在山下,我爹和姑姑带着二哥和我,到山顶上祈个福再回来。”清欢对着积香山的路熟悉的很,遇到台阶高的地方,她先迈上去转身再拉红笙一把,不忘打趣道:“十三娘,你不是第一次来爬山吧?”
“那倒不是。”红笙竖起了两根手指:“这是第二回。上次来的时候,我还没你大呢。”
山顶上有小摊贩在卖重阳糕,红笙买了两块,找了块稍微平缓些的大石头攀了上去,和清欢并肩坐在石头上吃了起来。积香山顶的视野极佳,秋叶掩映中,郢安城盘踞在脚下,崇惠河如一条玉带一般蜿蜒着抱城而流。红笙戴着面纱,重阳糕吃的极缓,好久才咬一口,山顶的风将她的面纱吹得一荡一荡的,她挽了挽鬓边被吹散的发丝,问清欢道:“你在这里能看到兰笑坊吗?”
清欢认真的看了许久,后来索性站到大石上眺望了半天,但还是有些失望的说:“不行,太远了,看不到呢。”
“兰笑坊还是太小啦。”红笙笑着扶清欢坐下来:“你要真能看到那可是有千里眼了。”
清欢却还是留恋的望着兰笑坊所在的方向,咬了一小口重阳糕,有些郁郁:“十三娘,我真的好珍惜在兰笑坊的这段日子,我从来没想过,在我家出了那样的事情后,我竟还可以拥有这样一段欢愉的时光。”
“让你开心的不是兰笑坊,是你自己。”红笙同样也望着远处的郢安城:“是因为你自己知道如何让自己一天过得比一天好,若是成天自怨自艾的,十个兰笑坊也救不了你。”
“可是……我还是很想念那里。不知道之后还有没有机会再回去。”清欢低下头说道。
“还会有比兰笑坊更好的地方的。等你找到那个地方,怕是我叫你回来你也不会回来了。”红笙莞尔一笑,揽过清欢的手臂:“你知道吗?你现在在辰南王府住的小院子,之前是我的地方。”
“啊?”清欢讶异。
“我跟着阿楠出宫后,他就拨了辰南王府里一处独立的小院子给我住。那个时候我觉得就已经很好了,周围都是熟悉的人,想出去就随时可以出去,比当初在皇宫里见人就跪的日子不知道好了多少倍。可后来,我住了半个月就受不了啦。”
红笙提着裙角又往石头上面挪了挪:“钟叔对我很照顾,阿楠更是什么活都不让我干,结果我一天天就只能住在那个小院子里,吃了睡睡了吃。最后我实在憋闷不住了,一气之下就跟阿楠说,我不住了!然后就自己搬出来,做些小生意,之后生意越做越大,又盘下了兰笑坊,到今天这个样子。虽然这些年都自己一个人,可总的来说开心的日子还是比不开心的多,至少花的银子都是自己的,我还挺享受的。”
清欢此时似乎又看到了另外一个红笙,一个更加真实的她。平日在兰笑坊的她,身上总带着一股干练的飒爽,而静下来的时候,她通达中又透着一种温柔的力量。Χiυmъ.cοΜ
红笙最后把剩的重阳糕塞了一大口送进嘴里,将油纸团了个团塞进袖口,拉起清欢说:“走,我在庆福楼定了位子,晚上咱吃点好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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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什么时候,庆福楼都人满为患,好在红笙有先见之明,拉着清欢直奔楼上落了座。
今天的菜品大多也是与重阳相关的,红笙用竹筒舀了一杯菊花酒倒在清欢的杯子里。要搁在往日,看见这么一桌子五味俱全的美酒佳肴,清欢怕是早开心的跳起来了,可今天她却没什么食欲。
“十三娘,咱们一会要不还是赶紧回去吧。回去的太晚我怕王爷他……”
“怕他做什么?”红笙又盛了碗鲈鱼羹递给清欢:“没事,你好好吃,我一会送你回去。”
清欢低头往嘴里扒拉着饭,但心中的忐忑还是让她味同嚼蜡。虽有帘幕的遮挡,但挡不住走廊上的喧闹声一个劲的往她们耳朵里钻,清欢正听见一人招呼道:“哟,李大人!没成想还能在这见到您,听说户部近来忙翻了,怎么,给辰南王爷的账算完了?”
李大人嘁了一声,只听声音都能想象到他那咬牙切齿的神情:“可快去他的吧!这种纨绔子弟,平时游手好闲的也就算了,现如今要钱都要到户部头上了?硕鼠啊硕鼠!”
清欢手中的汤匙不由得滞了一滞,她悄悄觑了眼红笙的神情,却发现她就跟没听见一样,吃的依旧怡然自得。
清欢还是忍不住放下了手中的碗,说道:“十三娘,他们凭什么……凭什么这样诋毁王爷?他明明不是那样的人……”
“可你有没有想过,或许这就是阿楠想让他们看到的样子呢?”红笙也停了筷子,将双手放在膝上,瞧着清欢说道:“阿楠其实比别的孩子要成熟的早些,在其他小孩变着法的想着怎么表现自己讨长辈欢心时,他却在学着怎么示弱。锋芒对于他来说,可能不是铠甲,而是自伤的利器。”
清欢依旧想不通,她摇摇头说:“若他想在郢安庸庸碌碌当一辈子甩手王爷,那便罢了,可他一面想倾尽全力护住他的虞州,一面又想在皇上面前做个怂包,以至于进退两难。他如果真放不下虞州,倒不如开诚布公的把他真实的目的告诉皇上,放手搏一回,能成就成,不成也没辙,但总比现在不上不下强。”
“嗯,这其实也是我最近一直在想的事。”红笙点了点头,和缓的向清欢讲到:“从前他大哥在时,他已经习惯了隐藏自己,不争风头只图个平安。但现在,是需要他独当一面的时候了,我猜他也还没想明白,成为第二个建章王,对虞州是不是最好的选择。”
红笙沉了沉,接着说:“这么多年,建章王爷为了维持他和皇上之间微妙的平衡,只要是朝廷发话要虞州出财出物,王爷他从没说过一个不字。所以他苦巴巴的为虞州做了那么多,到如今那地方还是匹被吸干了血的瘦骆驼,穷的叮当响。阿楠他现在很焦虑,他不想走他哥的老路,可奈何阻力太大,又怕一招棋错满盘皆输。你要明白,虞州是他大哥毕生的心血,是建章王爷的遗志,也是阿楠不可推卸的责任,他赌不起。”
红笙说的这些清欢都懂,她低头沉思了片刻,可心里还是不太舒服:“他心里的不痛快我懂,可是……他老跟我过不去做什么?”
“他不是跟你过不去,他是跟他自己过不去。”红笙笑的有些无奈:“清欢,我说句公道话,阿楠他毕竟是个王爷,但凡他那天在大殿上说他不记得你,只想跟你玩玩,皇上也没办法把你硬塞给他。他是怕自己因为要保你的私心会将整个虞州推入险境,所以他很为难。你们现在不是跟孩子一样争个谁对谁错的时候,而是要一起想办法,怎么才能尽快回虞州去。清欢,你得帮他。”
清欢拨弄着自己腕上的镯子,她忽然有些理解晏恒了。换位而思,若是有个什么人的突然出现让她与家人的团聚变得遥遥无期,她怕是早怒发冲冠了,哪里还摆的出好脸色。可再想想她又觉得委屈,不让晏恒回去的是皇上又不是她,自己还平白无故的当了牺牲品给人家做了妾。从前凌敬远总对她说,宁可家里养她一辈子,也决不能让她去给人家做妾。但现在……
一想到这清欢的眼睛就红了,她哽着喉咙对红笙说:“十三娘,就算是能回去虞州,可我该怎么办呢?王爷他之后还会再有王妃,我,我又该如何自处呢?”
“若真的到了那个时候……那就离开他吧。”红笙说的很平静,但目光中却有种耐人寻味的决绝:“清欢,你在成为任何角色之前,都要先成为你自己。如果一段生活,要让你被迫丢掉原先的你,而去迎合另外的人,那这样的日子不值得珍惜。从前你和家人在一起的时候,觉得离了他们没法活,可你现在用你自己的双手,照样过得很好。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比你自己更靠得住,假如将来的某一天,你真的决心要离开晏恒,你也同样可以让自己活得很漂亮。”
“十三娘,我……”一时间,清欢这段时日积压在心里的千愁百绪一下子全都涌了出来。一开始她还尝试着克制,可后来眼泪就像决了堤一样,伏在红笙的腿上呜呜大哭了起来。
红笙轻轻拍着清欢的背,声音轻柔的好像在哄一个婴儿:“清欢,你知道吗,你是我见过最明媚,最坚韧,最善良的女孩子。你懂得什么是珍惜,知道如何用善意来与这个并不友好的世界相处,我希望啊,你的脸上能永远都有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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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笙送清欢回到辰南王府的时候,夜已经很深了。红笙驻足在王府门口,抬头望着那鎏金的匾额,目光中流露出的满是怀念。
“这几个字,是阿楠他大哥亲手写的。”
“建章王爷?”清欢带着一种崇敬望向了匾额,那四个大字苍劲俊逸,可又隐隐透着些柔和。都说字如其人,那这提笔之人,想必既能杀伐决断,又有儿女情长。
“嗯,是。”红笙颔首说:“阿楠十五岁,封王建府那天,我从未见过王爷那样开心过。至今我还记得他写下这几个字时的样子,挥洒自如,一气呵成。”
红笙拉着清欢向台阶上走去,与她闲问道:“你见过阿楠写的字吗?”
“唔,见过的。”清欢一下子就想起了,那张大片留白的纸上面,落下的“安好,勿念”。
“明瑟馆的匾额是阿楠写的。”红笙娓娓讲着:“他们兄弟俩的字其实很像,但阿楠落笔时还是更倜傥些,不像王爷的那么厚重。”
两人进了王府大门,走了还没几步,忽看到晏恒匆匆忙忙的在往外走,步履生风。一看见她们俩,晏恒脸上的焦躁立时化作了浓重的阴郁,他快跑了两步,还没站定就冲清欢喊道:“大晚上的你跑哪去了!”
清欢有些害怕,下意识的就往红笙身后缩了一下。
红笙护住清欢,柔声宽慰着:“没事啊,你快回房休息吧。”
待清欢在晏恒阴沉的注视下躲着走远了,红笙才眉头一皱问晏恒道:“我还想问你大晚上的要上哪去呢?”
晏恒没说话,叛逆的从鼻孔哼了声气出来。
红笙的火还没发出来,却正看到钟叔从旁边小跑着过来,边气喘吁吁的说:“王爷,马都已经备好了!”
晏恒没好气的甩了一句:“不去了。”
钟叔一脸诧异:“什么,您不去找寒姑娘啦?刚还不火急火燎的说一个女孩子晚上在外面不安全么?”
晏恒狠剜了钟叔一样,有那么一瞬钟叔甚至感觉到空气中弥漫着一丝杀气。
红笙的目光一下子变得有些玩味,她上下打量着晏恒问道:“哟,怎么个意思啊?担心了?”
晏恒咂了下嘴,板着脸说:“姐,以后你要带她去哪也得告诉我一声吧?怎么说也是我府里的一个大活人,要真丢了我还能不找?”
“噢,这样啊。”红笙千回百转的感叹了一声,一脸这个解释非常合理她简直快要相信了的样子。她插着手若有所思的说道:“合着你就这么不信任我啊?人是我带出去的,还能给你看丢了?你该不会是……怕我帮她逃走吧?”
“姐!”晏恒脸上挂不住,瞪眼嗔怪到。
“行了行了,今天算我多管闲事,以后你们俩的事我不掺和了。”红笙虽这么说着,但面纱都遮不住她眉梢快要飞起来的笑意。
晏恒将她送到辰南王府门口,临走前红笙多问了一句:“要钱的事,有眉目了么?”
晏恒的糟心都写在脸上,仰头长叹一声:“哪那么容易。户部的账算了快半个月,都没说究竟能给多少,不就是想跟我耗着么。”但他话锋一转,眼神中又是灼灼的坚决:“但无论如何,漕运的财权我必须得想法拿回来。虞州的血已经让他们吸的差不多了,如今换了我接手,那群中饱私囊的人休想再从虞州盘剥一两银子出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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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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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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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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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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