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珍英正打算拿个什么东西,在大床中间隔离开来,免得这家伙睡觉不老实。不提防她啊的大叫一声,指着丁小宝左臂上,那有个碗大个疤,魂不附体道:“小宝,这么大的疤哪来的呀?谁干的,谁干的好事?”
“嫂子你还是很关心我,看你急成这样,估计你天天晚上做梦都梦到我,没冤枉你吧?这只是个枪伤,意外!”
说起这处的枪伤,是上次在天龙府的苏府,为了保护吴丁汉,他跟一批顶尖杀手火拼留下的纪念。
“你臭美,我就是梦到你,在梦里也是你嫂子,我辈份比你大,不许调戏嫂子!”
“嘿嘿,嘿嘿,嫂子你自己都承认梦到了我,还要装蒜,什么辈份大,那又怎么样。你是我心爱的女人,这辈子你逃不出我手掌心!”
说着,丁小宝霸道的俯了下去,一口就吻住了洪珍英。
“混蛋,你怎么老是这样呀,你也好意思……”
吻着吻着,洪珍英就动弹不得了,她炽热的情感爆发了,不时的回应着丁小宝。
两个用偏方互助了一回,洪珍英吓尿了道:“坏蛋,你又把我当媳妇使用,不要脸……”
“嘿嘿,嘿嘿,我在你这里要脸干嘛呀?只要能让你开心,我还客气个屁呀。”
从灯下看嫂子如同三月里的桃花一样,丁小宝脸上笑容荡漾,心里是说不出的舒服。
“你……反正我不可能嫁给你,你死了这份心!”
洪珍英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跟小宝在一起,连心跳和呼吸都不正常了。她心里又害怕又充满了欢喜之情。
有时候她就在想,假如不是小宝的嫂子,而是像叶红袖、黄鹦那样,她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跟小宝谈恋爱,做他的女人。
可是,偏偏造化弄人,老天安排她做了小宝的嫂子。哪怕丁小宝是江家捡来的养子,前夫江浩早已升天,她孓然一身。但是辈份横亘面前,她始终无法越过这道坎。
不过,比起前两个月,现在的洪珍英对丁小宝的接触没有那么抗拒了。至少丁小宝要寻求帮助,解决需要的时候,她从来就没拒绝过。因为她也是个寂寞的女人,丁小宝对她情深意浓,她呢,对丁小宝也是暗生情愫。
只不过她到底是小宝的嫂子,就算她想小宝想得发疯,也不会露骨的表现出来。
而且她自己都承认,她喜欢跟这个顶天立地的男人在一起。wWW.ΧìǔΜЬ.CǒΜ
更何况,这个外姓养子在短时间内,已经混上了东海城的大统领。而且凭藉着全球独一份的种植秘术,每天的纯收益已经突破千万。
还有他的盖世神功、神医妙术,吸引来的团队成员一天比一天多了起来。
就连镇国大帅孙藏器,都心甘情愿拜他为师。
如此万中无一的男人,没有哪个女人有这么大的本事,能抵挡他的魅力。
就连东海一姐黄鹦都做不到,就别说她。
有一件说出来很丢人的事,只有她自己知道,那就是小宝在外打拼的时候,她独自一人守着闺房,发了疯的就会想到小宝,她会没理由的替他担心。因为小宝做的事,大多险象环生,不是在打架,就是在打架的路上。
她担心他有没有受伤,没有她在身边,小宝会不会孤单寂寞。
想得多了,她自己都沦陷在丁小宝的温柔乡。眼里看到的是丁小宝,心里装的是丁小宝,哪怕晚上做梦,全是丁小宝。
她比任何人都想丁小宝!
结果,她实在忍不住,就偷拿了小宝的内衣,晚上孤眠的时候,拿出来闻闻,要么就抱在怀里,幻想着跟丁小宝抱在一起,才能甜甜的进入梦乡。
可就一样,洪珍英始终放不下嫂子这层身份,把自己伪装成了绝情的女人。
特别是小宝回家,两个人见面,她表现得反而更冷漠,好像要跟小宝划清界线。
可每次她都后悔得要死。
她也纳闷呢,没见面的时候,想得要死要活,一见面,马上就成了一对乌眼鸡。
“睡觉,我不想跟你吵!这条是楚河汉界,谁越过线谁就是小狗!”
洪珍英想了想,自己毕竟是他的嫂子,总该有个嫂子的样子。
“珍英,你明明喜欢我,干嘛还翻脸无情,你说你不累么?不就谈个恋爱,好像我犯罪了一样!”
“你要谈恋爱,找别人谈去呀。我是你嫂子,你听谁家的男人跟嫂子谈恋爱?”
“你个臭娘们,你是单身,跟前任也没有真正发生夫妻关系。别忘了,你现在还是个姑娘!”
丁小宝有前车之鉴,他每趟出门,都是要吓嘱刘馨馨,命她盯着点嫂子,就怕嫂子丢下他跑路。
“我是姑娘还是妇女有区别吗?不照样是你嫂子?你这个臭渣渣,哪怕你要点脸,我跟你也不会发生这种关系!”说着说着,洪珍英伤心的眼泪夺眶而出:“呜呜,造了什么孽呀,我不活了,我想死,呜呜呜……”
“我勒个去,又哭,你能不能来点新鲜的?”
“你看看外边,有多少女人做梦都想我爱她疼她。你能得到我的宠爱,就知足吧你!”
洪珍英哪里都好,好到挑不出毛病。要说她有毛病,就是爱哭鼻子。
丁小宝个性偏执,只要是他做过的事,从不后悔,更不会轻易改旗易帜。哪怕明知道错了,他也要错到底。
就像他看上嫂子洪珍英,这种事在思想保守的农村,普遍得不到认同。要是传出去,是要被村民戳脊梁骨的,走到哪都会遭到指指点点。如果不能搬出去,基本上会在本村社死。
“啊,小混蛋,你说的什么混帐话?你占了我便宜,我还要光宗耀祖吗?给我滚出去!”
洪珍英大怒的指着房门口。
“嘿嘿,嘿嘿,你说滚就滚呀。我是大统领,你滚还差不多!”
丁小宝心说这娘们,要开始作了。
“好,我滚。我要是再跟你说一句话,我就是小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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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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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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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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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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