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飞宇急忙向左手看去,中指上戴着一枚青色的戒指,温和圆润,正是雪柔送给自己的定情之物。m.()()听雪柔说它叫灵戒,我怎么把它忘了呢?
“前辈说这枚戒指可以?”任飞宇急忙问道。
松鼠之母微笑道:“可以不可以,试试就知道了。这枚戒指在这片大陆毫无用处,因为没有人可以从物体里面吸收灵气,但是到了少侠手中,却是至宝,老身到时候尽力将灵气注入里面吧。”
“嗯,有劳前辈了。”任飞宇急忙拜谢。
“无名指与心相连,少侠以后将戒指戴到无名指上,就可以从这枚戒指中吸收灵气了。好了,时间差不多了,少侠还请在外面等候,我给我的孩子传输功法了。”松鼠之母委婉说道。任飞宇再次拜谢,躬身退了出去。不多时,木房子内青光大涨,将房子遮住。
三天后,子夜。青光渐渐淡了下来,露出木房子的形状。
“好了,我已将所悟功法封印到你的体内,至于能领悟多少,就看你的造化了。”松鼠之母的声音显得有一丝疲惫。
“唧唧”小松着急的叫个不停。
“好了好了,谁不会死呢,别哭了,再哭就成花脸松鼠了。”松鼠之母笑着安慰道。
“唧唧”小松的声音低了许多。
“我走了,你以后跟着这个人类,乖一点知道吗,不到处惹事。”
“唧”小松抽噎着应了一声。
“好了,出去吧。”说着两只松鼠并排走了出来。任飞宇早已经在外面等候,看到出现的两只松鼠,不由心中微微一惊。
松鼠之母背上金色的毛已经暗淡了许多,还参杂着些许白色的毛,神色略显疲倦,但仍不失端正之态。
再看小松,哭的小脸都花了,抽抽噎噎不停。但全身的变化却十分明显,灰黑色的毛现在已经是黑色占了大部分,也开始泛出油光来。身躯长大了一点点,腹部白色的绒毛好像蜕变成了新的一层,更显洁白鲜艳。
松鼠之母拉着小松的手,来到任飞宇面前,郑重嘱咐道:“这个孩子我以后就交给少侠了,以后就有劳少侠多费心了。”
任飞宇也是十分沉重,严肃的回答道:“前辈放心,我一定会让小松快乐的生活的。”
“嗯,那我就放心了。”松鼠之母最后恋恋不舍的瞅了小松一眼,抬头向天空看去,喃喃自语:“孩子他爸,我来陪你了,你在那里一定很寂寞吧。别怪我,只陪了你十年,这次咱们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松鼠之母的眼神变得迷离起来,身体逐渐虚幻,慢慢的变得透明,四周开始泛起青色光点,封存在脑海的记忆纷至沓来,弥漫了整个天空。
曾经见面时害羞的低头问好,而今仍难忘怀。
暗荒林地内疯狂追逐,尽情嬉戏,如在昨日。
夜深人静时,窃窃低语,那动人的情话,宛如闪烁而过的流星,虽已划过,仍在温暖着心田。
忘不了,海誓山盟,于动情深处情不自禁的相吻,漏*点缠绵;
忘不掉,回天无力,在生命走到尽头时泪如泉涌,肝肠寸断。==京尤==.⒐.
如果还有下辈子,我们还做一对小松鼠,笨笨的相爱,快乐的生活,一起储藏食物,一起数天上的星星,直到地老天荒。
孩子他爸,我来了!
松鼠之母的身体最后变得完全透明,化为一个白色的光团,青色光点开始慢慢靠近,聚拢在光团附近,将光团包围住。
最后青色光点汇集的越来越多,光团也越来越大。
当光团增长至十丈余宽的时候,青色光点簇拥着光团向远古之树飞去,四周不断有光点靠近,像迎接出门远归的公主一般,欢喜而隆重。
“唧唧!”小松嘶哑着声音叫了一声。
任飞宇双眼突然湿润了,那句唧唧不用说他也能猜得到,那是:母亲!
那一刻,他想到了自己读信时的彷徨无助,想到了出门时的犹豫难决。可怜天下父母心,泪湿远去儿女颊。
“前辈,您安心的去吧,我誓,有我任飞宇一日,绝不让小松受半点委屈。”任飞宇对着远去的光团,郑重起誓!
白色光团顿了一顿,然后直接没入了远古之树中。
“吼!”白色天龙突然从任飞宇手掌中窜出,围着远古之树疯狂旋转,厉吼不断,似乎在泄着无尽的愤怒。
不多时,远古之树灵气大涨,那些红色的果子光芒大炽,如小灯笼般点亮了整个天空,黑云翻滚奔腾,生生将月亮的光辉遮住。
暗荒林地区域,铺天盖地的灵气倾泻而出,那些已经睡着的野兽一个个睁开了眼睛,诧异的望着林地深处,不知道生了什么事情。
不多时,成群结队的野兽们,登上了林地的最高处,长吼不已。天空中,各种各样的鸟儿低飞盘旋,嘶声哀鸣。
百鸟俱哀,万兽同悲。
这个奇特的情景,足足持续了一个时辰。一个时辰后,红光渐渐消失,整个暗荒林地也安静了下来。
远古之树整整缩小了将近一百倍,红色的果子落了一地。
任飞宇和小松惊讶的看着这一幕,显然,他们也惊呆了。
这时,从远古之树身上出一道青色的光芒,将远古之树和任飞宇的左手连接在一起。
任飞宇只感觉左手一阵清爽,无边无际的灵气环绕在手掌周围,急忙摘下戒指,戴到左手无名指上。
灵戒到了无名指后,好像刚刚苏醒一般,开始吸收那些青色光芒。一股股气流注入了灵戒里面。
一天后,远古之树又缩小了一倍,变得只有不到一丈宽,五丈余高,成了一棵普通的大树。
灵戒还在疯狂的吸收那些青色气体,这枚戒指到现在才显出奇特来,吸收了整整一天,还没有饱和的迹象。
三天后,树上的灵果全部消失了,那股青色的气体也停止了输送气流,消失不见。而远古之树,也变得只有胳膊粗细,一丈余高。
在此期间,天龙一直守在远古之树的周围,寸步未离。最后天龙悲鸣一声,冲入任飞宇手掌内。
“走吧。”任飞宇心下明了,远古之树已经完完全全退化成一株小树了。说着抱起小松鼠,就离开。
“唧唧!”小松一声轻吼,从任飞宇怀里跳了出来,跑到小树跟前,将手里紧紧攥着的三颗红果放到树下。
任飞宇感动的看着这一幕,心中波澜起伏。
之后小松退后三步,对着小树认认真真的磕了三个头,而后站立起身,向任飞宇走去。
任飞宇缓缓蹲了下去,将小松轻轻抱起,对着小树鞠了三躬,转身迈开大步,向暗荒林地尽头走去。
任飞宇抱着小松,来到了东边的悬崖边上,然后直接御剑飞行,离开了暗荒林地。
“向前五十里路就是清风村,都五年没有回家了,回去看看,也不知道变化大不大。”任飞宇抱着小松的胳膊紧了紧,轻轻说道。飞剑转瞬即逝,留下一连串的幻影。
清风村。临近清风村的时候任飞宇竟然有些胆怯了,所谓近乡情怯,果真如此。阔别六年的家乡还是从前的模样,小小的镇子仿佛冻结在时间里,只有居住在里面的人慢慢老去。
任飞宇鼓起勇气回到这里,报着一丝渺茫的希望。任飞宇并没有惊动任何人,而是直接御剑飞行到了村子的最东边,自己的家里面。
五年没回来了,院落里破败不堪,残叶飘零,蛛网到处可见。院子里的石桌上,凌乱的落着一些树叶,蚂蚁在上面不停的爬着。
小松早从任飞宇的怀里跳下,四处乱窜,对它来说,这可是第一次来到人类居住的地方,自是十分好奇。
任飞宇推开当初自己睡觉的房屋,一股霉味扑鼻而来,门下面几只壁虎猛然见到亮光,慌慌张张的逃跑了。屋子里还是离开时的模样,只是都已经霉;练字的毛笔犹在,只是墨汁早已干涸。
任飞宇又来到任楚天睡觉的房间,看着床上干干净净的竹床,空荡荡的房间,没理由的鼻子一酸,落下泪来。
爹,儿子回来了!
任飞宇又去了厨房,看着被自己摆动过的勺子,铲子,全部都已经生锈,成了一堆红色的废铁,不由黯然神伤。
最后任飞宇抱着小松,静静的坐在院子里,望着天空飞扬的落叶,思绪万千。闭上眼睛,童年的画面历历在目,那时的自己,还胸无城府,还眉眼单纯。
“呵呵,小宇,做什么好吃的了,爹爹可是饿坏了。”
“你是男子汉,男子汉就坚强。”
“不下了,不下了,气死我了,你也是的,下个棋也不知道让着爹爹一些。”
“小宇,来,到爹爹这边来,慢点,慢点跑。”
……
“小松,你知道吗?”任飞宇抱着小松说道,“咱们现在都是孤儿了,究竟是什么原因,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小松似懂非懂,缩在任飞宇怀里好奇的盯着四周。
“不怕,有了这个戒指,我一定努力修炼,尽快将爹娘救回来,然后带上雪柔,我们一家还在清风村,好好的生活。”
“唧唧”小松不满的叫道
“呵呵,当然还会带上你了,这么小就学会吃醋了,还真是个小不点。”
一个时辰后,任飞宇直接御剑飞行,离开了清风村。
飞了一刻钟后,小松在怀里咕咕的叫个不停,这家伙,一天没吃饭,估计是饿了。任飞宇拍拍小松的脑袋,向下望去。
“前面就是南望镇了,南望镇是这一带最大的城镇,咱们就去镇里吃点东西吧。”任飞宇笑着说道,降落到地面上,他可不想在镇里降落,那样的话恐怕又会招来一大群人围观了。
南望镇里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热闹不凡,小松兴奋的唧唧叫个不停,不是任飞宇狠狠摁住,它早就四周乱窜了。就这样,小松也不甘窝在任飞宇怀里了,直接一个纵身,到了任飞宇肩膀上,兴奋的张牙舞爪。
唧唧,这比暗荒林地好玩多了,唧唧,咱也进大都市了,唧唧,城里人了,哇咔咔。
任飞宇看着小松兴奋的样子,心里一凛,脑海中浮现出一个人影,冷安,想着想着汗都下来了。这是两个不安分份子凑到一块,天知道会生什么事。
任飞宇绝对有理由相信,凭这两个小东西的搞怪能力,一加一的效果绝对大于二。
正想着来到一个饭馆门口,任飞宇见饭馆气势宏伟,里面收拾的也十分干净,而且现在不是吃饭的时候,店内人并不多,于是迈步走去。
“客官,里面请!里面招呼着。”门外的小二急忙招呼道。
店内马上有人高声回应:“好嘞!”
任飞宇进了饭馆,拣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然后点了几个菜,又给小松了两只烤鸡。
饭馆内稀稀疏疏坐着几桌吃饭的人,显得十分安静。
等饭菜的时间内,“嗯,小松呢?”任飞宇奇道,“明明点菜的时候还在,这下又跑哪里去了。”
任飞宇急忙站了起来,四下张望。却见正前方的桌子上,小松只露个脑袋,倚在一个年轻女孩子的怀里,抓着盘子里的熟牛肉吃的正香。
“这家伙。”任飞宇气道,还真是不会亏待自己啊,一点时间都等不了。
女孩子看样子比任飞宇小上几岁,此刻正满是好奇的看着小松,不停的给小松拿这拿那,脸上笑意隐隐。女孩子对面坐着一位老婆婆,看不到具体模样。wWW.ΧìǔΜЬ.CǒΜ
小松吃的是颇为开心,一边吃一边唧唧叫着,看样子对这里的饭菜赞不绝口。
“这个冷安,”任飞宇话刚出口,才现自己叫错了,气的自己都笑了。怎么小松的性格跟冷安这么像呢?
再看对面桌上的那个女孩子,里面穿着白色的长衫,外面套着浅蓝的丝织短衫,面色微微白,却拥有一双淡蓝色眸子。
“这个女孩子,很奇怪!”任飞宇盯了女孩子一会,微微惊奇道,“无论做什么表情都好像面无表情一般,情绪变化也不大,偶尔习惯性的耸耸肩膀,很淡然,倒像……倒像地狱的幽魂一般。”
任飞宇突然一惊,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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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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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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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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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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