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成冬记忆力好,不费吹灰之力就想起了她就是之前和余绍西一起的女生。
他放下钢筋,和旁边的工头说了几句,顺利请到了假,这才向迟漫漫走去。
“你怎么在这?”
迟漫漫没想到会被现,有些不知所措,不过很快就冷静下来:“我刚探望外婆回来。”
孟成冬原本也只是随口一问,纯粹是见到不太熟又有一面之缘的敷衍话辞,他吐出一口气,有点想抽烟,手刚动就想起来,自己嫌这些太累赘,放在工地宿舍里没带出来。
孟成冬:“不要告诉余绍西。”
迟漫漫本来就不是多嘴的人,也不愿插手别人的选择,又不是小孩,何必多此一举惹人厌烦,所以他一说,她就应了。
孟成冬松了口气:“走吧,我送你。”
也不待她拒绝,转身就向前走去,他走的快,每一步都跨得很大,有刹那,迟漫漫仿佛又看到了曾经勇往直前、果断又强硬的特警部队二队队长孟成冬。
这也是她最后一次见到孟成冬。
一个星期后,迟漫漫在微博上刷到一篇新闻,说是瑞阳路生车祸,一辆大卡车突然失控撞向人群,造成二死五伤的严重后果。
微博后面还跟着一段视频。
在街上行驶着的卡车突然失控,歪歪扭扭冲向人群,人群四散,躲闪不及地被撞到一边,只一瞬间地上就躺了四五个呻/吟的人,卡车继续向前冲着,直到撞到护栏才停了下来。
短短一分钟的视频,却是惊心动魄险象迭生。
而引起众人热议的,是其中一个片段。当时马路上有个孩子正毫无察觉地走着,就在卡车即将撞上他的那一刻,从旁边的人群里扑出一个人,将小孩推了出去,自己却来不及躲藏,命丧于车轮底下。
一开始迟漫漫只觉得这人眼熟,还没等她琢磨出来,就看到有人留言说:我知道他,孟成冬,曾经是a市特警部队队长,后来因为在一次解救人质的时候枪杀人质而引咎辞职。
他做过那么多事,救了那么多人,人们记住的,却永远是他唯一失手的那次。
三天后,迟漫漫无聊在商业街闲逛,路过十字路口时,突然在停车区看到了余绍西,他正靠着车门,百无聊赖地玩着打火机,也不看,就随意地抛着玩。
迟漫漫觉得打火机有些眼熟,定神想了想,“咦”出声。
余绍西早在她走近时就察觉到了,顺着她的视线看到手中的打火机,他若无其事地地回望着她,眼神一派纯良。
迟漫漫试探地问:“这打火机不是你的吧?”
“孟成冬的。”余绍西落落大方地承认。
你居然连别人的打火机都偷?
迟漫漫的眼神一言难尽。
余绍西轻描淡写地:“同事一场,我留个打火机算个念想。”
迟漫漫才猛然记起前段时间看到的新闻,她呐呐不言,他已经淡然地掠过这个话题:“你怎么在这?”
对方善解人意地解围令迟漫漫松了口气,听到这个问题,她想了想道:“满足自己购物的欲/望算不算?”
余绍西失笑:“算,当然算。”
“那我走了?”
“嗯。”
迟漫漫走了几步,还是没忍住,又退回来,在余绍西讶异的眼神里,偷摸摸地问他:“那辆车度也不是特别快,为什么他没躲过?”
余绍西没想到她会问这个问题,一个错愕,手上动作一慢,打火机掉到了地上。他俯身拿起打火机,再抬头时,神色已经恢复了平静:“因为他自己不想躲。”
迟漫漫想过千百个答案,比如说“重伤后遗症”,比如说失去右手行动不便……独独没想过是这个。
“为什么?”她忍不住追问。
余绍西敲了她一脑袋:“小孩子家家的哪有那么多问题,想知道就去买本上下五千年。”
迟漫漫:“……”
她不服气地哼了一声:“你不说我也猜得出来。”
余绍西饶有趣味地一挑眉。
迟漫漫:“他的右手肯定不是自残……”
余绍西打断她:“为什么不是?”
迟漫漫一副“你傻啊”的表情:“自残的人会放过自己的身体?他只断了手,除了脸上的疤痕,身上没有其他自残留下的标记。”
余绍西没说对也没说不对:“继续。”
迟漫漫:“也不会是陈梅的家人打断,陈梅的父母都是教师,即使再恨他,也做不出毁了他一辈子的事。况且如果他们雇人行凶,不会要等这么多年。他当年是引咎辞职的,所以也不可能是训练时的意外,那么除此之外,他又因为什么失去右手?”
迟漫漫步步紧逼:“不会是寻仇,只是简单的寻仇,作为特警部队队长的孟成冬肯定有能力自己应对,除非,他遇到了不能反抗也不会反抗的场景。我前几天现一件很有意思的事,孟成冬辞职后就消失得无隐无踪,其他人都以为他是自责,但不巧,有人在y省碰到一个背影和他很像的人。”
“y省一年前曾破获了一件重大地下贩毒集团,据说当时警方在毒贩当中安插了两个卧底,就是卧底给出的信息,最大程度避免了警方的伤亡。”
“再结合他引咎辞职的主因是射杀了被毒贩用来当做人质的学生,答案呼之欲出。”
迟漫漫虽然说得笃定,但其实心里一直打着退堂鼓,作为一名网络写手,迟漫漫深谙满嘴火车跑的精髓,别看她长篇大论说了这么多,实际上没几句真的。
余绍西静静地听她说完,眸光凛冽,眼里似席卷着铺天盖地地暴风雪,却是笑着,语气温和,仿佛在述说着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情:“有一个说对了。”
迟漫漫终于听到了,在众所周知的版本下的另一个故事。
孟成冬辞职后瞒着所有人离开,私下顺着这次的线索,潜伏到了y省,成了一名卧底。
卧底这个词,不了解的人可能以为就是简单的伪装潜伏,只有亲身经历的人才会知道,这个词是波澜壮阔,也是死水微澜。
它需要你抛弃从前的一切,姓名、家人、朋友,获得过的所有荣誉和勋章,甚至包括尊严。
从今往后,你就是另外一个人,没有喜怒哀乐,受人支配身不由己。要么死亡,要么活下去,唯一支撑你的,只有心里的信仰,和对这片土地的热爱。
而其中,又以毒品犯罪最为危险,因为在这里,大人吸毒,小孩吸/毒,所有人都在吸,即使你不吸/毒,也会有人强迫你,因此常常会有警察染上毒/瘾,从此成了一生的噩梦。
所以也会出现意志力不坚定的卧底被策反,而那些坚持下来的人,更值得所有人尊敬。
可是即使这样,也不会有人知道他所做的一切,那些秘密被封了蜡,上了口,封存在不见天日的档案柜里,暗无天日无人问津。
孟成东就是这样的情况,他活下来了,可是却失去了引以为傲的右手,这是曾经拿着冲/锋/枪的右手,也是和队友并肩作战的右手。
他甚至因为强迫性的注射,而患上了严重的毒瘾。
所以余绍西才会说,是他自己不想躲。
回到家,迟漫漫瘫在椅子上,就连最爱的狼人杀游戏也吸引不了他。
作为新闻系的学生,迟漫漫对自己的未来规划其实挺迷茫的,她这个专业的学生,许多人都会选择踏入媒体行业,或者主持人,或者媒体记者,迟漫漫之前的目标原本是按部就班进入电视台,每天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
迟家是典型的严父慈母,迟爸爸信奉棒棍底下出孝子,而迟妈妈认为女儿应该娇宠,只要不犯原则性错误,随便她想做什么都支持。因为不同的教育理念,迟爸爸和迟妈妈没少吵过架,最后两人各退一步,迟漫漫可以自己做选择,但选择的结果必须告知父母。
就好像在得知迟漫漫选择新闻系的时候,迟爸爸只问了一句:“为什么选择新闻系?”
迟漫漫总不能说自己是闭着眼点兵点将点到的吧?真要这么说迟爸爸绝对反手就是一个煤气罐。
所以迟漫漫回答地十分认真:“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说出这句话时,迟漫漫感觉胸前的红领巾亮了几分。
迟爸爸:“……”
然后被罚抄了一百遍横渠先生的名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迟爸爸是张载先生的迷弟:)
迟漫漫的目光落在电脑的照片上,照片里的男人年轻而俊朗,板寸头,古铜肤色,神色冷硬,不怒而威。
他越过千军万马而来,也曾向往山川和河流。
却挥一挥手,从此再不回头。
“其次,于雏的妈妈说她给弟弟买了生日礼物,打算放假回家的时候给他,试问一个疼爱弟弟的姐姐,又怎么会在弟弟生日这天,选择从天台跳楼自杀?”
“最后,死者胳膊粉碎性骨折,说明她在落地时做了护头的动作。”
付瑞玠手上转着笔,笑嘻嘻道:“说不定人家临死前又后悔了呢?”
被质疑,项言倒也没生气,他点点头道:“这确实也是可以考虑的一个点。”
怼人失败,付瑞玠懒洋洋地伸了个腰,站起来和项言换了个位置,他在白板上贴了几张照片:“这是现场拍下的几张照片,排水管掉了一颗水晶,经检查,证实属于死者头上带着的夹,这张是死者穿的高跟鞋,已经向她室友求证,这是死者前天刚买的高跟鞋,今天应该是第一次穿,但鞋跟磨损情况却很严重……”
他并没提出自己的猜测,只是如实地将照片的情况一一说明,但话里话外无一表明自己更相信于雏是他杀。
蒋方平扶额,看这小子挑项言的刺挑的厉害,还当他有不同见解。
余绍西带的小组一共七个人,均是精英人员,每个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因此现也不同,各自阐述时语句简单利落,会议结束时才将将过去一个小时,最后全票通过于雏他杀的猜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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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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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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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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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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