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名流的追捧对象,无数千金夫人的梦中情人。
在知道这些评价时,芳华还是满意的,觉得勉强配得上他。
然而随之而来的却是恼怒,因为他的人生并没有如历史评价那般,反而被人窃取了人生,一个冒牌货凭借踩他上位,竟将他这个正主踩了个声名狼藉,最终不得不败走他乡,销声匿迹。
芳华是个孤儿,生母是个暗娼,生父不详,暗娼被土匪掳上山,而芳华也从小在土匪窝里长大。
从小他就无师自通学会利用自己这张脸,倒也平安长到了六岁。
六岁时,生母得暗疾去世,芳华也自此跑出土匪山,他没打算留下来,毕竟在没几个女人的土匪窝里,长得好看的男人和女人一个用处。
虽然芳华年纪还小,但他天资聪颖,许多事都能举一反三。
下山后,他做过乞丐做过小偷做过骗子,但都没做长,因为很快就没了兴趣。
他聪明,做什么都能很快领会到其中精髓,因而许多事对他来说并没有挑战性。
终于有一日,他被一个戏班班主看中,收了当徒弟。
芳华接触到了戏曲,并意外地发现自己对这件事还挺有兴趣,便一直做了下来。
可他的性格和天资注定了他不会低调平凡地过完一生。
果不其然,前几年的他还算安静,也就是在戏班里搞事,一不小心收服了戏班内一众师兄弟姐妹的心,成为戏班里最耀眼的存在。
而在此时,班主还是欣慰的,他相信自己这个徒弟绝对能在几年后独领风骚,成为一代名角儿!
想到自己能培养出个名角出来,他就满心自得。
而芳华也确实如他所料,成为了名角儿,可与此同时,跟他一起出名的还有他的风流性子。
他跟名流千金游过湖,跟貌美夫人听过戏,听名妓唱过曲。
世家公子与他以友交往,爱国青年与他称兄道弟,就连最开始因为他勾了自己老婆小妾女儿相好心的大佬们,在真结识他后,也与他多有往来。
他风流不下流,虽结识过许多人,却从未从对方身上骗取金钱名利身体感情,这也是他从未翻车的原因。
那些喜欢上他的人也从不恨他讨厌他,因为芳华从未利用过他们,甚至没从他们身上得到多少利益,反而多了不少麻烦。
有时候他们都不明白,为什么他会这样,他到底有什么目的。
后来明白,仅仅是因为他喜欢,仅仅是因为他就是这样一个人。
游戏人间,潇洒恣意,哪怕被人用枪指着头,也能依旧谈笑风生。
而这样的他,却成了一本报社文里的反派。
金粉之家是某个丝写的报社文。
三观不正的穿越者回到动荡的时期,踩着某个本该风华绝代、流芳千古的人物,取代了他,搅风搅雨,将原本应该因为原主而结成好友同伴,共同抗敌的各路人马弄得结仇的结仇,反水的反水,最终分崩离析。
蝴蝶效应甚至影响到了整个国家,原本就在动乱的国家被这位穿越者成功搅得粉碎,被外国吞并。
作者报社,将所有角色写得有多好,他们的下场就有多惨,除了原主芳华,其他就没几个还活着的,就算活着也是行尸走肉,痛苦不堪。
相比之下,芳华的下场竟然还是最好的,这大概是作者在写他的时候倾注了最多的感情,甚至比穿越主角这个专门写来毁灭报社的角色更多的缘故。
可即便如此,芳华的下场对他来说却很糟糕,他本是个游戏人间的世间客,却被迫落入凡尘,被俗世玷污,这不是他想要的结果。
试问,得知真相的芳华能甘心吗?
他明明做他的风流戏子做得好好的,却被疯子穿越者弄得闹了一辈子心。
在他的认知里,无论他后期会不会改变,那都是他自己的意愿,绝非一个外人能够帮他决定的。
原主的执念便与此有关,而除此之外,池意还接收到了原主的一个强烈愿望。
他被迫转行改变行事方式,怄心了一辈子,他想要池意替他做一辈子的风流戏子,让芳华这个名字无论是在当时还是在历史上,都和这个词联动,不可拆分!
说实话,池意有些后悔,毕竟他真没做过这种人。
不过既然接了,池意的敬业精神不允许他临阵脱逃,不就是风流戏子吗?
戏子好做,至于风流……让他好好想想。
交际花这种人设,应该也不是太难,对吧?
“师哥,今天你辛苦了,今晚我们一起看电影去吗?”
一个少女刚换下衣服,还没来得及卸妆,便对着池意说道。
池意想了想现在的电影,便没了太多兴趣,“你自己去吧,最近的电影都不好看。”
少女:“……”
这话她竟不知该说什么,对不好看你还让我一起去,而不是都不去的无语竟压过了被拒绝的伤感。
她默默转身去卸妆,需要时间修复一下刚才被梗到的内心。
“芳华!芳华!”戏园老板脚步匆忙地跑来,“许三爷请你晚上去西餐厅吃饭!”
他神色惊惶,仿佛见鬼一般,“你不会连他也勾搭过吧?!”
池意嘴角抽了抽,他随意道:“你想什么呢,我们就是纯洁的打人和被打的关系。”
原主浪了多年,除了刚开始的时候,也就在这许三爷手里吃过这一回亏。琇書蛧
不过后来也是他们关系最好,也算不打不相识。
他站起身,“小钱子,给爷准备衣服,晚上爷要出门。”
钱老板抱着椅子撞头,哭天抢地大喊:“我到底倒了哪辈子的霉,碰上你这不省心的王八蛋!”
然而哭过之后他还是认命地去给大爷准备衣服,台柱子,得罪不起,许三爷,也惹不起。
傍晚,餐厅已经亮起了漂亮的彩灯,灯影斑驳陆离,台上的乐手已经换了一批,音乐倒是一样的悠扬,带着上海独特的奢靡悠闲格调。
许三爷竟然没有为了展现地位而迟到,反而比池意还先到场。
服务生开了一瓶红酒,动作漂亮地倒了两杯,摆在桌上的一男一女面前。
许三爷摇晃着酒杯,让红酒的味散得更浓。
“你说,他今晚会到吗?”
“会的!”
“你倒是对他有信心。”
“三爷……您不会生气吧?”
“生气又如何?”
“生气……就冲着我来,你别欺负他!”
许三爷:“……”
这到底是谁的女人?
池意刚走到餐厅外,透过玻璃一眼就看到了许三爷,也看到了对方身边的女人,以及对方抛过来的含情脉脉的眼神。
池意:“……”
也没人告诉他这位绯闻对象也来了啊。
他现在回去还来得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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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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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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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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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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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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