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其实冒顿单于也知道,这是秦军目前的精锐部队都在南下,准备攻击一个叫楚的国家。对于匈奴这边确实是没有足够的防范。当然,这也和自己的努力有着决然的关系。
匈奴历来对秦军的进攻只能说是挠痒痒,因为各个部落都没有完全统一。南下侵略的只是各个部落的各个军队,最多就一万军队顶天了。从来没有超过2万的军队南下侵略秦国。xǐυmь.℃òm
可是这次不一样,自己趁着大学用铁剂和热血统一了整个北方的草原。各个部族的归顺使匈奴的国力空前强大,仅仅只是挑出来最骁勇善战的士兵,都调来了10万人马。这要是放在以前冒顿单于,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可是现在就是发生了,的的确确发生在他的手里面。冒顿单于下决心明天一定要从心理上还是生理上,都完完全全击溃秦军!
其实历史上的匈奴也是很强悍的,在真正的历史上,匈奴是一个以战争为生的民族。这也没办法,虽然说是仙草鲜嫩多汁,但是其他资源却是异常的匮乏。这样的他们根本不能在文明上立足,于是只能把魔爪伸向南方的炎夏。
历史上的匈奴被称为“上帝之鞭”!那是因为匈奴这个民族一开始展现在世人的面前就是以战争的形式。匈奴铁骑曾驰骋西域,用武力征服各个游牧民族,建立了一个可以与秦汉两朝抗衡的草原政权。迫使秦始皇北筑长城以御之;,使汉帝国不得不采取和亲政策向其妥协。在消失的几百年间,他们出现在洲域,就被洲域人称为“上帝之鞭”。匈奴铁骑打败了强大的西哥特人,最后导致东罗马帝国的灭亡。
匈奴在历史上如此强大,其实主要原因就几个。最重要的是,也是首先是生存环境恶劣,天生的战士。生活在大草原上的匈奴人,生存条件十分恶劣,他们不得不过着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出于生活生存需要,骑马和弓箭射击既是他们的生产活动,又是一种军事训练。匈奴自小善骑,马术射技精湛。相当于是全民皆兵,由于自小的训练,匈奴人可以完成一些在当时感觉不可思议的事情,在马背上能持握长矛冲锋、能够向前后左右各个方向发射弓箭。匈奴人的战术是令人惊异的闪电般的突袭,因而给敌人带来极大的恐惧。
当然这样还不够弱肉强食,崇尚习俗。他崇尚武力,在战斗中奋勇杀敌,争当英雄的人,都会受到尊重。相反,那些战斗中临阵退缩的人会被视为弱者,受人冷嘲,被人看不起。再就是他们“杀敌庆功”,通俗的讲匈奴人战斗是为了自己,通过战斗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比如土地、女人、奴隶等,正是这种方式一定程度上激励了当时士兵的士气,让他们可以勇往直前,无所畏惧。
其次领导者的卓越,匈奴有着“军政合一”的政权。更何况,冒顿单于建立了匈奴游牧军事政权,这个政权的特色就是军政合一,他们的军事就是政治。意思就是人人都是当官的,军民齐心,战争中可以随时投入战斗中,大大的解决了匈奴人口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就是,冒顿在匈奴部落里的影响力不下于秦始皇之于华国,他东灭东胡,西逐月氏,尽服北夷,控弦之士三十万,这时匈奴达到了其力量的鼎盛时期!
有一说一,这样的匈奴。蒙恬现在打不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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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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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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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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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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