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门口,自发性地聚集了无数的百姓与洛春花送别。
洛春花掀开马车帘子,挥手与百姓致意,更是高声叮嘱百姓们不要推挤,注意安全,还让中央军不要过于动粗,以免伤到人。
百姓们热泪盈眶:我们的皇后娘娘,身体力行去重灾区赈灾,又亲和又美丽又有能力,真是活菩萨啊。
出了城门后,洛春花将帘子放下,脸上便显出些疲态来。
“娘娘,您今天未亮就起来,与太皇太后和太上皇辞别,礼节繁多。刚刚又在城门处停留了许久,您定然累极了。”
“还好。”洛春花喝了口茶,靠在坐垫上,微微闭目。
初夏有些心疼:“您早该好好休息的,偏在城门处停了那般久。”
“停得久才是好事。”造势这一事,永远都不能停。洛春花知道,她最后能给两孩子留的,便是“先皇后”的盛名。
便是日后有了新皇后,无论是谁想憾动两孩子的地位,不说安平候府,他们首先要思量一下万民的意愿。
洛春花持续犯困,困意阵阵袭来间,也只能听到初夏的嘟囔声:“娘娘,您往后得量力而行啊。这才刚出宫,您就累成这样……”
又听得意欢的声音:“就是在京城里才累,皇宫里礼来礼去的可不累人。到了地方,那可就不一样了,娘娘只要受着旁人的礼……还礼可比行礼容易多了。”
过了好一会儿,又隐隐听到初夏的叹息:“这样久了,天子从来没来见一见娘娘。天子现下还用着娘娘采买的粮食呢,拿人手短这事儿,天子是假装不知情吗?何况娘娘是代天子赈灾的……”
“你小声些。”
“放心,意欢小姐却是不知,娘娘这一胎啊,总是贪睡。娘娘现下睡得极熟呢,听不着。”这却是阿春说的。
提到盛宇卿,洛春花难免又是心中一痛。
诚如初夏所说,她是代天子赈灾,盛宇卿竟没有半分表现,更是连头也没露。m.χIùmЬ.CǒM
何况那厢,盛宇卿是以极低的价钱买了她的粮食,可不是“拿人手短”。
盛宇卿,盛宇卿……
以前念这三个字,总觉得唇齿生香,妙不可言。
现下再念,却不由得要咬着后槽牙,才能勉强忍住厌恶之情。
一路停停歇歇的,处处都是满目疮痍之相,偶能见到蝗虫袭来之景。
若不是亲眼瞧见,谁人能相信,那样多的蝗虫聚集在一起,翅膀扇动的声音,竟像马达轰鸣,响声巨大到令人心惊。
若不是亲眼所见,谁人能相信,蝗虫竟然能遮天蔽日。几乎在转瞬间,一处地界便成了光溜溜的一片。
有无数疯了般的百姓,开始扑打蝗虫。
然而,又有什么用?
蚍蜉憾树而已。
当然,这还是盛宇卿宣旨天下,蝗虫并不是来自海里,蝗虫也并不是蝗神发怒,人们才敢扑蝗虫,才敢放火烧蝗虫。
洛春花只看了会儿,神色便凝重下来。
初夏三个丫头却是紧张得直直揪着意欢的衣裳:“那蝗虫颜色似乎与寻常的不同,它们不会吃人吧?”
“是啊是啊,你看它们黑压压的一片,似黑口吞人……”
意欢冷静地道:“不会。倘若它们要来吃人,我便杀光它们。你们莫怕。”
初夏三人哪里肯信,一听到蝗虫的轰鸣声,几乎都要钻到意欢怀里。
洛春花是恨铁不成钢:“压根就不会吃人,天子不是宣了旨?你看那些人,还在拿火焚烧它们,应是工部所用的篝火诱杀法,它们便是见火就熟,可见也只是寻常吃作物的东西。”
初夏便嘟嘴:“据说,天子真烤了它们来吃呢,这才让人们相信这并不是蝗神的杰作。但它们吃不吃人,还有待考据……”
洛春花也懒得与她们再说,只闭目养神,继续想着该怎样对付蝗灾。
火焚这招盛宇卿用过了……
那么鸭子军团呢?
现下养鸭,应是来不及了。
那将天下的鸭子鸡啊一类的,都集中起来,许是能行的吧?
虽然那些蝗灾时,蝗虫与寻常时候的蝗虫有些不同,带了毒素,但也只会让禽类闹闹肚子而已。
洛春花想到此节,当时便快马加鞭。
一路之上,倒也遇到过几波难民,但比最开始时,让云逍遥等人说的景像大不一样了——以前是流民四起,如今却是小规模的流民。看样子是向着定州而去的。许是听到风声,定州虽是重灾区之一,但粮食储备还是足够的。
“应是叛军区过来的……”意欢皱着眉头看了看:“这一波里,全是瘦骨嶙峋的灾民,基本可以肯定,没有细作。”
“你如何知道是叛军区过来的?”
“大盛各州粮食都充足,毕竟是集几年之力,叛军区几年之力来缓这一阵。自打娘娘来泰的粮食放出来,大盛便没有流民。娘娘是好娘娘,所以百姓才爱重您,顾家明那事,放眼整个天下,大抵只有有数的几人会嚼娘娘舌根。当然,嚼舌根后,可能还会被人揍。”意欢看了眼洛春花:“娘娘,您是我五姐姐,但我也得不偏不倚地说这句,您是有远见有策略的好皇后,可天子也是有远见有策略的好天子。”
连意欢都这么说,可见盛宇卿虽然心狠又渣,但盛宇卿这人,确实是个合格的,哦不,应该是个伟大的皇帝。
这一番作为下,名垂青史,不在话下了。
到了定州,洛春花便直接去了当地的衙门。
知州一听这话,当即执行了洛春花的命令。
确实有效,一只鸭子,一只鸡一天能吃将近二百只蝗虫。
百姓们无不振奋——天空中,整日让他们心绪不宁的轰鸣声,似乎频率小了一些。
越来越多的百姓,加入到焚烧蝗虫的队伍中——先前听闻天子在万民面前将捉来的蝗虫烤着吃了,他们中有些保守的还是在持观望态度。
他们觉得,天子那是上天的亲儿子啊,是真龙啊,吃一吃蝗神的后代,那定然是没什么打紧的。
他们只是普通人,哪敢触蝗神的虎须……
这一烧啊,他们才发现,特么蝗虫是个屁的神!
那就是小虫子!
烧着烧着,还真有异香袭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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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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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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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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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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