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春花看红袖一直在书房中踱步,不由得笑道:“稳着点,你先坐一会儿吧。”
“坐不住。娘娘,您听这外头这般响,火光都从窗户口透进来了,我是真坐不住了……”
“坐不住又怎样?心神沉下来吧,一会儿才更好杀敌。”余弦将红袖拉到身边,再把红袖按到椅子里。
红袖一脸不忿。
余弦撇嘴:“娘娘,属下觉得,该把红袖派到军营里去。一听到打架,就异常兴奋,真要弄到营里去历练历练了,也好稳稳性子。”
洛春花颌首:“可以,等回京后,你们也将手上的事儿交接一下,你们将要成婚,也不能一直在泸州。余弦你照常跟着天子,红袖便去暖春那边待着吧。”
红袖一听,连忙站起来,行了个礼:“谢娘娘!军中才好展露属下的身手!”
洛春花与余弦相视一笑:到军中能展露身手?就你这喜打架的性子,只怕先是被训练得脱了层皮,连打架的兴致都提不起了……
余弦:等等,似乎有哪里不对啊!我这未婚妻不为皇后娘娘亲下懿旨,即将成婚高兴?反而为去军中高兴?这着实伤人心啊!
听闻自己将要去军中历练,红袖越发兴奋,但好歹性子也耐了下来,老老实实养精蓄锐了起来。
此时西北军,主和派的戎狄军,以及一些戎狄王子的死士,在瞬间涌进宫来,与数目庞大的却毫无防备的戎狄王宫守军开战。
自然在王宫外,战争更加白热化。
平和而热闹,颇具异域风情的戎狄皇城,已经处于战火之中。
战争中,最受苦的自然还是无辜百姓……
戎狄王宫中,大抵只有俊去这个小宫,是平和的。
可即便如此,她们仍能听到宫人们惊恐的奔走声,时不时响起一两声嚎啕:“别拦着我,我姐姐还在凤麟宫啊!凤麟宫起火了,你们看呐,火光里那么多人在哭喊,我姐姐没有来找我,她定是也没逃出来,我要去救她!”
便是红袖这种训练时以刺杀为主的暗桩,也听得微微皱起眉来。
招手将翻译的宫人叫过来问了番。
红袖小声对余弦道:“那丫头给我奉过茶,她长得与我那妹妹有几分相似,所以……我想出去看看。”
“我前去问问那姑娘,放心,我会换上宫人的装扮,悄悄地跑出去。只要这宫里不是大批人往外走,应该不妨碍大事。”
“那么多人,你救不过来。”余弦叹口气,很有几分无奈。
红袖止了声,脸色沉得吓人。
洛春花有几分不忍:“去吧。反正已经乱了,你便是露了面,也无关紧要。”
“娘娘!”余弦唤了声。
“红袖说得对,只要这处不是大批人往外走,戎狄王宫的护卫便不会疑心此处。”洛春花拍拍红袖的肩:“只要不影响大局,做人嘛,就要活得念头通达。不要勉强,能救就救,不能救便算了。”
“知道了。属下谢谢娘娘。属下对娘娘的崇拜,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红袖高兴得很,飞快地回了个礼,跑了出去。
洛春花看着红袖欢快的背影,不由得会心一笑:这个漂亮又有能力的小姑娘,比起初见时,实在是活泼了许多。看来,这姑娘是真找到了心爱之人,且过得十分开心。
“娘娘,您笑什么?她那句赞美的话,没错,是属下教的。属下常听您说,便学了。”余弦问了声,又尴尬地挠头:“她像个小孩一般,有时候确实有些任性幼稚。惹您笑话了,往后跟了暖春姑娘,应该能学出几分暖春姑娘的稳重来。她……想来会变得更沉稳些。”
“她已经很沉稳了。能独自一人,在敌占之地经营势力,潜伏下来,你还想要求她什么?真要像了暖春……”洛春花突然笑了声:“初夏常说暖春无趣,你又不是不知道。”
余弦想了想,也跟着笑了起来:“那也是。属下还是中意活泼些,闹些的。暖春确乎太过无趣了……娘娘,暖春眼下的职位已经超过属下了。哥哥说,暖春已经能与他对手过招,甚至在训练士兵与领兵作战上,哥哥比她还有些不及。暖春唯一差哥哥的,就是经验。假以时日,暖春应该真会成为世上最厉害的大将之一!”
“她天赋不差,更能吃苦。天下间,本宫见过的人里,就数暖春最有耐心,最能抗痛。她会有多大的成就,本宫早就有了底。”
两人这厢说了些话,余弦便泡了壶茶水来。
再过了些时候,红袖回来了。
余弦惊得眼睛大睁,啐道:“你怎么弄成这样了?不要命了?娘娘不是交代过了,让你别勉强?不就是个合你眼缘的小丫头,你何必……”
“你知道什么?”红袖瞪了眼余弦,又向着洛春花福了福身。
“娘娘,那姑娘被属下从火里驼出来了。”红袖满身满面的烟尘,唯有眼白和牙齿能勉强辨认出是个人形。
可即便红袖成了这副模样,那声音里却有几分惊喜。
洛春花瞧了红袖一眼,将怀中帕子递了过去:“洗洗吧。看把你高兴的。”
红袖接过帕子,低头看了看,忙不迭地咝了声:“手太脏了,把帕子都给弄黑了。啧……”
“就是给你的,你爱怎么用就怎么用。”
红袖欢快地应了声:“谢娘娘!”
接着红袖便跳着下去换洗,走时仍在嘟喃着:“还是娘娘懂我的心。哼……男人真不算什么好东西……嗯,跟了暖春姑娘后,就能跟着娘娘了,甚好!”
余弦气得气都不顺。
洛春花摇头:这两人,怕是一辈子都要打打闹闹了。
时间慢慢过去,洛春花几人也换好了约定好,以区分敌我的夜行服。
三更一到,洛春花便跃上墙顶,猫着腰以最快的速度前去元兰殿。
余弦和红袖轻功稍逊一筹,却是追不上。
洛春花一路疾行,到达元兰殿时,见元兰殿已经被层屋包围住。
元兰殿门口,则有堆叠的尸体。
血气冲天。
“那些是元兰殿中的护卫?”洛春花喝道:“钟勇,可守住了?”琇書蛧
“属下瞪着眼睛呢!元兰殿里从出的,全数在这里了!洛云没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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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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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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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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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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