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子才这么无聊。”洛春花嘟囔着:“我哪有那样?偶尔问问你而已。女人都爱听好听的话的嘛……”
这话说得盛宇卿一阵恍然大悟:“所以媳妇并不是想为难为夫,只是想听好听的话?好,那为夫每天都说一遍!说两遍也行,早起一遍,晚上一遍,再多就没有了,为夫公务有些繁忙……媳妇,你看这样行不行?”
“你疯了啊!”洛春花心里泛起一丝甜意,嘴却强硬得很:“都说过了,傻子才那么无聊。”
“权当为夫是个傻子吧!”盛宇卿当真重复了一遍方才的话:“这个天底下就媳妇最好看,为夫最爱媳妇,媳妇无论是胖是瘦,全天下有且只有媳妇一人最好看。”
顿了顿,盛宇卿又道:“嗯,不错,说起来还挺顺口。晚些我再说一遍。”
洛春花啼笑皆非。
这傻子,真是忒无聊了。
不过,傻子相公说得没错,这话啊,说起来顺口,听起来也顺耳。
这一上午,一行人都情绪高涨着,眼看着日上三竿,离邺县也越来越近了。
正当洛春花有些昏昏欲睡的时候,突然听到耳边有些异常的声响。
洛春花陡然睁眼,警醒地一下坐直了身子。
“相公,你听到什……”
盛宇卿将手指放在嘴边:“嘘。”
接着,盛宇卿神色变得凝重起来。
同时间,余弦也已将马车喝停。
轻微的,抽动兵器的声响传进马车里来。
洛春花脸色发白——不是因有孕而起的幻觉,功力高深些的盛宇卿和几个小将都听见了。
正忧着心,那厢余弦已经将藏在最后一辆马车上,也就是他们拼命演戏,以防守城士兵搜查的兵器一一分发了下去。
初夏已经弃了马,上了马车。
余弦也将盛宇卿的剑,洛春花的剑,匕、首和袖里金针都递了上来。
许久许久没有摸到这些防身的器物,洛春花叹了口气。
“余弦,把我的包袱拿来。”
“娘娘,给。”余弦递了包袱。
盛宇卿自然知道包袱里有什么,遂小声道:“小心着些,都是些剧毒。”
“放心,自小跟它们打交道,还能让它们伤了我?”洛春花神色肃穆,将包袱打开,一一往身上揣。
此时马车又开始缓缓而行。
初夏看着两个端坐着,一身杀气凛然的主子,抖索着问洛春花讨要一个防身的东西。
洛春花将匕、首递了过去,轻声道:“你跟着我,别怕也别尖叫,我躲你也躲,我走你也走。”
初夏咬着唇,坚定地点了点头,抱着匕、首一动不动,像是拉满了的弦,紧张到了极点。
洛春花没有再安慰初夏,因为四周已经响起凌乱的马蹄声,脚步声。
盛宇卿持剑跃出马车。
立时,周围便响起了刀兵相击的声音。
初夏圆溜溜的大眼睛里淌下泪来,抖着手,将匕、首拔了出来。
纤细的小手,一手握着刀把,一手握着刀身。
“娘娘,要不要出去?”
将帘子掀了个小口,一直在密切注意战场的洛春花摇头:“不能。我是个孕妇,一出现必然会成为众矢之的……再等等,这些人不是叛军,应该是落草为寇的山贼,武力并不强悍,相公他们应付得了。”
诚如洛春花所说,盛宇卿带的都是一以敌百的高手。
顾家明指来的小将,也不是寻常之人。
那两小将也都如暖春一样,是被杜如晦自小栽培的高手。
眼看几十名山贼被众人杀得七零八落,洛春花松了口气,将马车帘子放了下去。
虽早知江州多山贼,但这还是第一次遇到,盛宇卿几人忙着赶路,只盼着不耽误行程,等山贼们弃了一众尸体逃跑,他们也收了武器,重新上路。
只有初夏还是惊魂未定,握着匕、首瑟瑟地抖。
洛春花抚着初夏的头发:“别骑马了,跟我一起坐马车吧。”
初夏哽着喉咙,半晌才没哭出声来:“娘娘,这比在皇城的那一次还要可怕……”
皇城那次可比这可怕多了。
只是你没瞧着而已。
洛春花自来知道初夏是个胆小的,那日抢救洛锋,初夏都吐得脸色苍白。
盛宇卿去外头骑了马,洛春花也一直小声安慰着初夏。
他们原以为这就是个插曲,然而,才行了两盏茶功夫,山贼就再度杀来了。
这一次,山贼的数目众多。
洛春花掀了帘子去看,只见整个山头都站满了人。
那些人,个个赤着胳膊,穷凶极恶的模样。
并且,山贼们带了绊马绳!也不像先头的那百来个山贼一样,只管一拥而上。琇書蛧
他们的行动,井然有序,甚至行动间,像是军阵作战的简易版。
根本没法打!
洛春花眉头紧蹙。
盛宇卿更是靠近马车,小声地道:“媳妇,遇上难题了!你注意着情形,惊风给你留着。”
很快地,盛宇卿将惊风套上绳,代替了原来的马。
“情况危难时,便让小海把绳套解了。”盛宇卿神色凝重,轻抚着惊风的头,并给惊风上了盔甲:“好惊风,护着你主子!”
惊风希律律地应了声,像是听懂了盛宇卿的话。
洛春花知道,盛宇卿这是准备撕开一条口子,让她时刻准备好逃命了。
初夏越发惊惧,她听到盛宇卿的一番话,才知道情势的严峻。
颤着手,初夏半睁着眼,半闭着眼,往外瞄了一下。
“啊!”初夏惊呼一声,小脸煞白。
“别怕,跟着我!”
初夏点点头,一点头,泪就往下滴一串:“娘娘,您身子……”
“无事!受些苦楚而已,总比丢命强。”洛春花重新开始武装自己。
眼见洛春花再度出现好久没见过的凛然杀气,初夏也握紧了匕、首——娘娘,您放心!这一次,我会努力的!我不会再成为您的负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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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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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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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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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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