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叶春花吴忠良>第91章 翁氏被人劫走
  许长河?

  他们不是已经反目了吗?

  翁氏携银子出逃,连自己对她的救命之恩,都没致谢,怎么可能会去给许长河道歉?

  叶春花想不清其中的关窍,更直觉翁氏是哄骗叶别枝,想让叶别枝不会因为她出逃而惊声尖叫,吵着隔壁本就对翁氏有戒心的三婆婆。

  但除了许长河家,翁氏似乎真没哪里可以落脚——大白天的去龙泉镇,必然要经过来泰酒肆,被叶娴发现。

  “算了,死马当活马医吧!”叶春花出了院子,翻身上马。

  叶别枝的骂声还丝丝入耳:“小杂、种!你又来我家做什么?我娘已经被我爹厌弃,你还来挑拨我和我娘的关系?”

  叶春花并没有理会这个与她瘦下来后,有七八分相像的表妹:叶别枝除了骄纵些,其实没有做过什么坏事。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被关在房里几个月,着实有些惨,情绪失控还是可以理解的。

  策马狂奔的叶春花并不知道,翁氏此时正被几个骑着高头大马,着了暗红大氅,身上佩剑,神色肃穆的人拦在了许家村村口。

  “是生面孔,此人可疑,去查查。”其中一个领头模样的男人举起两个指头,弯了弯。

  “是。”两个男子恭敬揖手。

  翁氏两眼大睁,紧紧护住怀中的叶惊鹊:“你们要干什么?没有王法了?”

  两个男子阴沉地瞟了眼翁氏,不作理会。他们并没有看婴儿一眼,只上手拎住翁氏的包袱。

  “来人啊,救命啊!有人抢劫!”翁氏抱着包袱不撒手。

  其中一个男子竖掌为刀,一掌劈在翁氏的后脑勺上。翁氏应声倒地。

  领头男子微皱眉:“你伤她作甚?我们只是奉命来查许家村是否有六皇子的暗探……”

  劈人的男子道:“老大,这女人如此尖叫,恐会引人注目。咦,她的包袱里都是银子,怕有十来斤重。”

  “寻常百姓不可能会有这么多银钱,唯有六皇子的暗探,才有这等手笔。此人可疑!”领头男子欣喜:“把人带走!”

  劈人男子将昏迷的翁氏抱起,叶惊鹊嗷嗷大哭起来。

  另一男子将翁氏的背带解下,把叶惊鹊抱在怀里哄,颇有些为难:“大人带走了,那婴儿呢?我们一群大男人,可不会奶孩子啊!何况带着孩子上路,必然惊动无数村民。”

  领头男子也颇有些为难:“冬日风大,你把内里衣裳解下,将他包好,放在路边。今日正是龙泉镇大集,很快便会有村民回村。速速将人带走,须得带到府上,细细验过此人的包袱,查清此人底细。”

  却说叶春花骑着汗血宝马惊风,以最快的速度赶到许家村村口时,见几十个村民围了个圈,议论纷纷。

  “只听过丢女婴的,这辈子头一回看到有人舍了命根子的。”

  “可不是,你看看,那孩子圆头圆脑的,多好看啊。现在的年轻男女真是太狠了,自己身上落下的肉,也舍得丢弃。”

  叶春花原不想凑热闹,那惊风却扬着蹄不肯走。

  “做什么?不听话了?”叶春花在惊风头上敲了一记。

  惊风像是受了惊,突然狂躁起来,越发向着人群冲去。

  叶春花头皮都发麻了:惊风是匹汗血宝马,虽然不算成年,却也比普通马儿要大得多,力气更是普通马没法比的。真要失控踩踏了无辜村民,那自己就罪孽深重了。

  “快让让,让让!我的马发颠了!”

  人群吓得作鸟兽散。

  而惊风冲散人群后,便也慢了下来。

  叶春花连忙喝住了惊风。

  “要死啊!家里有马了不起啊!这就敢冲过来!”

  “小姑娘长得倒是标致,怎么竟然这样草菅人命!”

  叶春花有点不敢下马,这些村民一人一口唾沫星子都能淹死她。

  “对不住,对不住。我的马发颠了。”

  “颠马你就别骑出来显摆啊!”

  叶春花气得在惊风脑袋上又捶了一下:“你个颠马,吓死人!还不快跑。再捱下去,没准我们俩都要挨揍。”

  惊风的四个蹄子在地上抓呀挠啊,就是不肯走。

  “真特么服了你了!好好一匹汗血宝马,比真宝马都要金贵的东西,居然会突然狂躁?!你对起得起你的宝马之名?对得起九皇子的钟爱?”叶春花气急,翻身下马,拖了惊风就要走。

  “怎么?拖你都不走?要不是怕老九回来看你不见,会找我麻烦,我才懒得拖你!重都重死了!”

  惊风力气大,叶春花手都拖麻了,也拖不动。

  而此时几个村民冲到了叶春花面前,叫嚣着让叶春花长长记性,就想开揍。

  没办法,躲不过了。叶春花闭了眼,用双手护住胸前,免得有人没轻没重的,打得她伤重。

  眼看混乱将起,“哇”一声婴啼,嘹亮冲天。

  “打什么人啊?这么冷的天,快把孩子抱家去啊。许老二家的新媳妇不是生了娃吗?让她喂两口,太可怜了!”

  “抱家去,抱家去。抱谁家去?说得轻巧。”

  有村民道:“抱我家去吧。我媳妇三年都没生,正好抱着这孩子养,给我们积点子孙德。没准养了他,我媳妇就能生了。”

  “是啊,我们保证好好养着他!”老妇的声音响起:“我是第一个发现这孩子的,可不是跟他有缘?”

  叶春花也看了过去——一个老妇人,一脸同情地望着手中抱着的婴儿。那婴儿裹了件男子的深灰衣裳,正凄厉大哭。

  婴儿的哭声,外人听着差不多。但真听惯了,也会听得出其中的差别。

  像阿璃小时候的哭声,就略尖细,不如惊鹊表弟来得沉而响。

  想到此处,叶春花突然回头摸摸惊风的大长马脸:“小样,你是属狗的吗?闻着我表弟的味过来的?”Χiυmъ.cοΜ

  翁氏人呢?再恶毒,也不能把一个小婴儿丢在风口中啊!

  小表弟许是饿了!哭成这样!

  叶春花向着老妇人郑重地弯了弯腰:“奶奶,我代我舅舅一家谢过您了!”

  老妇人原还想养了这孩子。如今突然跳了个人出来,就想把孩子抱走?不由得生了几分怒意:凭白捡了个男婴,那就是捡了上十两银子!

  凭什么给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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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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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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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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