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成农家娇厨娘狄秋>第337章 带钱姑娘走
  箫宝山却道:“没错的,就是走这条道。”

  金晓雨纳闷,明明黑河庄在北面,为何还要走南面?

  难道说,箫宝山想要借这个机会回保宁城?搬救兵?

  ……

  就这样马不停蹄地走了一天一夜,在第二天傍晚的时候,他们到达了北会城。

  箫宝山轻车熟路地找到了与他们天山部落的钱老板。

  钱老板与金晓雨已经很熟络了,见到金晓雨,他不由地问:“咦,钱姑娘,你已经很久没有来了,你们骆驼队昨天才走的。”

  其实,金晓雨也不知道为什么箫宝山会带她来这里。xǐυmь.℃òm

  她目前有两个想法,第一:箫宝山想带她回天山部落。第二,箫宝山可能只护送她到这里,然后让她带话回保宁城。

  然而,箫宝山听说了骆驼队刚走后,他立刻就跟钱老板告辞了。

  然后,再带着金晓雨到市面上买了一头新骆驼。

  只有一头?

  箫宝山将那头新骆驼拉到金晓雨面前,接着道:“天山部落的路线,你还记得吧?你一个人能回到吗?路上需要什么补给,可以趁现在一次全补齐了?”

  金晓雨这才知道,原来箫宝山费这么大劲,又是骗国师要去黑河庄,又是带她马不停蹄地来到了这里,原来,他只为了救她出来。

  她怔怔地道:“我对沙漠熟悉,对路线也熟悉,一个人回去没有问题,可你呢?我走了之后,你打算怎么办?”

  箫宝山的目光看向京城的方向:“我自有打算。”

  “你一个人,单枪匹马,怎么跟国师斗?”

  “我自有自己的办法,只要你不在京城拖累我即可。”

  拖累?

  金晓雨再仔细想想,可不是拖累吗?若不是她也在京城,叶子可能有机会逃走,箫宝山也不会有太多的顾虑。

  行,他让她走,那她就走吧。

  金晓雨咬了咬牙,再对箫宝山道:“宝山,不管是你也好,叶子也好,我都希望你们能平安地回来,等到了部落,我们一起喝酒,吃肉。”

  箫宝山点点头,随后道:“后会有期。”

  “宝山,保重!”金晓雨恋恋不舍地道。

  “保重!”

  箫宝山难得的,多看了金晓雨一眼。

  就这么一眼,她突然觉得整个天空的乌云都散开了一样,万丈的光芒洒到了她的身上。

  随后,她又有一点想哭。

  他能花这么多心思救她出来,再送她到北会,说明在他心里面,她也是一个重要的朋友。

  这个时候,若是她不听他的,那就白枉费了他的一番心机。

  或者,她若是不接受他的好意,而是想跟他一起去京城共患难,那他可能要说:你谁啊?

  现在这种局面,已经是最好的了。

  即使以后再也看不到了,可每次想到他,她或许都会感动。

  箫宝山已经骑上了马,并快速往京城的方向回去了。

  金晓雨擦了一把泪,然后也骑上了骆驼,再往沙漠的方向走。

  ……

  京城。

  国师的眼线回来汇报,说箫宝山并未前往黑河庄,而是往北会城的方向去了。

  “什么?”国师大惊,同时震怒起来。

  “他去北会城做什么?”

  “不知道,属下一直跟着他,可是中途跟丢了,但想必是去了北会城。”

  国师问:“莫不是他想逃走?”

  那眼线不敢出声。

  他哪里知道箫宝山去北会城做什么?

  国师气得胸口直疼。

  箫宝山真是好大的胆子,竟然敢骗他!

  国师再道:“派人去追,把箫宝山给我追回来,哪怕一路追到保宁城,追到他们那个什么部落,也要把人给我带回来!”

  那眼线领命,再迅速退下。

  而国师心中愤意难平。

  既然箫宝山敢骗他,不遵守约定,那他也就没有必要再留着叶小娴了。

  若不是叶小娴是他的亲生女儿,他现在就将叶小娴杀了,然后把她的人头送到保宁城去。

  对了,也不知道叶小娴在宫中如何了。

  ……

  国师愤愤地进了宫,又找到了太后。

  太后这几天仍是烦燥,虽然服了太医开的定神安宁的药方,可依然没用,她的胸口仍然像堵着一团棉花一样。

  这不,昨天她又换了一个太医,另外开了药方。

  奇怪的是,昨天的太医也说她身体没有大耗,只是心绪不宁而已。

  她完全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

  今天,她的眼皮也跳了起来。

  国师来的时候,太后依然懒洋洋地躺在软榻上。

  见到国师,她软绵绵地问:“你怎么又来了?最近你进宫的次数似乎有一点多。”

  国师显得十分愤怒的样子:“是啊,有一点多。”

  “是因为那箫夫人?”太后问。

  “她人在哪里?”

  太后白了他一眼:“所以,你还是挺想她的,是吧?提到她,哀家要跟你说声对不住了,前几天她又骂我,我把她打了一顿,听说到现在还没有醒来。”

  国师吸了一口冷气。

  接着道:“我怎么会想她?我现在也巴不得她死,你知道为什么吗?那箫宝山居然骗我,告诉我要去黑河庄,结果却拿着我的公文带着那金晓雨往西南面去了,真是气死我了!”

  太后冷笑道:“我早告诉你了,他们夫妇俩都是养不熟的,脾气比铁珠子还要硬,否则我怎么会打那箫夫人?”

  国师道:“当初我就应该听你的话,直接要那箫夫人的一根手指,一条胳膊。”

  太后懒洋洋地道:“可以啊,你现在去要也不迟,要不要我帮你?”

  国师从家里出来,又经过了这一路,心里面的气已经平息得差不多了。

  真的要叶小娴的人头,或者一条胳膊?

  她可是他的骨肉啊。

  太后见他又犹豫了,便又道:“怎么,又舍不得了?刚刚不是还嘴硬的吗?又要手指又要胳膊的。”

  国师心想:我是怕你将来后悔。

  于是国师把话题岔开:“若是箫宝山逃回保宁城了,你说我们还要拿这箫夫人怎么办?”

  太后冷冷地道:“还能怎么办?自然是杀了算了,他自己的夫人都不要了,难道还要我们替他看着?”

  她这段时间心神特别不宁,想必也是因为叶小娴。

  这么多年来,还从来没有人敢这样骂她。

  索性,杀了吧,免得心烦。

  国师还没有拿定主意。

  他在想,现在杀了叶子,似乎也没有用。

  箫宝山都不知道跑哪里去了,就算将叶子的人头送到保宁城,那又如何呢?

  除了激怒他之外,其他似乎一点用都没有。

  留着叶小娴,兴许还能吸引箫宝山回来,到时候再将他捉拿。

  反正箫宝山也算违抗圣旨了,公文上要他去黑河庄,他却去了北会,所以想要治他的罪轻而易举。

  所以,国师觉得还是不能杀叶小娴。

  正在想着该如何安抚太后的时候,这时,有个嬷嬷进来汇报。

  嬷嬷道:“启禀太后,启禀国师,刚刚有个内卫过来,说是要告知国师一个消息:箫侍郎回城了,一个人。”

  “哦?箫宝山这么快就回来了?”国师像是自言自地语地道:“这么说,箫宝山不是想要逃到保宁城,而是特意将那金晓雨送出去,免得连累了金晓雨?”

  国师找到了不杀叶小娴的理由,便立刻对太后道:“小乖乖,箫宝山回城了,我得去看一看,箫夫人你先留着,暂时不要轻举妄动。”

  说完,国师便匆匆忙忙地走了。

  太后一个人躺在软榻上,她不禁又冷笑一声。

  哼,刚刚还愤愤不平地说不想要叶小娴的命,如今这么快就改口了。

  说到底,还是舍不得嘛。

  太后慢慢地从软榻上起来,旁边的侍女赶紧过来扶。

  太后问:“箫夫人现在如何了?”

  侍女回答:“昨天太医过来看过了,说是微微伤到了五脏,伤势没有这么快恢复。对了,她今天早上醒了一会儿,被灌了药之后又晕过去了。”

  太后冷冷地道:“扶哀家过去看看。”

  “太后娘娘,那边……不太好看。”侍女提醒道。

  那十五大板把叶小娴打得皮开肉绽,侍女今天早上去看过了,叶小娴身体中间的部份都已经发黑了,还流浓,惨不忍睹。

  太后也不管,只道:“不碍事,去看一下吧,如果救不活,那便把她扔到乱葬岗罢。”

  侍女只好将太后扶过去了。

  ……

  叶小娴现在只觉得痛苦极了。

  虽然一天到晚都昏睡着,可不代表她没有知觉。只要稍微清醒一点,她就感觉身体像是被大车碾压过一般,稍微动一动,那痛觉神经就会遍布全身,再钻到身体的每一个毛孔,然后就会冒一身冷汗。

  她动不了,也翻不了身,一直维持着趴着的姿势。

  她感觉自己的生命在一点点消逝。

  或许,这一次会真的死吧?

  期间好像有人进进出出,有人替她擦一擦后背,有人会替她上药,但都不是很上心,只当作任务一般。

  她也终于明白了生不如死的滋味。

  这个时候,她想箫宝山,无比无比地想。

  想着想着,她又痛得晕了过去。

  ……

  太后进来的时候,只闻到一股十分难闻的药膏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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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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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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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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