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现在一门心思都是话本里面的故事,什么王爷爱上小丫头,千金大小姐爱上穷秀才,既然话本里面能写出来,那就说明这些事情是有的,她和王秀才说不定也有希望。
李红梅见箫宝珠不说话,还以为宝珠被说服了,于是她便拍了拍宝珠的肩膀,哄她道:“宝珠,听娘的,以后王先生再来,你也别往前凑了,王先生也不是傻的,你凑多了,人家就知道你想干什么,到时候该怕你了。”
箫宝珠躺下来,再默默地拉上被子盖过头顶。
……
王秀才回到家,才到前厅,又看到他爹王乡绅在前厅坐着,显然是在等他。
“爹,我回来了!”王秀才去行了一个礼,接着又道:“时间不早了,我先回房了,爹您也早一点歇下吧。”
可王乡绅却道:“慢着,爹有话跟你说!”
王秀才只觉得头皮一麻。
自从他辞去乡下的私塾后,每回遇见自己的爹,就都是催婚。
他都想要不干脆就再去乡下教一段时间书好了,或者就在那兰竹书院教书也不错。
可是,王秀才正要开口的那一刻,他突然看到王乡绅两鬓的白发。
印象中,自己的父亲一直很年轻也很健康,无论自己怎么气他,他都可以操起戒尺就打人,那力道比乡野村夫还要大。
可现在他看到了父亲的白发,突然发现父亲不知从什么开始,步伐已经缓慢,甚至有一点老态龙钟的迹象。
原本还想极力反抗的,可现在这个时候,他突然就变得无力起来,并且乖乖地走到王乡绅旁边的椅子坐下。
“爹,您有什么吩咐?”王秀才语气平静问。
王乡绅见王秀才不吵也不闹了,他倒是有些意外了。
他赶紧趁机把今天的事说了:“大伦村有一个秦里长,他有一个女儿年方十六,叫秦青青,听说是那村子出了名的美人,最重要的是,那里长还有一个儿子,早些年考了进士,现在在省城当官,因为条件十分好,所以人家也很挑,家里又重视读书人,挑女婿一定要挑秀才以上的,儿呀,这门亲事要是成了,那咱们家就又多了一门将来可以扶持咱们的亲戚啊。”
王秀才只觉得身心俱惫。
此刻,他脑海里面乱极了。
想到今天晚上跟叶小娴吃饭的时候,他不过是提出要跟她当朋友,她便已经乱了方寸,让她离开箫家跟他走,她是断断不会的。Χiυmъ.cοΜ
王秀才活到二十岁,唯一对女子心动的,也就这么一回,既然心里的人娶不了,那娶谁都是娶。
“儿啊,你还在犹豫什么呢?这么好的机会,你要是错过了,将来肯定会后悔莫及。我们这种家世不像乡下的糙汉,娶个妻子就是为了后代,我们还得兼顾家族,得找一门对咱们有帮助的亲家,这样将来才会一代比一代好啊……”
王乡绅还在循循善诱,想着无论如何也要说服王秀才。
可王秀才不等他说完,便点头道:“爹,孩儿的事您作主,若需要孩儿配合的,您尽管说一声。”
王乡绅喜出望外,激动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了,“儿啊,你总算是开窍了,我跟你说,那姑娘真的很不错,长得好看,又有教养,当然,爹也没有见过,爹都是听别人说的,你要是愿意的话,那我明天就带你去他们家串一串门,看那里长中不中意你。”
……
难得王秀才答应要娶妻,王乡绅赶紧去张罗,第二天准备了一些登门求亲的礼品,第三天就带着王秀才上门了。
那大伦村的里长确实喜欢读书人,见了一表人才,又温文尔雅的王秀才,当时便跟王乡绅暗示了:就王秀才了。
里长的女儿叫秦青青。
这个时代的相亲都是父母见面,儿女是不能见面的,但秦青青悄悄躲了起来,在屏风后面偷偷看了王秀才一眼,秦青青一见王秀才就很是喜欢,接着又以一声笛音为暗号,传达给了自己的母亲。
母女二人说好的,一声笛音表示喜欢,若笛音不响,表示不喜欢。
里长夫人便跟王乡绅笑道:“你们家彦博嘛,我们甚是喜欢,如果你们不嫌弃我们只是里长之家,那不如咱们接下来就挑个好日子,给他们俩把这亲事给办了?”
王乡绅赶紧道:“不敢不敢,我们哪里有资格嫌弃你们?既然亲家都点头了,那咱们择日不如撞日,就这个月底吧。”
王秀才一直坐在王乡绅一旁,别人问他话,他就回答,不问呢,他就静静地坐着。
亲事很快就订下来了,双方交换了生辰贴,月底就举行婚礼。
……
从大伦村回来后,王秀才又去了“箫家美食”。
一向不喝酒的他,居然上来就点了一瓶“贵妃醉”,又要了两个小菜,然后坐下来默默地吃着。
倒也不是特别烦闷,而是对接下来的婚姻生活有一种未知的恐慌,他想喝一点酒让自己静静。
成了亲,他便是有家世的人,要跟一个从来没有见过面的女子一起生活,将来还要生儿育女,负担起一个家。
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好一个好丈夫和好父亲。
李红梅从王秀才进门开始,就看出王秀才有一些抑郁了。
箫宝珠呢,也想前去招呼,但是被李红梅制止了,李红梅之前就交待过,不许箫宝珠再接近王秀才。
李红梅在下面观察了一阵子,见王秀才似有醉意,又担心他喝多了,便不得不上去看一下王秀才。
“王先生,您点的这一瓶酒烈,要不还是别喝了吧?我给您拿走了。”李红梅道。
王秀才却制止了李红梅,并看着李红梅道:“让我喝吧,就这一回。”
“这……”李红梅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她主要是担心王秀才喝醉了吐在这里,到时候把饭馆弄臭了,这还不算,到时候还要照顾喝醉的他。
而王秀才突然在这个时候对李红梅道:“我月底就要成亲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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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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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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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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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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