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成农家娇厨娘狄秋>第104章 只给我买首饰了?
  刑三要了店里最烈的贵妃醉,一下子灌了两碗,最后“啪”地一下将碗放下来,然后骂道:“这箫宝山,亏我以为他是个老实的愣子,没想到我反而被他摆了一道!”

  瘦猴那几个都不敢说话。

  刑三便继续道:“我说他前段时间怎么发了疯一样去跟船,什么样的客人他都跟,原来是去混脸熟了,现在好多客人都非他不要,那些客人本来都是我们拉回来的,现在一个个竟然都向着箫宝山了。”

  瘦猴怯怯地道:“当初我就提醒您了,提成不能要那么高,这一半一半的,他肯定不乐意。”

  “不乐意他可以早说的嘛,这么一声不吭的,分明是耍我,哼,早知道他有这样的狼子野心,我……哼,我就不要这么多提成!”

  瘦猴道:“老大,就算以后是九一分,那也是咱们赚啊,箫宝山可是一个顶十个的人,咱们不亏,顶多以后让他多出船就好了,对不对?”

  刑三又气愤地喝了一大口酒。

  而叶小娴退回到后厨,嘴角不自觉地上扬。

  箫宝山这……愣子?

  哼,他才不愣,该愣的时候一点都不愣。

  可同时叶小娴也放心他了,只要他在外面不是任人欺负就好。

  ……

  七天后,箫宝山从福省回来,带了不少东西。

  回来的时候是清晨,饭馆还没有营业,所有人都集中在院子里面忙活,洗菜的洗菜,收拾的收拾。

  “哟,宝山回来了?”李红梅先发现自己儿子,接着就兴奋地喊了一声。

  紧接着,她又心疼地道:“宝山,你怎么又瘦了?还更黑了,这回像个煤球似的了。”

  箫宝山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将背上的放下,再对李红梅道:“娘,我给大家伙买了一些东西,你帮我分一分吧!”

  “什么呀?”李红梅高兴地问。

  箫宝山现在越来越懂人情了,出去还知道买东西回来了。

  “福省的一些棉布,现在天冷了,我见这些棉布比咱们本县卖的好,结实又保暖,所以就买了一些回来给大家做衣裳,阿五和阿六以及阿仙都有。”

  阿五、阿六和阿仙听说自己也有棉布,他们赶紧放下手里的活,再反复把手擦干净,然后奔过来。

  在这个年代,底层的百姓做衣裳是大事,通常要过年的时候才会狠心扯点新布来做,甚至两三年才能做一身。

  箫宝山给阿五阿六买的是蓝色的棉布,可以做成袄,做一身绰绰有余,给阿仙买的则是暗红的。

  箫宝珠也凑了上去,箫宝山将她的拿出来,是粉色带一点小花的,样式比阿仙的要好一些,但阿仙不介意,只要有新衣裳她就高兴。

  箫宝珠对自己这一款也非常满意,前段时间她在店里看到一些食客穿过这样的,都是大小姐才有机会穿这样的料子。

  看来,自己离大小姐又近了一步,箫宝珠打算等衣服做好了,一定要天天穿,说不定王秀才哪天就来了。

  自从上回王秀才在店里出头后,他就好长时间没有来了,也不知道在家里忙些什么。

  这时箫宝山又将李红梅的布料拿了出来,李红梅的是暗红带花的,跟阿仙的区别就是在于有花,李红梅都一把年纪了,也不在乎自己穿成什么样,只要有新衣穿她就高兴了。

  “宝山,那叶子的呢?”李红梅问。

  她上次可是教了箫宝山很多的,这一次可千万别来个宝珠同款,或者干脆就是红梅同款,这样的话,叶子都不稀罕得穿了。

  而叶小娴呢,她本来是在洗菜的,虽然箫宝山带了东西回来,但是她一点都不期待,她想:不就是个同款吗?有什么好稀罕的。

  所以,她洗菜的动作都没有停下来。琇書蛧

  直到她听到箫宝山说:“叶子的有两样,一样是在后厨忙碌的时候穿的,一样是平常穿的。”

  箫宝珠见状,不禁大喊:“哥,您也太偏心了吧,嫂子的怎么这么好看?”

  叶小娴不禁把头转过去。

  箫宝山手里果真拿了两样布料,一样是灰色的,大概就是在后厨穿的,但是这布料外面是棉麻,穿着不显臃肿,里面缝有棉花,这手工也比清和县的好许多。

  另外一款是浅紫色的,上面还锈着一些金边,显得既高贵又明艳,一看这料子就是比任何人的都要高档很多。

  箫宝珠好生羡慕,拿着那块布料道:“哥,你怎么不给我买一样的,我喜欢嫂子的这一款。”

  箫宝山看了一眼叶小娴,再对箫宝珠道:“等你成亲了,让你丈夫给你买。”

  叶小娴心中一颤。

  箫宝山这话什么意思?他肯承认她是他老婆了?

  而李红梅眼前一亮。

  宝山开窍了?

  “宝山,你的意思是,叶子是你妻子,所以你要给她买独一份,宝珠只是你妹妹,所以你不会给她买最好的,是这个意思吗?”

  箫宝山微微皱了皱眉,觉得李红梅这句话是画蛇添足了。

  叶小娴擦了擦手,再走到箫宝山面前接过那两块布料,然后抬眼看他。

  只见他眼里有点点星光,看她的时候目光带着炽热,叶小娴不禁低了低头,再道了一句:“谢谢。”

  而箫宝山呢,索性将怀里的手镯也掏出来给她:“还有这个。”

  如果说布料还是大家都有,只不过叶小娴的布料好一些,那这手镯便是独一份了,箫宝山想,前段时间叶小娴对他这么冷淡,一来是因为礼物的事。

  二来,她有可能对他没有期待了。

  尤其是那王秀才出现之后,箫宝山就一直有危机感,他出船的这段时间,特别想她,仔细想来,除了被李红梅下了药的那一晚,他跟她还从来没有亲近过。

  所以,他想现在就表白自己的心意。

  没错,他以前是愣子,那是因为他没有确定自己的感情,一旦确定了,那他就坚定不移了。

  叶小娴见他只送自己手镯,其他人却是没有了,她不太敢相信,便问箫宝山:“你就只给我买了首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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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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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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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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