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子瓦片塌下一半,房顶零星长着杂草,两扇屋门还算完好,只是门锁不知被什么人给撬开,大门与屋门都敞着。
刚下过雨,院落里积水和杂草丛生,一株老槐树把强挤得凸起,快要塌陷,灰瓦白墙斑驳离落,很难看出有人生活的痕迹。
推开半掩着的屋门,北墙上放着老式堂桌,桌上的东西大都被搬走,只剩下一盏油灯,香炉,和几个茶叶盒。m.χIùmЬ.CǒM
抽屉全部翻找了一遍,还是没有寻到有价值的东西,我又东屋找了一圈,终于在床头的小柜子里,找到一张死亡通知书。
那一页纸已经泛黄,上面有些变色的一寸照片上,有个女孩甜甜的笑着。
死者:萧红
死因:突发脑溢血导致休克性死亡
死者家属签字:萧大山
死亡时间:一六六七年七月
签署人萧大山,就是现任村长的爷爷,也就是萧红的亲哥哥。按理说,没有人会无聊到伪造死亡证明书,可是……
萧红的笔记本上,记录了一六六七年,八月一号到十号的事情,可死亡证明书上她在七月就死掉了。
这完全不符合逻辑!难道是死亡证明书的日期填错了?可这份单子是用打印机填写出来的,已经精确到秒,不可能出错。
本以为来这座小屋能找到有线索的东西,却越发的让真相扑朔迷离。正在我苦思冥想时,戴天晴在隔壁轻唤一声,“快过来看这个!”
只见戴天晴手里拿着一本线装书,封皮已经缺了半夜,但能看见苍劲有力的一个“村”字。
这应该就是村志了,我忙翻开看,里头都是用篆体写的晦涩难懂字眼,大概意思我还是能看得懂。
民国元年,站乱辄止,村落安定,尚添新户,未等安居,又遭劫难……
大概意思就是,在民国时期,有一个本该死去的女人再度出现在村落,引起一场灾难差点让村人死绝。
后来人们齐心协力,把那个女人给杀死,从此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
这是死魂第一次被发现,而人们找出让灾难停止的方法,就是让死人回到地狱。
为了找到那个女人,村人把一切怀疑的对象都给杀了,最终误打误撞的把女人给找到,真正恐怖的不是厄运,而是躁动的人心!
看完这一篇文章之后,我和戴天晴终于明白,当年垃圾分拣场究竟发生了什么。
从死亡通知书上来看,萧红在一六六七年七月就已经突发性脑溢血休克而死,
垃圾分拣场是萧红投注了心血建造出的,所以她就算死了也放不下工厂,于是在八月的那一天,化作死魂回到村庄。
死魂这种东西,没有任何力量,就像是普通人一样,受到致命伤也会死。
但是它最恐怖的地方在于,死魂一旦复活,身边人的记忆会被篡改,人们完全忘记她已经死亡的事实。
当身边开始有人死的时候,人们会互相猜疑,甚至杀死自己怀疑的对象。所有人都互不相信的时候,群体间的内斗才最为惨烈。
萧红复活后,诅咒开始降临,垃圾分拣场每天都有一个人死,到最后只剩下萧红,刘芳和王建国三个人。
大概刘芳和王建国发现萧红已经死亡的事实,而萧红自己却不知道,最终被两人合力杀害后,厄运终结。
死魂消失以后,大家会彻底忘却与死魂之间发生的事情,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刘芳被萧红砍瞎一只眼睛,却不记得刘芳这个人。
这样一来,一切都能够解释的通了,我们没有白白走这一趟。
可惜的是,对于将死魂揪出来这件事,我们没有半点头绪。
不过最靠近死魂的人,最容易受到诅咒,如果要排查的话,就以看门王大爷,神婆,以及我为圆心,排查中心的人际关系圈。
现在最先被怀疑的,就是学校里的孩子,还有校内管理人员,以及附近饭店,农家旅馆的工作人员。
确定范围后,我和戴天晴马不停歇的出了屋子,准备去找停在山腰下的那辆电动车。
刚出门,天就淅淅沥沥的下起小雨。秋天就是这样,雨点一旦落下,没有个三两天就别想停。
来不及避雨,我和戴天晴闷着头往山坡下跑。我老家就是山沟,习惯了石板路滑,可戴天晴脚步太快,一不留神哎呦一声,朝着身后坡底栽下去!
我忙拉着她的胳膊,却是被带的重心不稳,两人连摔带滚,大概经历了一分多钟,从山腰滚落到山脚。
落地的那一刹那,我眼前一片漆黑,就像是眨了一下眼睛,等再反应过来的时候,除了衣衫破损,身体并没有什么大碍。
恐怕刚才的那一刹,我已经被摔死了,是吃下的太岁又给我一条命。
虽然吃下太岁后变成不会死的怪物,但是从某种方面来说,我的人身安全得到了强有力的保障。
戴天晴就躺在我的身边,她后腰肾脏部位被碰了拳头大的血窟窿,但过了一个呼吸的功夫,窟窿瞬间愈合,而戴天晴也悠悠转醒。
现在我对身体状况大概有了解,只要死后,无论多么严重的伤势都会立刻愈合。可活着的时候受伤,愈合就相对要缓慢。
“小白,你怎么样?”戴天晴刚从地上爬起,就慌忙要检查我的伤势。
这妞太过于强悍,估计是不能接受她摔倒把我拉下马的事实。我只能苦笑道,“摔一下还能怎么样,别忘了我们两个现在想死也死不掉。”
看到我染血的衣衫,戴天晴似乎意识到了什么,眸子顿时黯淡,“对不起,刚才那一下很痛……”
“没事,死习惯了,其实也感觉不到啥。”
我疏松了一下筋骨,朝着四周打量一圈,忽然有些警惕的道,“我们还是快点离开这里比较好。”
雨点更为密集,在白茫茫的雨幕中,入眼处是无数座荒坟,这里是乱葬岗的最深处,我们好巧不巧,刚好摔到这儿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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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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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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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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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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