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烟味道腥臭,不像鸡血的味道,更像尸体的酸臭。
记得下午时,老妪将一把糯米撒入装有尸油的棺材里,吃力带尸油的糯米,鸡血才能发出这种味道!ωωω.χΙυΜЬ.Cǒm
在树林里大概走了十多分钟,终于钻出林子时,鸡血走出的路中断,前面有一地鸡毛,那只被拧断脖子的肌像被猛兽撕咬,碎肉扔的七零八落。
可奇怪的是,鸡肉一块没少,反而地上本该流淌一地鲜血,却是一滴也没有。
在碎肉的前方,是一片贫瘠的土地。因为没人种庄稼,所以成了公用的坟场。
每当有人死,坟头都要种一棵松树,现在已经绵延成林了。
望着那一堆肉,老妪叹了口气道,“我没想到王哥能跑这么远。接下来我们坟头找,诈尸当天应该跑不出五里范围。”
我本想要陪老妪一起走,怕她一个人遭遇丧失会出危险,但老妪执意说自己是道士,要一人独行,吩咐我和戴天晴朝另一个方向走。
没办法。我们向东,老妪向西,渐行渐远。
前方薄雾袅袅,坟茔低矮,有尸体腐烂磷的气味,如果不小心一些,很可能踩到腐烂半截的狗或者猫。
在这种环境下,戴天晴要比我有用的多。临行前,她准备一把兵工铲,还有一柄手斧,这可都是市面上买不到的东西。
我们走了不到三分钟,背后忽然传来一声沉闷低吼,像是狼狗在呜咽,可又低沉许多。
我脸色有些难看的问道,“你刚才听到什么动静了吗?”
“应……应该是狗吧。”戴天晴俏脸微微苍白,语气僵硬回道。
戴天晴这么说,我也没怎么在意,我们继续往前走了十来分钟,已经走过荒坟,来到田地的边缘。
戴天晴看前方一览无余的田野,犹豫的朝我问道,“还往前走么?”
我当机立断,“回去,找到刘奶奶再做决定!”
老妪说过,诈尸的第一天,无法走出五里的范围,再往前走就超越了这个距离。
转身往回走,已经是一点多,秋季的凉风彻底摆脱夏的影子,戴天晴缩缩脖子,我想把外衣给她,却被拒绝了。
理由是:在战斗时刻,穿得越少,身体越灵敏。
能好戴天晴这样靠谱的家伙走在一起,我的底气更足,脚步加快几分。
风吹来一朵黑云,将月光严严实实的遮盖,空气更凉,我压根打颤,想把脱下的外衣穿上,可想到戴天晴的话,我还是止住了这一念头。
猛然间,戴天晴手抓着我的胳膊,力道之大手指几乎要镶进肉里!
我几乎扯着嗓子喊出来,“你干啥!”
戴天晴俏脸惨白,柔荑哆哆嗦嗦指着前方,用带着哭腔的声音说,“老……老鼠!”
老鼠?我低头看,戴天晴脚下踩着一直大概拳头大的老鼠,被结结实实的胶底鞋踩中脊背,老鼠嘴里一点点往外喷血,肚子里挤出红红白白的东西。
戴天晴估计能感受到脚底下的肉感,她却吓得像是个木头,硬生生的抓着我的肉,忍住不叫!
我干脆的拦腰把她抱起,她勾着我的脖子,几乎要把勒得穿不过气。
当然,戴天晴这辈子都不可能学会撒娇,之所以会乖乖被我抱着,原因是前头四面八方涌出无数老鼠,趴在一起朝着月亮的方向捋胡须。
难道是得了疯鼠病?不对,有这种病症么……
来不及管这种诡异现象,我抱着戴天晴吃力的往前走。虽然她看着挺瘦,但肌肉和脂肪的比例大概是十比一,她体重估计和我差不多。
大概走了十来步左右,前头草丛里忽然窜出一只野猫,凄惨叫了一声,朝着我的脸扑过来!
还没等我反应,戴天晴反手抓着猫尾巴轻轻送了出去,猫儿落到灌丛中,一溜烟不见踪影。
“好了,放我下来吧。”还没等我放下手,戴天晴撑着我的肩膀,轻盈跳到一边。
她是属猫的么……
刚才只是不起眼的一朵黑云,待一股怪风刮来时,夜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悄无声息砸下几滴雨点,而后雨点细密落下。
还好戴天晴专门备了微型手电筒,能看清脚下的路,不至于踩在坟茔上。
我觉得已经走了大概十五分钟所有,前方坟茔的旁边,传来奇怪嘎吱咯嘣的声音,像狗在啃食肉骨头。
以前听传闻说,有野狗会专门在下雨时出现在墓地,等大雨冲塌荒坟时,扒出尸体来吃。
戴天晴也听到了动静,把手电筒朝着声音源头照过去。那是一座崭新的坟,花圈还崭新。
那声音是在坟茔的背后,我们啥也看不见,只能听见吧唧吧唧的啃咬声,而在坟头的地方,有一双绣花小鞋。
鞋子是三寸金莲,只有活了半个多世纪的老人才会穿,难道是……
我不敢在想下去,忙冲到坟茔后。看到眼前一幕,我瞳孔猛然扩张,大脑轰的就炸了!
老妪身体僵硬躺在地板上,身上黑布袍被撕裂,皮肤干瘪耷拉着,手死死扣抓泥土,指甲脱落两个,手背青筋暴起!
王大爷跪在地上,像疯狗一样在老妪的脑袋乱啃!老妪半边脸被咬烂,能看见森森白骨,流淌满地的脑浆,一只眼珠耷拉着,随时都要落下。
在手电筒照过来时,王大爷猛然朝我转过头!沾满碎肉与血污的脸格外狰狞,血汁顺着胡子往下淌,瞪圆的浑浊老眼渗透血液,呈猩红色!
看到诡异的充血曈昽,我整个人都僵硬了,手里握着军斧,却连举起的力气也没有。
老妪曾经说过,王大爷诈尸在一天之后吸食人血后,就会变成僵尸,再也没有人能抵挡。
变成僵尸的王大爷猛然站直身子,双手僵硬伸直,没见膝盖弯曲,却神色狰狞的朝着我冲过来!
在极度的惊恐下,我忘了抵抗,被僵尸掐着肩膀,按在泥地上,震得胸口生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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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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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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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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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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