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次这么做,陆离也对他很是失望。就在昨天,那恒成人礼上,陆离预言如果那恒不收敛性格,不会活过十八岁成人礼,那恒离家出走。
这陆离的预言……真的准!看来即使在几千年前,我也不能把他当成一个普通的医生!
不过那恒离开,宾玛反而松了口气。以前在家洗澡睡觉时,都要门锁死。听她的语气,如果不是跟着陆离学了几手防身的功夫,就要被那恒给欺负了。
听到这里,我更确信,将那恒杀死并非是一件坏事,就算没有我的出现,以这小子的性格,早晚要出事!
我也早考虑,要不要抽个机会,把杀死那恒的事情,告诉宾玛和陆离。
可是想到两人毕竟是兄妹,有些话还是不要说透,毕竟只要我不说,黛自己是不可能说的。而且以那恒现在的生活状态,哪怕在某个地方被人打死,也是很正常的。wWW.ΧìǔΜЬ.CǒΜ
吃罢饭,宾玛把陆离的房间收拾给我住。吃过饭,伤口的疼痛似乎也减轻了,我由于失血过多,身子还处于酸软状态,沾着床就沉沉睡着了……
大概晚上十二点的时候,我忽然觉得浑身发冷,有一股若有若无的阴气,在周围徘徊。我揉揉惺忪的眼睛坐起身子,却听见隔壁房间有东西被踢倒的声音。
我将耳朵贴在墙壁,听见宾玛发出呜呜的声音,还有踢打挣扎声。
不好!我赶忙冲到宾玛的房间门口,砰的一脚把门踹开,正看见宾玛身上压着一个黑乎乎的身影,我愤怒掐着那个人的脖子,想将其拎起来。
可我惊愕的发现,无论我用多大的力气,那人都纹丝不动。僵持一会儿后,黑影缓缓转动头颅,我看见一张铁青的脸上,长着褐色斑点。
这斑点我再熟悉不过,是尸斑!而且黑影不是别人,正是被我砸烂脑袋的那恒!
在看了我一眼后,那恒并没有对我发动攻击,而是趴在宾玛的脖子上,一双獠牙刺破皮肤,插入血管!
眼神呆滞,表情僵硬,力大无穷,现在的那恒已经变成僵尸了!该死的是,这家伙即使变成了僵尸,一双手也胡乱的摸索着。
“救……救命!”宾玛吓得俏脸惨白,泪水滚滚的眸子,求助的看着我。
别说我身体虚弱,就是全盛状态的我,也没办法鼓捣一个僵尸啊!对了,虽然没有了太岁精魄护体,说不定那一招还有用!
我取了一块纱布,咬破食指迅速用血勾画地藏王菩萨本愿经的驱魔咒,这过程大概需要三分钟,而那恒并没有立即吸血,主要是在占便宜。
终于最后一个笔画勾勒完成,我将染血的纱布缠在桌旁称量药材的尖头秤杆上,并将秤杆朝着那恒最脆弱的太阳穴插下!
这一插用我十成的力气,却之插进一半。其上符文顿时围绕那恒流转,僵尸是没有致命弱点的,在插烂脑袋后,痛苦的滚下,在地上惨嚎着。
宾玛立即跳起来,躲在我身后,柔荑死死攥着我的胳膊,用惊恐的眼神看着那恒。还别说,她手劲真的挺大!
该死的是,在叫了一户会儿后,纱布上符文逐渐消失,那恒将脑袋上的秤杆抽出,伤口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着。
该死!没有了太岁精魄之后,我的血液并没有太大的效果,现在也没有别的办法,我只能拽着宾玛的胳膊,“快跑!”
我们两个冲出房门,朝着左边一条小径直直的冲了去!刚开始是我拽着宾玛,可到后来,是宾玛拖着我在跑。
在后面不远处,那恒穷追不舍,速度快的飞起。
上次受伤流失太多的血液,我跑了一会儿就觉得气喘吁吁,宾玛安慰道,“在坚持一会儿,等找到阿爸就好了!”
原本,人死后刚变成的僵尸应该是行动迟缓,而且呆头呆脑才是,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那恒昨晚刚死,今天就可以跑起来,而且有人的思维。
难道是那潭水的原因!?我记得昨日将那恒沉入的潭水,是直通外界河道的暗流,其内水流格外的冰冷,我猜想是不是这水有什么问题。
我越发的喘不过气,如果这么拖着我跑,宾玛也会被僵尸给追上!而且我注意到,宾玛脖子刚才被咬的地方,已经开始发黑。
被僵尸抓咬过的人,如果在最快速度下得不到医治,将会感染尸毒,变成只知道吸血吃人的僵尸。
我不能再拖累宾玛了,等前面分出两条小路时候,我挣脱宾玛拉着我的手,气喘吁吁的说道,“你现在尽快去找陆先生,如果再不把尸毒驱散,就来不及了!”
“尸毒?那是什么!”
“丫的别管这么多,快跑吧!我们兵分两路,这样至少能活下一个人,你左我右,就这么定了!”
我朝着左边的路口推了宾玛一把,旋即自顾的朝着右边跑了过去。宾玛在稍有愣神后,只得是沿着那条路开始跑。
做完这一切后,我就知道自己已经跑不掉了,因为僵尸追人并不是靠眼睛,而是靠鼻子,人呼吸会散发出生气,也就是人气。
那恒追赶我们,正是凭借着呼吸所产生的气味,才能追赶过来。
首先我是男人,肺活量比宾玛要强,而且喘息剧烈,其次我离那恒比较近,所以那恒必定是要追我的!
现在我只能企盼着,找个地方悄悄躲起来,但愿不要被那恒这么快给解决掉。如果能成功拖延到宾玛带着陆离赶到,就能捡回来一条命!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在这荆棘丛生的森林里,我跑起来都绊手绊脚,又怎么可能赢得了僵尸这种怪物!
没办法,只能先找个地方躲起来!这时我注意到,这是一片橡树林,树木高大,而且生出无数气根,从下面看没有什么,但是上面树枝的部分则是纵横交错。
僵尸力气大,是因为将阴气融入全身各处,导致身体的密度增加,几乎是四五个人的体重!如果上了树,它不一定能追上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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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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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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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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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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