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是经常见血的人就会知道,当我露出这种表情时,他的生命安全就已经受到了威胁。
没人会招惹一个亡命之徒,秃头汉子额头冒出冷汗,哆哆嗦嗦的问,“我……我的那位兄弟招惹到你了?”
“他带走了我女朋友的尸体。”
我语气更冷了,看似凶狠的秃头大汉眼泪吓得眼泪都要流出来,慌忙说道,“照片上的人是我朋友,叫周学明,住在隔壁街104号房。”
沉吟一会儿,我又问道,“他有没有枪?”
秃头大汉苦笑着说道,“这位大佬,我们充其量就算是比较有钱的混混,打打架就算了,哪里敢弄枪,那可是要坐牢的。”
我点点头说,“那就好。”随后迅速把手枪模型揣进兜里,下楼离开。
给予足够威慑后,哪怕我把后背坦率的露给秃头男人,他也不敢对我怎么样。恶人就是这样,在嚣张跋扈之后,必须要给更强大的人当狗。
在极度的惊恐情况下,秃头汉子不会骗我。我到隔壁104号独院前看,门是卷帘的,门口堆放着啤酒瓶,垃圾,杂乱不堪,但是门锁并没有生锈,可见居住在这里的,是懒散的单身汉。Χiυmъ.cοΜ
我哐哐砸门,楼上顿时传来暴怒的男人声音,“谁啊,他妈的别砸了!”
听声音是中年男性,正在睡觉,说明家里只有他一个人,或者有一个女人。不一会儿卷帘门被打开,一个长发穿拖鞋的男人脸色难看的盯着我,“你他妈谁啊?”
呵,起床气还挺大。我清楚的认出,这个男人就是当初开车带走戴天晴尸体的人。
我没有考虑,直接从旁边垃圾堆里捡起生锈的金属棒球棍,朝着男人的小腹直直的捣下去。
我用了八成力,叫周学明的男人不至于肠子断裂而死,只是痛苦的弓着腰死死捂着肚子,脸色蜡黄,从嘴里往外吐酸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趁着他弯下腰,我用棒球棍用十成力道砸在他的即将被。周学明直挺挺的匍匐在地上,鼻孔流出了血。
“我……我和你又没仇,你他妈是想杀了我!”周学明瞪圆了眼睛,狰狞的表情像是要杀了我!
看来,他要比那个秃头壮汉有骨气的多。不过有什么用呢,我已经动真格的了,为了不让戴天晴有事,杀一两个人都无所谓了。
我问道,“告诉我,今天下午那个女孩的尸体,被你弄到哪里去了。”
“尸体?哼,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你想问雇主的消息,算是找错人了。去黑道白道方圆十里打听一下,我李继业别的没有,就是骨气。有种的你他妈弄死我,没种的就滚蛋,别拿个破棍子在这儿吓唬我。”
狂妄,嚣张,将罪恶与义气混在一起,只知道享乐和伤害别人而理所应当的混蛋,都该去死!
为了让李继业知道做错事情的代价,我举起棒球棍毫不犹豫的朝着他的脑袋砸下去!我使足了全部力道,这一下子能砸中的话,保证能从天灵盖杂碎到脖子,像是砸西瓜一样。
没想到,李继业的反应很快,像鸵鸟一样把脖子一缩,我砸在地板上,青石地板砖被砸烂了一个坑。
李继业顿时脸色苍白,用惊恐的眼神看着我,哆哆嗦嗦的问,“你……你他妈真的想杀我?”
“不然你以为我在开玩笑?”我没有多做考虑,再度挥动棍子,砸断了李继业的一条腿。
李继业躺在地上哀嚎,我蹲下身子给他一个大嘴巴子,他顿时安静了。
“给你三十秒的时间,告诉我背后的黑手是谁,以及尸体现在藏在哪,否则你的这辈子就此结束了。”
我的声音很平静,没有任何恫吓的成分在里面。因为对我来说,审问一个活人,和审问一个死人,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
比如,我可以先把李继业杀死,然后去问他的鬼魂。虽然我不足以对付恶鬼,但是普通的灵魂还是没有问题。
稍微挣扎后,李继业有些不甘心的道,“别的我不是很清楚,但是让我搬运尸体的,是一个很神秘的女人。我不知道她长什么样,但据传闻这个女人很邪乎,哪怕是我上头的大佬们,也不敢轻易的得罪她……”
我不耐烦的道,“别扯那些没用的犊子,那个女人叫什么?”
“叫什么我也不知道,而且她戴着口罩和墨镜,我不知道她长什么模样,不过身材非常好,是我见过身材最好的女人。”
听李建业这么说,我有些疑惑了。如果搬运走尸体的真是苏凝香,那么李继业应该认识才是,因为整个酆都市,没有不认识美女苏凝香的,比明星还好用。
于是我又问道,“那个女人大概多高,有没有什么显著的体貌特征。”
“大概一米七左右。如果说体貌特征的话,腰特别细,那个胸很大,大概有木瓜……不,西瓜那么大。”说着,李继业还用手比划,我满脸黑线,不知说什么好。
听了李建业的描述,我的脑子里最先想到的是戴月明,而且也只有戴月明。
苏凝香的身高在一米七五以上,就算身材好,也没有李建业说的那么夸张,带走戴天晴尸体的,应该就是戴月明无疑。
她为什么要带走戴天晴的尸体呢?算了,暂时不管这么多,无论是谁带走了戴天晴的尸体,我都要把她找回来。
于是我询问说道,“你知道她们去了什么地方吗?”
“这个我真不知道。那个女人开着一辆电动的三轮车,把那个女人的尸体装进去后就开走了,并没有告诉我去了什么地方。”
我急问道,“电动三轮车!是老人助力买菜的那种吗?”
“是的。当时我也觉得很奇怪,她这么有钱的人怎么会开那种车,不过我也不敢问太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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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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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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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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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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