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云生一下子就想到,能在大队日军之中取来宫本孝男人头的,唯有戚玉儿。而戚玉儿去而复回,肯定是看到了他和胡蝶睡到了一起,伤心之下扔下人头就悄悄地离开了。这下子戚玉儿从此是肯定再也不会理杜云生了,就算是杜云生真的找到峨嵋山去,戚玉儿也不会再见他。琇書蛧
一想到可能以后再也见不到戚玉儿,杜云生的心一下子就感觉有些发空。可是这件事确实是自己做得对不起戚玉儿,就算将来有机会见到戚玉儿,他也不知道自己该如何跟戚玉儿解释。难道说自己只是一时兽性发作,没有把持住自己?那样对胡蝶岂不是也太不公平?那样说就相当于说自己只是把胡蝶当成了泄欲的工具,人家一个黄花大闺女,把清白的身子给了自己,杜云生无论如何也说不出这样的话。虽然刚才他确实是因为被勾起了邪火,一时控制不住自己才做出那样的事,但是要说杜云生对胡蝶一点情意没有也不是,杜云生还是很喜欢胡蝶的,从看到胡蝶的第一眼起就喜欢。
杜云生不由得苦笑了一下,戚玉儿他也喜欢,胡蝶他也喜欢,这大概就是男人花心的本性吧,看到漂亮的女人就喜欢。
正在杜云生苦恼的时候,身后忽然传来胡蝶的一身惊叫。这时胡蝶也已经起床,走了出来,看到杜云生手里拿着的人头,自然吃了一惊,就叫了起来。
杜云生转头看了胡蝶一眼,勉强地笑了笑,说道:“别怕,这是宫本孝男的人头,刚才可能是戚玉儿回来过,她杀了宫本孝男之后把人头送回来,然后又走了。”
戚玉儿用手拍了拍胸口,放下心来,随后又发现杜云生的脸色有些不对,就关心地问道:“你怎么了?好像不太高兴的样子。戚姑娘帮你杀了宫本孝男,这是大好事,你应该高兴才对啊。”
杜云生将人头放回地上,站起身,直视着胡蝶,叹了口气,说道:“胡蝶,我觉得有一件事我应该告诉你,我喜欢戚玉儿,他刚才可能是看到我们两个在一起,所以生气了,招呼都没打一声就走了。”
胡蝶的脸一瞬间变白了,颤着声问道:“你说什么?你的意思是,你喜欢的人是戚玉儿不是我?那你刚才为什么要对我做那样的事?”说到这最后一句,胡蝶的声音已经带着哭腔,看得出来她是在强忍着才没有哭出来。
“你没打算娶我么?”胡蝶又问道。
“我当然喜欢你,可是我也喜欢戚玉儿,你放心,我们既然已经做了那样的事,我是一定会娶你的,可是在我娶你之前,我觉得应该让你知道,我不想骗你。”杜云生说道。
“真的?”胡蝶的脸上瞬间又恢复了血色,转悲为喜地问道:“那你还担心什么?是担心戚姑娘不许你娶我么?我觉得戚姑娘虽然看上云冷冰冰的,但实际上她的心肠也很好的,不像是那种妒妇。”
胡蝶这样说,反而让杜云生愣住了,他愣了一会儿,才问道:“你,你不在意我喜欢戚玉儿?”
“男人三妻四妾不是很正常的吗?”胡蝶反而有些奇怪地看着杜云生说道:“只要你对我是认真的,不是把我当成了窑子里的女人,玩过了就甩了,我也不会阻止你再娶别的女人,难道你把我当成那种妒妇了吗?”
杜云生再次愣住了。他这时候才忽然意识到,他现在所处的这个时代与他原来的时代不同,在原来的时代里,一夫一妻制已经成为法律,一夫一妻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所以很少有女人愿意与别的女人分享自己的丈夫。而现在这个时代,虽然西方的思潮已经开始涌入中国,但是一夫多妻的现象仍然很普遍,就算是那些整天喊着学习西方的人,他们有些人自己也都娶了不止一个老婆。
想到这里,杜云生不由得心头狂喜。也就是说,以后可以娶好几个老婆?即便是在他原来的时代,这恐怕也是大多数男人的梦想。所以那些有钱有势的人才会包养二奶三奶,因为法律不允许男人娶多个老婆,所以他们就只能在暗地里娶。
可是接下来杜云生又有些犯愁,虽然这里可以明目张胆地娶好几个老婆,但是那也得戚玉儿愿意才行啊,强抢民女这种事他可做不出来,何况就算他想抢,以戚玉儿的修为他也抢不到。于是他试探地问胡蝶:“那你觉得戚玉儿真的不会在意吗?那她为什么不声不响地扔下宫本孝男的人头就走了,都不跟我说一声?”
胡蝶的脸一红,啐了杜云生一口,说道:“刚才我们的丑样子恐怕都被戚姑娘看在眼里了,人家一个黄花大闺女怎么会不害羞?难道你还要她把你光溜溜地从被窝里拉出来跟你说话?再说了,虽然女人容得下自己的男人娶三妻四妾,但是任何一个女人碰到这种事情,心里难免还是会有些吃醋的。她生气也是正常的,不过你放心啦,她也不会气你很久的,过一阵子就没事了。”
杜云生恍然大悟,摸了摸头,嘿嘿地傻笑起来。他第一次觉得自己穿越到这个时代是一件很美妙的事情,这实在是一个很美妙的时代。
胡蝶白了杜云生一眼,说道:“瞧你那个傻样。明天别忘了找媒人去向我爹提亲啊,我,我把身子都已经给了你了,这事可拖不得,不然让人知道了笑话,我可就没脸再活了。”
杜云生连连点头,说道:“一定,一定,这事不能拖,我明天就找人提亲去。”
胡蝶低下头,用蚊子哼哼一般地声音说道:“那我这就回去等着你提亲啦,今天晚上我就不能在这里陪你了。”这句话似乎用光了胡蝶所有的力气才说出来,说完这句话的时候,胡蝶的脸都已经红透了,连脖子都红了,然后她就低着头飞快地跑开了。
杜云生望着胡蝶的背影,只是一味地傻笑。
此时,他除了傻笑,似乎再也做不出别的表情了。
这真是一个非常非常美妙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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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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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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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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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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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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