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记得自己生命中有段时间是很好看的。
譬如高三的一个下午,同桌做完了一份数学试卷,托着下巴仰着头看着窗外,良久后又转头看莫墨,说:“等上了大学,像你这样的男生,一定有很多女孩追的。”他当时明知故问“为什么”,同桌也给面子,说:“你长得好看啊,像我这种,就只能苦命去追别人了。”
再譬如刚考上大学时,他们班由于男生太多,于是学校安排他们跟外国语班一起军训。军训的第二天,站在莫墨旁边的一个学法语的女生问他:“你叫什么名字?我们班有个女生,托我偷偷问你叫什么名字。”
当时的他再怎么也想不到十年后的自己连相亲都没人要。
反过来想,自己跟当初最大的区别是什么呢?
胖了!一定是胖了!
其实胖这个事儿也是大学造的孽。人一旦认同“及时行乐”的观点,那么第一个改变的东西必然是体重。食色性也,及时行乐无非就是任性而为。
这要怪谁呢?
大概要怪老子,怪庄周,怪李白,以及直到现在还屯在冰箱里的几斤猪肉。
小莫子半年前就有了个大冰箱,放在一个大房子里。
房子是一年前买的,得父母资助。
爹妈把小莫子一直相亲失败归结于房子问题,于是就索性逼着他在中吴买了套房。
莫墨不认同父母的观点,但你还别说,买了房子后一个月他就交到了一个女朋友。
父母当时嘚瑟地对他说:“你就该早听我们的!”
谈了大半年的恋爱,最终人家还是跟他分手了。
于是他又嘚瑟地跟父母说:“看吧,不是房子的事儿。”
爹妈这次没跟他争执,默默叹了口气。
莫墨顿感无味。
不是房子的事儿又是什么事儿呢?
看着窗外的车流,小莫子觉得自己要减肥了。
他其实只是微胖,但很多时候很多问题往往就出在“微”这个字上,美中不足的重点不是美,而是不足。
莫墨喜欢这么骗自己。
至于失恋这件事,小莫子很奇怪地并没有感到多么伤心。
甚至这才刚刚分手一个月,他已经不记得先前跟他谈恋爱的那个女孩儿长什么样儿了。
“果然,她是对的。”莫墨很清醒地自言自语道。
“咚咚咚”的敲门声打断了小莫子的思绪。
他瞬间有些光火,他讨厌有人在他想东西的时候打断他。
要么是收物业费的,要么是派出所查流动人口。
不会有别的选项。
一个人住了一年,除了莫洗池和夏媛媛来过两次,他一直独守着空房。
等等,是不是有人要问“他这一年里不是交了个女朋友吗,也没来过?”
小莫子是个正经人,太正经了。
莫墨不耐烦地从卧室走出,“噔噔蹬蹬”下了楼梯,走到大门前,先透过猫眼往外看,愣住了。
扭头看了看客厅,确认整个屋子里没有什么不整洁和不体面后,拉开了门。
苏醒的脸上明显挂着逞强,只看了莫墨一眼就把头探进屋张望:“装修得不错。”
“进。”莫墨一个字也没多说。
苏醒在内心松了口气:她其实已经绷到逞强的极限了。
一进门三条路,向左是客厅,向右是餐厅,向上是卧室。
苏醒进了屋,没有一刻犹豫,在餐厅的餐桌上坐了下来,说:“没吃饭。”
莫墨跟苏醒擦肩而过进了厨房,开了灯。
冰箱里只有猪肉,小莫子取出一块,放在锅里,倒上水,大火炖。
电饭煲里还有晚上剩下的半锅饭,小莫子刨出一碗。
葱切成小小的青段,姜切成大大的片。
厨房有两种油,自己在超市买的葵花籽油和过年从老家带来的菜籽油。略微思忖了一下,莫墨选择了葵花籽油。
炒锅已热,油下锅后片刻就显出金黄。一只鸡蛋敲在锅沿“砰”一下落在油中,莫墨从调味篮里摸出一只新木铲,将蛋黄搅碎,厨房里立时就弥漫起一股香味。
家里的土鸡蛋,城里买不到的。
没有等蛋烤焦,莫墨就把饭下了锅,接下来就是大力出奇迹地翻炒。
一遍,两遍。
莫墨比平时炒得时间更长更久,半勺盐,不用尝,莫墨知道错不了。
炒最后一番的时候放葱花。葱花是有用的,要把葱的香味炒出来,而不是炒完饭后撒上去作点缀。
莫墨知道。
炒完后,莫墨拉开厨具篮,拿了只新盘子,将饭盛入。
这时候肉已经煮烂了。
莫墨将肉捞出,顾不上手烫,这时候是不可以用冷水冷却的,会影响肉质。
将肉放在砧板上,用长刀切。
不能剁,要切。
肉要是一剁,有损香味。
肉是五花肉,肥瘦适中。切成麻将大小,要那种□□将的大小,不是小麻将的大小。
切完正好一碗,还冒着热气。
这次小莫子用上了菜籽油,颜色比葵花籽油更浓。
中火,油在锅里翻了两圈,小莫子找出调味篮里的冰糖,必须是冰糖,不可以是白砂糖。
冰糖下到油锅里,立刻就开始融化,莫墨用力翻炒,油变得粘稠,更加金黄。
这时候将切好的肉倒入锅中,翻炒上色,小莫子观察着每一个肉块,直到它们的颜色都已经覆盖均匀后,倒绍兴酒,下生姜片,继续翻炒。
香味扑鼻,抽油烟机抽不过来。
下老抽,酱油将锅里的肉熏得更香了。
倒热水,淹没肉块,盖上锅盖,大火。
等待的功夫,小莫子并没有傻等。
他从冰箱里拆了一盒鲜牛奶,倒在一个金属的暖奶杯里。又拿出一个小盆,在小盆里倒上半盆开水,把暖奶杯浸泡在盆里,等着牛奶慢慢变热。
约莫等了十分钟,莫墨把暖奶杯从盆中取出。又在头顶的柜子里取出一只透明的新杯子,将暖好的牛奶倒入杯中。
这时开锅,红烧肉刚好成型。
拿了只白瓷碗,将肉一点一点盛入,最后浇上汤汁,撒上葱末。
一杯热牛奶,一盘蛋炒饭,一碗红烧肉,端在了苏醒的面前。xǐυmь.℃òm
小莫子前前后后折腾了半个钟头,苏醒一句话都没说,静静地看着他弄。
苏醒抿了口牛奶,然后就大口大口地吃饭,夹一块肉放入口中,苏醒烫得扇了扇舌头。
莫墨坐在旁边看着她吃,不声不响拿了个烟灰缸放在桌角,点了根烟,细细地抽。
“啥时候学会抽烟的?”苏醒问。
“一开始就会。”莫墨说。
“啥时候学会做饭的?”苏醒问。
“一开始就会。”莫墨说。
苏醒不问了,闷头吃饭。
她许是真的饿了,莫墨许是做的菜真的好吃,总之她几乎一直在狼吞虎咽,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一堆吃完。
吃着吃着,她就抽泣了,一抽一抽地嗅着鼻子吃。
小莫子还是不说话,没有关切,没有安慰,静静地看着她。
苏醒终于停下了筷子,深吸一口气:“我和周舟---”
“吃饭!”莫墨打断了她。
苏醒点头,不再说话,继续吃。
终于吃完了,每一块肉,每一滴牛奶,每一粒饭粒。
吃完愣神的功夫,莫墨说:“碗不用你洗。”
苏醒懂了,起身,说:“那我就,告辞了。”
“好。”莫墨说。
苏醒拎起包,开门。
莫墨跟上,关门。
倚着门,看着客厅的灯光,莫墨终于又放空了自己。
这屋子,再一次,安静了下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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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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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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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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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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