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101次相亲>第 53 章 还是小莫子
  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

  中吴城的春天很让人闹心,忽冷忽热的天气,让人们的穿衣风格在短袖和羽绒服之间不断切换;有时候人们不禁会想,气候是不是真的越来越坏了,起码儿时的阳春三月只能停留在记忆之中,而近些年,所谓的春天,越来越让人有种就是夏天和冬天的掺杂体的错觉。

  老北京火锅店显然已经过了一年中生意最好的时候,晚上七点又恰好是个尴尬的时间,在一桌的热气腾腾的白雾里,所有的服务员都围着苏醒和小莫子两个人转,冷清中强行调和着热闹。

  莫墨难得大方一回,切了半斤羊肉,滚嘟嘟的老北京火锅里,肉一撒下去,就像浮萍一般,随着翻滚的水面飘荡;肉香夹杂着面前黄酒的香味倒也沁人心脾,苏醒不禁想到了一个词----好酒烂肉。

  小莫子为苏醒倒酒的姿势有些刻意的殷勤,看着他明显憔悴的脸,苏醒第一次,对着这个人,有了新的想法。

  俞伯牙和钟子期-----这世上真的有吗?就算有,会出现在一男一女之间吗?

  莫墨帮苏醒倒完酒,抬眼看了看她,苏醒忙低下头,夹了一块肉。

  气氛陡然变得有些压抑,整个饭店里,连服务员加起来足有十几个人,此刻就只能听见煮沸的水,在呼噜呼噜地响着。

  “咱俩结拜吧!”

  苏醒蓦地抬起头,看着似笑非笑的莫墨:“你说什么?”

  “结拜,拜把子,八拜之交。”

  “神经病。”苏醒一下子就从胡思乱想中走了出来,周围的气场也变了,变成了往常在夜宵摊面对小莫子的时候,“要是想讨好我,就想点实际的,别折腾这些幺蛾子。为了治疗你的内伤,我可是把自己都撕碎给你看了。之前给你讲的故事,我可谁也没说过。”

  “就是啊!”小莫子懊恼地叫了起来,“你还不如让我自生自灭呢!现在我就感觉欠了你一份天大的人情,都不知道怎么还了。”

  “少来,故事换故事,这是我们一向的交易规则。”苏醒说,“我揭了我的伤疤,你也要揭一个给我看。”

  “我没有伤疤。”小莫子想了想,杯中酒一饮而尽,似乎这样就能证明他说的是真的,“至少没有像你这么严重的。”

  “那就先挑个不严重的说说,数量代替质量。”

  莫墨紧紧盯着火锅,雾气使得他的面部变得模糊,大眼睛眨了眨,问:“我以前跟你讲过我的高中吧?”

  “讲过,就是个怂包嘛!”苏醒说,“明明学习成绩很好,就是怕受人欺负,每次考试都故意考全班倒数第一。”

  “啊哈哈,果然,我各种正面的形象都没在你心里留下印象,怂包这个标签倒贴得很深刻。”莫墨笑道,“我高中的时候,喜欢过一个姑娘。那是一个很文静的姑娘,短发,戴着副眼镜,喜欢穿一身红色的衣服,平时闷闷的,不说话。长得漂亮,这是当然的,所以,当时班里也有很多男生喜欢她。”

  “看你那怂样,估计也不敢去表白。”

  “是不敢去表白,但是相思苦啊!”

  “得了吧你,听着就起鸡皮疙瘩。”

  “当时是真的喜欢,太喜欢了。就喜欢到那种暗恋都憋不住、必须表达出来,表达出来我就无憾的程度。然后,我就做了一件,很缺德,很别扭的事情。”小莫子充满回忆的眼神中凸显出一丝慌乱,那是一种秘密被人发现的表情,这也促使苏醒相信他说的是真的,而不是编故事,“那时我的同桌,是个矮矮胖胖的男生,那家伙智商不高,但为人霸道,恰巧他也喜欢那个姑娘。他跟我不一样,他家里条件好,所以天生有种盲目自信。时不时地给那姑娘买早饭,送零食什么的。”

  “那姑娘要吗?”苏醒问。

  “要啊,为什么不要?”

  苏醒撇了撇嘴:“你继续。”

  “你别看不上,那时候很多人都给那姑娘送东西的。”

  “嗯哼。”

  “我跟别人不一样嘛,我怂,我要是明确表示也喜欢她,就会被别人欺负,你懂的!”莫墨说,“但是越临近高考,我就越有一种冲动,一定要表达出来。就有那么一天,我忍不住了,写了封情书。”

  “想想你也就只有这个套路。”苏醒失笑,“别的你也不会啊。”

  “但是我不敢送。”莫墨说,“然后,我就怂恿我的同桌,我跟他说,就快要毕业了,高考过后各奔东西,你喜欢那姑娘,就应该跟她表白。我同桌说,‘我一直在讨好她啊’,我说,光讨好有什么用?你要明确地跟姑娘说,你喜欢她。同桌说他说不出口,他不好意思。我说,写情书啊!同桌说他写不好,文笔不行。我说,我帮你写!”

  苏醒瞪着眼睛看着他:“然后你就把自己的情书给你同桌用了?”

  “对!”

  “署名是?”

  “当然是我同桌。”

  “天哪,你到底图什么啊?”

  “就图我把这话说出来了,不留遗憾了。”

  “可是,又不是以你自己的名义!”

  “那不重要。”

  苏醒沉默了,长吁一口气后,道:“你真是个奇葩。”

  “故事还没完呢!”小莫子说,“当时班里,有好几个人给姑娘写过情书,姑娘的态度永远是照单全收,但一个都不回复。我同桌也就是仗着这一点,同意了我的意见。我把那封包装得特精美的情书给了我同桌,署了他的名字,然后他交给了那女生。结果第二天,女生就把那封情书交给了班主任。”

  “嗯?你不是说,姑娘对于情书,永远都是照单全收吗?”

  “对啊!”莫墨怪叫道,“那次简直日了鬼了,她居然交给了班主任!班主任立刻就找到了我同桌,当着全班面批评他。我同桌平时霸道,关键时候就掉链子,当场反水,说情书是我写的。然后我就被罚站了,不准在班级里,站在外面走廊上,站了一整天。”

  苏醒停住了夹肉的筷子,凝视着莫墨:“我猜,那女生后来找过你。”xǐυmь.℃òm

  “放学的时候,别人都走了,我还在罚站。”莫墨说,“那姑娘路过我身边的时候,低声说了一句话。说,我知道是你写的,所以才交给班主任的。”

  苏醒沉默了,良久之后,操起手边的纸巾袋就砸了过去:“老娘给你扒伤疤,你特么给我嘚瑟青春美好回忆!”

  莫墨抬手稳稳接过,收敛起笑容,闷头喝了一杯酒后,又抬头看着苏醒,脸上的戏谑已经不见,取而代之的是难得一见的一本正经。

  “有话想说?”苏醒问。

  “该说点正事了。”

  “哟,我们之间还有正事?”苏醒也正襟危坐,倒要看看小莫子能说出点什么。

  “还记得你第一次相亲的对象吗?”

  “记得。叫王志平,一个弱电工程师。”苏醒说,“小眼睛,见面的那一天穿着一件土黄色的棉袄。”

  “那第二个呢?”

  “卖煎饼的,陶怡,现在人家找到女朋友了,跟他一起卖煎饼,可幸福了。”

  “第五个呢?”

  苏醒大概摸清了小莫子的逻辑,也知道了他想说什么,却故意扯开话题:“第五个不记得了,但我记得第七个。”

  “第七个?”

  “对,第七个,一个特会装的人,见面那天带了一本书,《包法利夫人》。上来就跟我讲了自己的童年和少年时代,一个穷鬼,懒鬼,除了会讲故事简直一无是处,见了鬼,我居然印象这么深刻。”苏醒抿嘴笑。

  莫墨红了脸,继而又嘿嘿干笑了两声:“第一次的印象深刻,并不只是第一次的原因。我们第一次相亲总是怀揣了最美好的憧憬和愿望,以及对幸福的美好遐想。随着次数的越来越多,这份憧憬也越来越淡,走马观花,骑驴找马,这事儿也算干了个遍了。相亲的前四个阶段我们都度过了,现在该是第五个阶段上场的时候了。”

  “第五个阶段又是什么呢?”

  “重拾信心,品尝生活的满杯。”

  苏醒举杯,碰了碰小莫子的杯壁,若有所思地说:“我还以为,你要跟我说点别的。”

  小莫子抽了抽鼻子,拿过酒瓶把杯中满上,一饮而尽后,愣愣地看着苏醒的神情已有醉意:“你以为,我要跟你表白?”

  苏醒有那么一刹那,心跳乱了节奏,但转念就立刻意识到:如果要做俞伯牙和钟子期,这是必然的经历。

  苏醒几乎是强迫着自己满饮了一杯,没有反驳。

  “如你所见,我刚刚被一个相亲中的女孩儿给骗了。你也是刚刚傍晚时分跟我说了你人生最惨的一次情感经历。”莫墨扶着脑袋,凭借着酒意在说话,“如果我这时候跟你表白,那是对我们双方的不尊重,意思就是承认自己失败了,输了,认怂了,凑合了,对吧?”

  “对!”苏醒在小莫子的话里听出了一丝豪迈,“那不仅仅是凑合,那叫苟合!”

  “所以,我们不可以做生活的弱者。”莫墨说,“鼓起勇气,继续用真心和诚意去相亲,去生活吧!就算找不到最好的另一半,也要找到最好的自己。”

  “你能找到吗?”苏醒问。

  “一定能的。”莫墨说,“你呢?”

  “我也一定可以的。”苏醒说,“走马观花太累了,找不到对象,更迷失了自己,我要改变,哪怕一点点地改变,也是值得的。”

  “比个赛吧!”莫墨说。

  “怎么比?”

  “找到那一个人,然后带来见我。”

  “你也一样?”

  “当然。”莫墨说,“我要么给你带来那个最好的人,要么给你带来最好的自己。”

  “我也一样。”

  “干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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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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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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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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