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这理由似乎还算说得过去,我点点头:“李叔,那你讲吧,我认真听。”
“这个故事很简单,剧情甚至很狗血,但却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故事就发生在上世纪70年代后期的丹城,发生在中朝边境的鸭绿江边。”老李的声音有些恍惚。
鸭绿江边?丹城?一听到这两个地名我就格外敏感,心不由揪得紧紧的。
我凝神看着老李,听他继续讲下去。
“那是一个疯狂的年代,那是一个热血沸腾的年代,那是一个理想融化于天国的年代,那是一个盲目崇拜的年代。在那个年代里,在距离丹城以北30公里的一个位于鸭绿江边的小山村,住着一帮城里来的下乡知青。
在这群知青当中,有一个默默无闻的普通青年,他是这个群体中最沉默的一个,之所以沉默,是因为他的出身,祖父是资本家,父母是臭老九,被打成右派进了牛棚,因为自己的出身,他没有资格和其他知青平起平坐,他是这个群体中的丑小鸭,干着最重最脏最累的活,经常受到大家的嘲笑和奚落。
在这个群体中,他没有知心朋友,没有好伙伴,也没有人愿意和他交谈和他说话,他被安排每天到鸭绿江边去放牛。于是,在静静的鸭绿江边,他每天都在和老牛作伴,没事的时候,就对着老牛说话,虽然老牛没有任何反应,但他还是想对它说,因为他的内心实在是太压抑了,太希望有人能听他的心声了。
后来,随着拨乱反正的进行,陆续有知青开始通过各种渠道回城,有的还打通关节被保送或者推荐上了大学,但能有这机会的人里没有他,因为他没有关系没有背景没有后台,看着身边的知青陆续离去,他的心愈发死寂,他知道,或许自己会是最后离开的那一个,或许自己永远都不会再离开这里……”
听着老李的叙述,我的心不由起起落落。
“在一个夏日的中午,他独自在鸭绿江边放牛,躺在江边的草地上看着碧蓝的天空发呆,江对岸就是那个社会主义国家,江边有孩子在戏水,离他不远的江面上有一艘小渔船在打渔,打渔的是个穿红衣服的姑娘,那是对过那个国家的。
他躺在草地上继续发呆,村里的知青都走的差不多了,唯独他还一直没有任何希望地留在这里,每天在这里放牛。他在想,自己或许这一辈子就要留在这里了,自己永远也走不出这个小山村了。
正在悲戚绝望地想着,突然天气突变,一阵狂风刮过,接着听到江里传来一阵呼救声,他起身一看,那艘小船被风打翻了,那个穿红色衣服的姑娘掉到了江里,显然水性不行,正在水里挣扎呼救。
他忙起身,一个猛子扎到江里,奋力向落水者游去,凭着良好的水性,将那女孩托举到水面,然后泅渡回来,女孩已经被呛晕过去,他忙将女孩的身体放平,然后对她实施人工呼吸……经过一番努力,终于将女孩救了过来。此时他才发觉这女孩竟然如此俊俏,美得惊人。
朝鲜女孩会说一口流利的汉语,经过简单交谈得知,她虽然是对过那个国家的人,但有亲戚在江这边,小时候经常随家人到江这边走亲戚,所以汉语说得很好。她现在高中刚毕业,正在家里闲着,平时来江里打渔的都是她爸爸,为集体打渔的,但今天爸爸身体不适,可管事的还是非要她爸爸出工,没办法,她就代替爸爸来打渔,没想到遇到大风落到了水里,幸亏被他相救……”
老李的声音缓慢而沉重,我凝神看着他。
老李继续说:“经过此次英雄救美人的行为,两人相识了,女孩从那以后就经常借打渔为名划船来到对岸,看望陪伴在这里放牛的他,两人经常在一起聊天,两人总能找到很多共同感兴趣的话题,而且常常会有尽在不言中的默契。
从此,他的放牛生活不再寂寞,他孤寂的心灵不再死灰一片,因为这个美丽的朝鲜姑娘,他对生活又感到了希望和光明。在他和这位朝鲜姑娘的交往中,他分明也感到了她对自己的心有灵犀和日益增加的好感。而他,同样也是。
夏去秋来,秋去冬来,在无数个美好的日子里,在无数次欢愉的交流中,爱情的种子在这对异国男女心中悄悄发芽成长。他们互相表达了对彼此的爱慕之情,发誓要永远相爱,让鸭绿江作证,他们会永远忠于彼此的爱情和誓言。
那时的她,单纯而天真,纯情而执着,痴迷地爱着他,愿意在这个远离尘世的偏僻角落里和他相守一生;那时的他,同样对她爱地死去活来,似乎她已经成为他生命里不可分割的部分,但在他的心里,却不时会涌起那外面的精彩世界,想起自己一直没有泯灭的壮志豪情,他虽然接近绝望,但却一直没有绝望。
直到有一天,他进城办事,意外邂逅了高中时期的一位一直对自己很有好感多次暗示追求过自己的女同学,此时,那位女同学早已回城,而且有了很好的工作,因为她的父亲现在是城里大人物。遇到他之后,这位女同学当即向他抛出了诱人的橄榄枝,暗示他只要他愿意和她结秦晋之好,他的回城和工作以及前程,一切都不是问题。
面对这巨大的诱惑,他动摇了,他知道,自己只要答应了女同学,那么,他从此就可以过上另一种生活,他将回到原来的那个世界里,他将会有舒适的工作和良好的前程,自己所有梦寐以求的东西都会得到。但同时,他却要背叛自己的爱情,要离开要舍弃自己心爱的姑娘,这又是让他纠结痛苦的事情。
经过几天几夜痛苦的思考,他终于做出了一个心碎的决定,他不能让自己的一生埋没在这个小山村,他太渴望出人头地了,他要有自己的前程,有自己的抱负,他要做人上人,他不能放过这个唯一的救命稻草,他必须要牢牢抓住这次错过之后再也不会有的机会。
于是,他答应了女同学的条件。为了保险,女同学先和他登了记,并与登记的当晚就和他同居了。一个月后,女同学的父亲为他办理好了一切调动手续,他被安排到理想的单位上班。
回城的前一天,那是一个冰冷刺骨的月夜,鸭绿江上结了很厚的一层冰。女孩从冰面上过来见心上人,他们在江边的一个看瓜的窝棚里相会,带来了很多好吃的东西,他则带了两瓶白酒。他知道,最后告别的时候到了,这一天不可避免要来到。他将发生的一切事情都告诉了女孩,跪在她的面前深深忏悔道歉,恳请她理解原谅自己。
女孩在经过极度的震惊和痛苦之后,并没有责骂他的背叛和离去,而是表现出了极大的冷静和深深的理解,她祝愿他能有幸福的生活和美好的前程,祝愿他能生活地开心快乐,希望他早日实现自己的理想和抱负。
同时,女孩也告诉他,虽然他离开了她,但她并不恨她,她一直都感激他的救命之恩,她还会一直爱着他,她会带着他的爱继续自己的生活,这一生,她都会将他记在心里。
那一晚,他们都喝了很多酒,都醉了。然后,他们抱头痛哭,为逝去的爱情和即将来临的分别痛哭。那一晚,在痛苦的迷醉里,在酒精的麻醉下,他们终于无法控制彼此内心的冲动和情感,在半醉半醒中互相紧紧搂抱在一起,女孩主动解开了自己的衣服……wWW.ΧìǔΜЬ.CǒΜ
那一夜,女孩将自己给了他,给了自己深爱的男人,给了给他第二次生命的男人,给得无怨无悔。那一夜,他无地自容羞愧难当,倒是女孩宽容地不停安慰他鼓励他祝福他。那一夜,当他们在一起交融纠缠的时候,他和她边做边哭,他哭地一塌糊涂,她则一直努力在笑着,虽然眼泪不停地滚滚而出。
那一夜,成为他们的最后一次见面,天亮后,女孩消失在了他的世界里,而他,则回到了自己渴望的那个世界,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那一夜之后,他借助自己的现实婚姻,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和追求,前程飞黄腾达,职务越做越大,地位越辣越高,似乎,他终于得到了自己追求的东西,似乎,他的人生很完美很圆满。
但是,30多年间,他却无法摆脱良心和道德的谴责,无法摆脱背叛爱情给自己带来的不安和忏悔,无法让自己忘却自己生命里唯一的真正的那一次爱情,无法忘记那个给自己带来生命和灵魂至高无上欢愉的纯情朝鲜姑娘。
在现实的生活里,他无法向任何人倾诉自己的感受,只能让它深埋在心里,只能让自己在无数个孤寂的深夜接受良心的审判,只能让自己在黑暗中回忆和定格多年前那场撕心裂肺的爱情。
和女同学结婚后不到10个月,他们的儿子早产出生了,因为早产,体质很弱,从小就受到了家人格外的溺爱和宠爱。为了儿子的健康成长,女同学多次到庙里上香许愿,方丈指点说要多做善事才可以保佑孩子平安无事,于是他们想到了到孤儿院,于是他们助养了一位和自己儿子年龄相仿的朝鲜族女孩。
30多年来,他再也没有那朝鲜姑娘的消息,直到前段时间,他意外在韩国一家企业的宣传画册上看到了她,看到她竟然是那家集团的董事长。这个意外的发现让他震惊不已,同时又惊喜万分,他不知道这些年她是如何过来的,也不知道她是如何竟然从朝鲜辗转到了韩国,更不知道她又是如何做到了今天的辉煌事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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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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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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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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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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