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我们能再次的团聚到一块儿,干杯!”林雨举着酒杯站起来说道,众人也都跟着站起来举杯,“干杯~”
大家一饮而尽,因为他们用的酒杯稍微大了一点,所以一口闷下去的时候,顿时脸上便生出了几分微红。
程处默,二愣,赵义,周达,程勇等人虽然一同坐席,但还是对李泰保持着应有的敬畏。
“来,大家坐。今天大家能坐到一块不容易,放开了喝,谁不喝倒不准走啊!”林雨吆喝着说到众人都大笑着回应。
二愣最是两眼发光,一听说不喝醉不准走,那真是把他给开心坏了,要知道他们在一起聚餐时,喝的全部都是蓬莱仙酿,现在这酒的市场价一瓶好几万两银子呢,可以说一口就是小千八,放眼全大唐,也就只有林雨有这魄力。
其余人也是开心的不得了,虽然林雨的酒多,但是他们也不会真的扯着脸去白要,毕竟人家是做生意,不是搞慈善的。不过有时候林雨会给大家发放那么一两瓶,各自都拿回去视若珍宝的珍藏着。平时里最多也就喝那么一两口,回味回味,一旦多喝一点,都感觉是罪过。
但在这里,根本就没有个限度,反正是只要喝不醉就往醉里喝。
包间里不断的传出欢声笑语以及劝酒的声音,大家其乐融融的,有吃有喝,有时候周达跟程勇还会讲几个荤段子与众人一起乐呵乐呵。
李泰一开始还有些融入不进去,到后来几杯酒下肚之后,一股醉意升腾,也逐渐的放开了自己,跟众人一起调笑喝酒。
过了一会之后,大家都稍微的有些醉醺醺,人一喝醉,无非就是干两件事,一种是吹牛逼,另外一种就是回忆,不过在场的人也都各自心知肚明,在林雨面前,什么样的牛逼都不能吹,因为不管他们怎么吹都不如林雨,关键是他们吹的还不如林雨真实拥有的厉害。所以每当这个时候,大家都开始对过往进行一番温情的回忆。
二愣想起了自己当初为了能够吃几顿饱饭,去给人搬石料,累死累活了一整天之后,也就只顾着他和他的父亲两人的糊口。因为有几年的收成不太好,交过税粮之后,所剩下的还不够二愣一个人吃饱饭,因此那几年间,二愣肚子就从来都没有饱过。直到后来遇上林雨,他的人生才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少爷,如果没有你就没有今天的二愣,这杯是我敬你对我的知遇之恩!我先干了!”
说完,二楞一饮而尽,众人齐声拍手叫好。
周达则是谈论起了自己的志向,他本来就是官员之后,虽然他爹的官职不算太高,但好歹家里有一丁点的势力,他年幼之时就想广读圣贤书,博学天下文。成为一名龙图阁大学士,如此便可光宗耀祖,受万人景仰。
可是千想万想都没有想到,后来会碰上林雨,结果走上了这么一条康庄大道,先是随林雨在长安城之中广开店铺,赚大把大把的银子。后来李承乾谋反,他又拿起了枪在林雨带领下怒杀敌军。于是堂堂的一个书生变成了一个手下有着数百亡魂的杀将。
虽然没有成功的当上龙图阁大学士,但是却被李世民封为骁骑豹将军,成为一名大将,也是光耀门楣,他的父亲与他人交谈之时,常常就把他挂在嘴边,显然他也是其父亲最大的骄傲。
“少爷,千言万语有时尽,所有的话全在这酒里,我干了!”
林雨同样的回敬,与其一同畅饮。
赵义和程勇同样的对林雨十分的敬佩,这两人以及周达曾经都是好兄弟,同时也是跟在尉迟宝林身边的人,当初是为了靠着大树好乘凉,以后要是尉迟宝林能够继承其父亲的爵位,他们也好借此攀附点权贵。
可是万万没有想到他们最后攀附的权贵却是林雨这样的一个大腿,从而也走上了今天这条道路。如今的成就是他们以前万万都不敢想的。对于他们来说,现在这生活简直如梦境一般。
后来程处默也说,自己原本以为已经吃过了天下的美食,世间再也没有多少美食能够吸引自己的,直到林雨出现之后,才发现自己真的是井底之蛙。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他才知道,这世上真的有跟脸盆一样大的螃蟹,和胳膊一样长的龙虾,还有那七八个人都抱不动的大鱼,更有七八米长的鱿鱼。这些对于曾经的他来说,简直就跟天方夜谭一般。琇書蛧
可后来他竟然能够过得上天天吃脸盆大的螃蟹,手臂长的龙虾,有时候还能喝两口价值几万两银子的蓬莱仙酿,这简直就是神仙般的生活呀。过惯了现在生活之后,程处默算是明白自己当初过的那日子叫什么日子,简直就是个刚刚顾得上温饱罢了,距离所谓的享受生活差十万八千里呢。
当然众人更多的是感谢林雨给他们带了那么多新奇的海外产品,这些东西才让他们明白了什么叫做享受生活。
众人轮番给林雨敬酒,可是敬了好几轮之后,林雨没有喝醉,反倒是那敬酒的几个人都喝的摇摇晃晃,神志恍惚。
李泰端着酒杯连连叹气,神色十分哀愁,程处默见后连忙询问道,“二哥,你这是怎么了?为何如此忧愁呢?是不是有什么烦心事儿?要是有啥解决不了的问题说出来,让大家伙一起帮你呀!”
李泰看了看程处默眼中流露出几许感激的神色,但张了张口,最终还是化作一道叹息,他缓缓的说道:“算了,这种事儿也不能老是麻烦你。更何况你们都是朕……咳咳,我的兄弟,危险的事情我总不能将你们推在最前面。”
林雨拍拍他的肩膀说:“既然当我们是兄弟,那就更应该毫无保留的告诉我们。不管是做什么?只要兄弟有难处,我们都尽力去帮。”
“对啊,我们一路走来什么样的场面没见过,再大的危险也都经历过,还有什么好怕的,只要有少爷在,这天下就没有可怕的事儿”二愣醉醺醺的说道,在他心里林雨几乎是成了一个神明,而在其他人看来,也大概就是如此。
在众人期许的目光中,李泰终于开口说道:“你们有所不知呀,虽然现在我们大唐的子民都安居乐业,日子过得十分安稳,但是实际上边疆地区已是暗潮汹涌。那北边的高丽对我大唐疆土早就虎视眈眈,只是之前因为我大唐内境安稳平和,人民富庶,兵力强盛。他们不敢轻易的侵略。”
“那不就得了?咱们大唐兵力强盛,突厥以及西凉的下场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他一个小小的高丽,难道还想对我们有所企图?”林雨开口问道。
李泰闭着双眼叹口气说:“你们还是不清楚,以我们现在的国力来看,如果想要与高丽开战,那必然是不可能的,先是粮草就不够用。除非在向百姓们征收税粮。可一旦这样做的话,百姓们可就没了吃喝,到时候怨声载道,与国家不利呀。”
林雨听后瞥了他一眼,大概也知道李泰现在心里存着的是什么心思,他说道:“既然如此那就不用出兵了,到时候我带着兄弟几个先去会会他,想必那高丽的王也不会是三头六臂。”
此话一出,在场之人同时放下了筷子,同声向李泰表示愿意为其赴汤蹈火,李泰的脸上更是洋溢着由衷的感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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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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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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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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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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