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下来,最少有五万两银子的进账,可是把周边的那些酒楼饭店老板给眼馋死了。
林雨道黄鹤楼还没坐一会儿,好几个酒店的掌柜的就提着大包小包的礼品前来找他。
大概意思就是想要分一杯羹,可是林雨哪里会同意?
像这种一本万利的生意,要是给别人做了,那他挣啥钱?
于是严词拒绝,任由那些掌柜如何的恳切哀求,他也丝毫不动颜色。
好话说不成,又有人压低了自家酒店饭菜的价格,想跟林雨打价格战。
可是黄鹤楼的菜价本来就比其他的饭店要高出许多。
平常的饭店一桌八盘招牌菜下来也不过是十两银子,林雨这里随便一盘青虾都十五两
不过既然敢来这里吃的那肯定就是最富即贵,有钱人吃饭是为了享受,而穷人吃饭就是为了活着。
所以,就算你再便宜,人家有钱人该不去吃还是不去吃,不但没有稳定住老顾客,相反还赔了不少的钱。
因为饭菜价忽然降到低于制作出来的成本,那么一些平时不太富裕的人们都开始争相购买。
如此一来,那些酒店明面上看起来,门庭若市,实际上入不敷出,有几家店差一点被自己玩倒闭了。
林雨懒得管那些人,钱就那么点,有人赚大头,别的人肯定就要在后面捡些漏下的了。
他又不是大善人,干嘛要顾及那么多的人啊。
黄鹤楼的名声在长安城中,一时间风头无两,许多朝廷命官都前来品尝,就连李世民都有所耳闻,但是介于身份原因不能前往。
最后林雨亲自带了一套家伙去了皇宫,李世民品尝后,赞赏不已,问林雨要什么赏赐。
林雨还是要了李世民的一幅书法,后者又问及他想要什么字的时候,林雨忽然面容悲恸,
“皇上,黄鹤楼开张那一天正是秦世伯离世之时,我本想邀请他前来品鉴,不曾想……唉”
李世民也为之动容,他更明白秦叔宝的死绝非偶然,他知道以秦叔宝的性格,绝对不会以怨报德。
但是这次对于林雨,秦叔宝却做出了违背他原则的事情。
或许正是因为愧疚,他才放弃自己的生命,这一点李世民也有很大的责任。
因此李世民对秦叔宝的愧疚更甚,想到昔日一同征战的好兄弟,如今又为了江山的安稳,发挥了自己最后一点的余热,他扣紧了龙椅的扶手。
林雨眼看李世民双目低垂,似要落泪,便说道,
“所以,草民斗胆请皇上给黄鹤楼写一首诗,以祭奠秦世伯在天之灵。”
“诗?说来看看!”
李世民起了兴趣,他知道林雨才华出众,对对方说的诗很期待。
林雨酝酿了下情绪,他深吸一口气,双眼望天四十五度,诗好不好在于其次,首先得走心,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
此句吟出之时,声泪俱下,感伤之情溢于言表。
李世民心中大震,他好像看到了那道战场中的飒爽英姿,一对镀金熟双铜锏,一杆虎头湛金枪,胯下呼雷豹马,枪锏指处,所向披靡。
但是下半句更加渲染了悲凉气氛,空余黄鹤楼,这哪里是黄鹤楼,说的明明就是他这个孤家寡人。
当年一同征战天下的好兄弟,此刻还能剩下几个?
李世民眼中的泪水再也无法忍住,一滴滴的流落。
林雨也是眼角湿润,
“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
此句更是将孤独,悲伤的情感推上高峰。
李世民不忍心去想,他闭上眼睛,可那一个个逝去的兄弟的样子总是会浮现在自己的脑海之中。
那都是曾经有过生死之交的好兄弟,每一个都跟秦叔宝一样。可岁月无情,那些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
他本来就是个孤独的人,从他坐上龙椅,被别人跪在地上呼喊: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注定孤独。
黄鹤已去,白云千载。
“晴川历历——汉阳树,”
林雨再次吟唱,他微微的摇头,脸上挂着一道泪痕,
“芳草萋萋——鹦鹉洲。”
李世民此刻已是涕不成声,他从来没有在任何人的面前如此失态过,手指扣在龙椅上都出了血,他却浑然不止。
心中所念得皆是那往日的好兄弟。
他多么的想要和那些兄弟们好好酣畅淋漓的跟当初在瓦岗时一样的喝一次酒,大醉一番。
可是却再也不能了,即使他们都还在,却也不能。
因为在他们之间隔着一样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却永远无法突破的东西——君臣之礼。
他恨,恨这个皇位,恨这个称呼,让他失去了所有。
从坐上皇位那一日起,他就再也没听过任何一句玩笑话,开口皇上三思,闭口吾皇圣明。
那些人似乎只会说这些话。
就是面对心爱的女人,也不知道她们到底爱的是荣华富贵,还是自己的这个人。
失去了一切,得到江山又如何?
“日暮乡关何处是?”
“够了!”
林雨正准备吟唱最后一句,突然被李世民喝住。
此刻再看后者,恍然苍老十岁,不再是一个威压天下的君王,反而像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老人。
李世民低着头,泪水凝聚在鼻尖,低声哭泣,继而高声大哭,哭的畅快淋漓,将心中多年压抑的感情全部喷薄而出。
林雨没有继续念完最后半句,只是站在原地看着这位悲伤的老人。
许久,李世民哭的眼泪都干了,喉咙也哑了,他双目通红的看向林雨,
“林雨,你可知罪?”
林雨挺胸抬头,不卑不亢的回应,
“皇上,草民何罪之有?”
“你让朕如此悲恸,以至于伤及龙体,便是行刺之罪。”
“哈哈”
林雨仰头大笑,继而说道,
“皇上可真会给草民按罪名,半首诗就是行刺,若是我在家里放一把兵器,岂不就是私囤军械,有造反之意了吗?”
李世民默言不语的看着他,林雨继续道,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我看你就是一个昏君!”
“昏君?”
李世民红着眼,
“你骂我昏君?哈哈,骂得好,骂得好啊!”
他狂笑不止,把林雨都笑的浑身发毛。
林雨还心想这人不会伤心过度脑子出毛病了吧?
笑完,李世民说,
“很好,很好,你是第一个敢当着我的面骂我为昏君的人。不知道有多少人这样想,却只能埋藏在心里,他们难道都不憋屈吗?”
林雨没有说话,他差不多能够体会得到李世民这时候的感觉。
看似拥有了全世界,所有人都对他毕恭毕敬,实际上却感觉全世界都在欺骗他。
林雨回应道,
“你是九五之尊,千金圣躯,万岁爷,谁敢跟你面前大放厥词?就算是普通的玩笑话恐怕也不敢说吧。你要是一个不高兴,随便安一个罪名,给人家来个满门抄斩,那不得更憋屈?”琇書蛧
“还有啊,常言道伴君如伴虎,那些大臣们带你面前那都是诚惶诚恐,大家都是有宗族妻儿的,谁敢闲着没事拿自己和亲人的性命来冒险取悦你?除非脑子有毛病。”
李世民听了,暗自点头,然后又问道,
“那你呢?为何敢如此说?”
“嘿嘿,我父母已经亡故,孑然一身,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要真想干,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
啪啪啪!
李世民鼓起三道掌声,
“好一个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啊。那你敢不敢陪朕一醉方休?”
“何惧与你?”
林雨胸一挺,“谁怂谁孙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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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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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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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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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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