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叫出四千两,便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尾巴都要翘上天了。
这人的年纪约有40岁,体格魁梧,黑面长髯。
穿着一身黑锦绣虎袍,足踏金丝蹬云靴,手上戴着青玉大扳指。
放在现代就是脖子上挂着金链子,手腕戴着大金表,嘴上叼着雪茄,脸上戴着一个蛤蟆大墨镜。
从内到外都透露着暴发户的铜臭气。
那人走过来,往林雨身前一站,整就比林雨高了一头有余。
“小子,刚才是你报的?”
林雨仰着头,不卑不亢的回答。
“是我,怎么了?”
恰在这时,长孙冲挤到了靠近林雨的人群中,他认出那人身份,不过没有立即出现,而是静静的看着这一幕。
那人高声说道,“你可知我是谁?”
“我管你是谁?青姐说了,价高者得,你能出四千,为什么我就不能出五千?难道说你的钱是钱,我的钱就不是钱了?”
林雨一番话把这人说的哑口无言。
这人两眼一瞪,高声说道,“我乃吏部尚书侯君集,小子,说话可注意点,别口无遮拦。否则得罪你不该得罪的人,后悔都来不及。”
侯君集?
林雨对于这个名字并不陌生,据史籍记载,此人只有武力而胸无点墨。
无非就是当初跟随李世民南征北战,虽无功劳,但也无大错。
后来在玄武门事变中因拥护李世民有功,才被封为吏部尚书。
不过侯君集贪图功绩,爱慕钱财,又极其好色,后来下场也不怎么样。
今日亲眼一见,果真如此。
林雨没有搭理他,而是抬头对青姐问道,
“青姐,你说价高者得,我报的五千可算数?”
青姐秀眉一颦,不明白林雨到底要干什么?
只道是他与侯君集有间隙,而青姐自己则是一个卖酒的,两只老虎打架也伤不到她。
相反,她更希望这两人相互叫价,反正最后获利的都是她。
“当然算数,奴家已经说了,价高者得,就看两位中,是谁能拿走这的最后一坛蓬莱仙酿。”
青姐说完,她看了一眼侯君集,又补充道,
“若是谁能拿走这最后一坛,便可和紫云小姐共度晚宴。”
侯君集一听,老眼都直了,他今天来这里就是为了紫云。
不然也不会等到最后一坛才出价这么高,就是为了赢得紫云的注意。
“六千!”
侯君集高喝一声,他得意的瞥了林雨一眼,高傲的说
“小子,劝你哪来的滚哪去,你侯爷的事不是你能来瞎掺和的。别现在图得一时爽,一会儿没钱,老子非打断你的狗腿。”
呵,没钱?可笑,这酒就是我的,顶多把差价给青姐。
前两瓶能卖到将近六千两银子的价格,林雨已经很满意了,至于这个侯君集,他倒想跟其耍耍。
“七千!”
林雨回以同样的眼神
“侯尚书,林某别的没有,但这钱,还是有一点的。”
“你!”
侯君集怒目圆瞪,同时他不着痕迹的看了一眼高处坐在琴边的紫云。
后者此刻正注意着这边的情况。
侯君集想要紫云已经很久了,可奈何这杏花楼是太子的地盘。
紫云又是杏花楼的头牌花魁,卖艺不卖身,就是他想跟其说两句话,几乎都不可能。
今天青姐放出这样的诱惑,他急的手心直痒,下定决心一定要拿下这坛酒。
侯君集咬着牙喊出了八千的数字。
在场的人无不惊呼。
原本紫云连弹三曲,引来了五千多人前来驻足观赏。将这一段白虎大道都堵的死死的。
这下林雨又和侯君集相互争价,便有好事之人大肆传播,更多人闻声而来。
白虎大道上,放眼望去,人山人海。
道旁店铺里,楼上,也挤满了人。
成千上万的目光都落在林雨和侯君集两人身上。
长安城里没有一套良好的拍卖体系。
不过却有一条潜在的规则:凡是竞价的人都站在最前排,其余没有财力的自动退后。
现在两人可谓是万众瞩目,人们以他们两人为中心,自动让开一个直径五米的圆形空地。
人群中的长孙冲嘴角微微扬起,似乎在讽笑。
他往前挤了两步,心想这下该结束了,倒不如趁机给林雨解个围,以自己的身份,侯君集也不会无视,也等于给对方一个台阶下。
可青姐这时却还唯恐天下不乱的说道,“侯爷真是阔气,只是不知到底是爱这美酒,还是爱美人呢?”
“若是能以美酒敬佳人,岂不快哉?”
林雨说完,立即高声道,“一万两!”
此话一出,长孙冲迈出的脚步又缩了回来,他面色惊疑,不明白林雨为何还敢争抢?
这样下去,两人必然交恶。
侯君集虽然不是一品大臣,但也算是朝中元老,不能轻易得罪。
于是他继续静看事态发展。
侯君集那张黑脸都气得黑里透红。
“你是谁的人?故意要与我作对不成?”
“我不是谁的人,只是看你不惯而已,你咬我呀?”
“尔等小贼,今日之后我会让你知道我的厉害。”
“要知道侯尚书的厉害,何必在今日之后?倒不如你现在显示出来,让大家有目共睹呗。”
林雨丝毫不受对方的威胁。
“好,好,好!”
侯君集连道三个好字,
“我就看你到底能撑到几时?”
“一万五千两”
在这个数字喊出来的时候,所有人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
侯君集面容狰狞,简直要将林雨抽筋扒皮,饮血食肉。
林雨依旧悠闲的喊道
“我出……两万两”
他扬起下巴,一副高傲的模样说道。
“侯尚书怕是不行了吧?不过,这两万两要是能求得紫云姑娘的芳心,倒也不亏啊!”
林雨抬起头看向紫云,他提高音调说,
“只是不知紫云仙子心有何想?”
紫云低头含笑,好一个欲语还休。
这下侯君集急了,此刻已经不是在争一瓶酒,或者是争一个女人了,在众多人的见证下,他争的是自己的面子。
堂堂官居正三品的吏部尚书,若是在杏花楼前被一个籍籍无名的年轻人给抢了风头,那他这张老脸上哪搁呀?
岂不成为朝中之人的笑柄?
侯君集大喝一声,“三万!”
然后他上前抓住林雨的衣领,拉到自己的面前,恶狠狠的说,
“你若是知趣,现在就给我退去。再敢坏我好事,别怪我让你血溅五步。”
长孙冲藏在袖中的双手紧握,心中万分纠结。
他深知以侯君集的性格,还真敢动手。
可尉迟宝林却说林雨武力高强,并且据周达等人说,林雨使得一手好短棍,磕着就倒,碰着就昏。
这两人若是打起来,谁胜谁负还无从知晓。
但若是林雨杀死了侯君集,依照唐朝律例,刺杀朝廷官员,是要满门抄斩的。
那他这个结拜弟弟虽然不会被斩,却也要受其牵连。
于是他就想,若侯君集真要动手,便立即出面阻止,决不能让两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动手。
林雨面色如常,古井无波。
他玩味的看着怒不可遏的侯君集,右手微微抬起,却被对方立即按住。
“你这是找死!”侯君集已心生杀意。
他自衬以自己吏部尚书,再加上二十四凌烟阁大臣之一的身份,李世民也不会定他死罪。
恰在这时,长孙冲从人群中挤出来。
“大哥!原来是你在这里啊,”
然后又故作惊讶的对侯君集行了一礼,
“小侄见过候叔叔”
“三弟?你也来了,现在正有一场好戏要让三弟来看一看。”
林雨微笑着说道。
侯君集正在气头之上,但一听长孙冲喊的那一声大哥,心中不免有些疑惑。
“此子怎与长孙冲如此交好?莫非这是长孙无忌那老家伙的一计?”xiumb.com
他虽然胸无点墨,但还有几分智商,长孙无忌与他同为二十四凌烟阁大臣之一。
可是在朝廷中,他处于中立地位,既不偏向长孙无忌,也不偏向魏征。
反正就是抱着一个坐山观虎斗的心思。
“难道说长孙无忌要对我下手了?”
侯君集暗自猜测
“我若真的当场杀死了此子,那长孙无忌必然会借题发挥。”
朝中上下,谁会不知道长孙无忌的心那是蔫儿坏。
一念至此,侯君集便对长孙无忌恨之入骨,同样对于长孙冲也没好脸色。
他松开手,冷冷的看了林雨一眼,随后又将目光移到长孙冲身上。
“我道是谁,原是长孙家的娃娃。你这一手玩的真妙啊!”
长孙冲在人群中早就看了许久,也明白其中原委。
他故作不明的问“侯尚书何出此言?”
“哼,姓长孙的心果真一个个都是蜂窝眼。”
侯君集别过头,不再去看这两人。
林雨也觉得差不多了,毕竟三万两白银绝非少数,更何况他还真怕侯君集怒不可遏之时对他动手。
还是小命要紧啊。
林雨整理一下衣服,对侯君集说,“侯尚书财大气粗,今日竟以三万两白银买下一坛酒,林某实在佩服。想必这酒必然是琼浆玉液,人间仙酿吧?若是有机会,林某还想讨要一杯”
侯君集以为对方如此,便是要激怒他,他更加显得平静。
说完便走进杏花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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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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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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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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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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