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仙酿,果然不负此名,真有如琼浆玉液,世间难得。”李泰感叹道。
正所谓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软。喝了林雨赠予的美酒,李泰就是想要高傲也高傲不出来了。不过也仅是对林雨态度有稍好的改观。
他举着酒杯,“给我再来一杯!”
“哈哈,这才是真正男人该喝的酒。以前喝的就跟水一样”尉迟宝林扯着嗓子,声音粗狂的喊叫。
“光有美酒,似乎还差点什么”青姐恰在时宜的开口,众人的目光集聚在她身上。
“那以青姐的意思该当如何?”李泰笑着问道。
青姐平举还剩下一半酒水的酒樽,“如此美酒只是这样喝,似乎有些浪费了,若能以诗词将其记下,岂不美哉!”
“好,这个提议好!”李泰爽朗的说道。青姐的话,正对他的胃口,他素以才华横溢著称,此刻正是心痒难耐之际,只想赋诗一首,以彰显此刻的心情。
其余人当然不会有丝毫的意见,他们知道接下来就是四皇子表演的时间。
尉迟宝林只是一个大老粗,从小就跟他老爹一样,不爱读书,所以到现在也只会写个自己的名字。
颇有才华的也就只有长孙冲和秦怀玉了,只是这两个人绝不会与皇子相争。
至于周达三人,根本就没他们的事,能让他们喝酒就算不错了,站一旁好好听着就行了。
“既然如此,那我就先博出一个彩头”李泰将腰上的玉佩取下来放在桌子上。
那是一块用羊脂白玉雕成的蟠龙戏珠佩。龙首狰狞,龙身矫健,形盘居之姿,双目圆瞪,口中含着一颗玉珠,其形栩栩如生。
看到这个玉佩,就是家产丰厚的长孙冲都为之惊叹,“四皇子真是豪气,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应该就是当初并肩王征战渤辽之时,渤辽王为求和而进献的三宝之一——蟠龙佩吧?”
李泰得意道,“没错,父皇当初因一首诗赐予我,如今我就再拿来博诗一首。今日就要大家各显神通了。”
“既然四皇子如此破费,那我等就却之不恭了。”长孙冲恭手道。
接下来就是李泰,长孙冲,秦怀玉三人吟诗作对,又有美人斟酒,好不快活。
一旁的尉迟宝林急的眼都红了,他不是想去掺和作诗,而是这三个瓜皮竟然下了行酒令,做一首,喝一杯,做不出来的,不准喝。
这下他算是明白了,原来吟诗争玉佩是假,不让他们分酒才是真啊。
尉迟宝林实在受不了了,他靠近林雨,小声的说,“林兄,你倒是想想办法啊,酒都快要被他们喝完了。我才就分一杯,这不明摆着劫道吗?”
林雨当然看的明白,他只是不想先掺和,既然要拼诗,那必须得是精品啊,得留到最后,光听这三人吟诵的那些,多是空白无物,没一点内涵,有的还是强凑到一起的。
所以,玉佩一直没主,倒是酒喝了不少,其余的人都眼馋的看着,张大嘴巴也嘣不出一个字来。
至于林雨会担心?
开玩笑,老子可是从未来穿越过来的,从小到大虽然不爱学习,但好歹也是个三本的大学生啊,别的不会,唐诗宋词难道还不会一些?现在是唐朝初期,李白杜甫都还没出生呢,光这俩人的诗作就足够震惊众生了
。
也许是秦怀玉觉得他们这样玩实在耍赖,就问向林雨,“林兄难道就无感想?大家只图个开心,无需追求高雅别致。”
林雨微微一笑,回应道,“秦兄说的是,只是在下实在是胸无点墨,所赋诗作实在难以示人。”
“无妨无妨!我等都是俗人,何谈高雅,但说无妨。”李泰微醺,他口吐酒气,一手持酒樽,一手搭在青姐肩膀上,晕乎乎的说道。
“既然大家不嫌弃,那在下就献丑了”
林雨端起酒樽,小酌一口,细细的品味,装出一副意味深长的神情,他缓步移动,走到窗边才驻足停下,怅望窗外杏花美景,还有街上来来往往的羁旅商人。
屋内众人都看着他那忧伤的身影,屏息以待。
“蓬莱美酒杏花香,青樽盛来琥珀光”
此句念罢,一股欢欣愉悦之感涌上众人心头,这不正是说的此刻之景吗?
蓬莱仙酿,杏花正盛,青铜酒樽,琥珀酒色。简直是如同天作,光是这两句,便让李泰等人为之感慨万千,这才是真正的有才华啊,他们的诗与此相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就如拿白水比这蓬莱仙酿。
此时李泰完全改变了对林雨的看法,能吟诵出如此意境的诗句的人,怎可能是常人?
李泰以为林雨只有这两句,就打算上前招呼,心生结交之意。他刚抬起脚步,却被秦怀玉拉住,只听林雨高声颂扬。
“但使主人~能醉客”
“不知何处~是他乡。”
顿时,众人只觉一股酸苦气息,由心间涌上鼻梁,不知不觉间,两行热泪顺颊而落。
长安城是生养他们的地方,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在听到这两句的时候,有种羁旅他乡的感觉。
一个人,背着包袱,行走在不知名的街道上,那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没有亲人朋友,就连同乡人也未曾见过,从始至终陪伴的只有自己的影子。
在场的无论颇有学识的李泰,长孙冲,秦怀玉,青姐,还是大字不识一个的尉迟宝林,亦或是一直默默不语的周达等人,无不忧愁感伤。
“我怎么……哭了?”青姐摸了一下脸颊,发现指尖湿润,她稍微的愣神后才轻声道。wWW.ΧìǔΜЬ.CǒΜ
李泰长叹一口气,他只觉自己以文称名实在是幼稚,方才自以为良好的诗作现在想来实在丢人。直至此刻才知什么叫做一山更比一山高。
秦怀玉低声呢喃,“这不正是当初我随父亲北伐渤辽时的感觉吗?大武,你在下面,可有人陪你喝酒?”
他先是低声复吟,“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连念两次后突然提高音调,几乎是用哽咽的声音喊出来的,“不知何处是他乡,不知何处是他乡啊!”
秦怀玉情绪难以自控的大笑,最后到大哭,他端起酒樽走到林雨身后,双手持樽,以将士敬将军的酒礼恭敬道,“林兄之诗实在感人肺腑,犹如这蓬莱美酒,透骨三分。我秦怀玉在此敬您一杯!”说完一口饮尽。
林雨心里止不住的大笑,这逼装的实在是完美无瑕,把李白的诗改了几个字,就应时应景,“我真他娘是个天才啊。不当诗人都亏了。”
林雨用力抹了两下眼睛才转过身,他眼睛通红,带上刚才擦眼的动作,别人都以为他是情到深处才有如此大作。
“秦兄过奖了,我只是正好看到窗外杏花正放,旅人匆忙,这才有感而发罢了,不足为道,不足为道。”
这一谦逊,李泰更是将林雨惊为天人,能有如此才华的,整个长安城都屈指可数,又是这等的品行高洁,不慕虚名,实在世间罕见。
要不是林雨年纪太小,李泰都打算行拜师礼,尊其为师。这可比那些顽固不化,执守旧统的太傅,太师强的多了。当然结交是板上钉钉的,他推开青姐,不再摇晃,拿起桌子上的玉佩走上前去。
“林兄实为天纵之才,方才是我唐突了,在此向林兄深表歉意。”
然后他将蟠龙佩放到林雨手上,“今日林兄此作一出,我们哪里还有脸面再比下去?这彩头,非你莫属。”
林雨心里那叫一个得瑟,“哟,现在想巴结我?晚了,一开始干啥去了?不过这好东西既然送来,那我就勉强收下好了。”
“你若是不收下,就是看不起我!”李泰绷起脸,假装生气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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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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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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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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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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