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些手足无措。
紧接着,他又哄道:“嫂子你别哭,对不起,嫂子,对不起……”
为了这个家,嫂子腿肿了,现在还被他弄哭了,他心里内疚死了。
“嫂子,你打我,打我出些气,你别哭了,你哭着……我我……”
他嘴笨,不知道怎么哄嫂子。
林俏余光暗暗瞥了他一眼,见他着急的模样,心想戏份可以了。
她抹了抹眼角,过了一会抬头,为了安抚他唇角微微上扬,“我没哭,不打你,乖,回屋睡觉吧。”
以前嫂子会跟他说会话,今个不让他待了,宋廷凡下意识就认为她生他气了,他怯怯道:“嫂子,你别赶我走,我错了……”说着跪在了地上,可怜巴巴的看着她。
林俏吓了一跳,连忙扶他起来,“没赶你走,只是夜深了,明个你还要去念书呢。”
“我不困。”宋廷凡担心的看着她,手不自然的捏着衣角,一副犯错了的模样。
林俏伸手拍了拍他的手臂,“不困的话,我跟你说会话。”
宋廷凡顿时欣喜,连连点头,林俏看他坐下后,将今天的事给他说,“小叔,如意布庄的说要是我画的图纸好,他就给我二两银子一幅。”
“真的吗?嫂子好厉害。”宋廷凡眉眼弯弯,发自内心的崇拜。
嫂子真的好厉害,画图赚了好多银钱,要不是给他们用了,肯定存了好多。
少年眼神单纯,显然不是忽悠人,林俏心里有几分成就感,她想到什么,从钱袋子拿出三两整银,“小叔,今年的束脩有了,今个布庄展台的女子上不了台了,布庄掌柜让我帮忙走了一下,他给了我银子,还说下次展台也让我去。”
听见束脩,宋廷凡心里忍不住动容,嫂子一直想着他的束脩,他抿了抿唇,“嫂子,下半年我不想念了。”
念书费银钱,而且也不能帮家里干活。
要是他整日打猎,嫂子肯定会轻松许多。
“又来了,念书一定要念,你看,嫂子一下子都能赚这么多银钱了,肯定能养活你们。”
林俏趁机刷一波好话,紧接着她柔柔又道:“我不怕累,不怕苦,只要咱们一家过得好。”
“再攒一段时间,我们就去买块田种,日后就不用买米吃了。”
“日子总会越过越好,所以小叔安心念书就成了,若是不喜欢念书,等你及冠了,就可以不念了,去做你喜欢的事。”
“无论什么,嫂子都支持你。”
一翻话下来,她都不带脸红,反而情真意切的模样。
“嫂子……”宋廷凡咬紧下嘴唇,停顿了一下,又道:“嫂子,是我拖累了你。”
话刚落,林俏伸手敲了他的额头,凶巴巴道:“胡说,下次再这样说,我就不搭理你了。”
宋廷凡揉着额头,憨憨的咧嘴笑了一下,“下次再也不说了。”
屋子里的说话声过了好一会才停了,宋廷凡提着油灯出来,轻轻关上了木门,随后回了自个的屋子。
油灯熄灭了,他并没有睡,而是拿出竹筏出来编。
他最近悄悄编了好多个,没让嫂子发现。
……
自从那晚上“哭了”后,反派对她的越发关心了,除了吃饭,画图,其他的什么都抢着干。
家里本是和和睦睦,家外闲言碎语又起,说是宋廷凡连林俏的里衣都帮着洗了。
隔壁的王朱氏听见后,上门善意的提一嘴,她上门的时候,林俏正在琢磨图纸,听见来财和进宝叫唤,她扭头看了过去,瞧见是王朱氏就放下细碳,宣纸反扑在桌上。
她笑道:“王嫂子。”
王朱氏见她起什么,连忙摆了摆手,“你坐着就成了。”
她四处看了一眼,“家里就你一个?宋叔宋婶他们呢?”
林俏点了点头,“他们去菜地扯草。”
王朱氏“哦”了一声,随后找了根凳子坐下,“你腿好些了没?”
“快好了。”林俏笑了笑。
客套了几句,王朱氏突然凑近小声道:“廷凡嫂子,村里又在说你跟廷凡了,就因你家廷凡帮你洗衣裳,这些人简直是吃饱了没事干,明明是你腿不好,廷凡才洗的。”
感情是又上村里的热搜了,林俏心里无奈的叹了一声,这儿跟现世唯一没区别的就是隔三差五上热搜。
她微微低头,眼眶微红,有些难受,但嘴里却“大方”道:“有什么法子?让他们说吧,我都习惯了。”
“王嫂子,这事你别说给小叔听,他听见会难受。”
王朱氏替她有些难受,忍不住叹了一口气,安慰道:“唉,我不是说出来让你难受,我只是想提醒你,日后避着一些。”
林俏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再避着,他们也会说,我做什么都是错的。”
“王嫂子,活着怎么这么难……”说完她低下了头,让人看不清她的神色。
王朱氏拍了拍她的背,安慰道:“你可别胡思乱想,他们爱说就让他们说吧,你再辛苦几年就好,等廷凡及冠了,他就是顶梁柱了。”
“现在安心把腿养好,养好了啥都好。”
估计是看林俏太难过了,她转移话题,“廷凡没几天就要满十三了,办不办席?”
村里有习俗,凡满十三的男娃都要办席,其实就跟县城府城男子及冠办席差不多。
意寓着可以探亲了。
这些年村子生活好了许多,很少有男娃十三就成亲,基本上都是十五岁后探亲。
不过,风俗是老祖宗留下来的,再怎么也要遵守。
林俏确实不知道反派的生辰,一听这话,来了精神。
随后她心想十三岁的孩子办什么席?
她微微想了一下,“要办,就是不知道咋办?”
“简单,那天让宋叔宋婶给廷凡束个发,再者你也成,其他的跟平常差不多。”
王朱氏想到什么,小声又道:“廷凡的红里衣你做没?当天可是要穿的,原本这事该廷凡娘做,他们不在了,就该你给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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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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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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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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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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