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工后,已经是这天的黄昏后,她抬头看了天色,宋廷凡要回来了。
果然,没多久,少年的声音响了起来,“嫂子。”
“在厨房。”林俏都习惯了他有事没事叫嫂子了,她连忙回了一声。
很快,少年跑了进来,手里拿了一珠荷花,“嫂子,许伯伯给了我一朵荷花,要不要插瓦罐里?”
“是小叔问许伯伯要得吧?”林俏嗔笑了一声,随后点了点头。
宋廷凡一副被说中的模样,羞涩解释道:“许伯伯在荷田,问我要不要吃莲子,我就问许伯伯要了荷花。”
“嫂子,你喜不喜欢?”
说完小心翼翼的看着她,似乎生怕她不喜欢。
“喜欢,嫂子最喜欢荷花了。”林俏本人当然不是最喜欢荷花,只是反派送的,她就是最喜欢,没有例外。
闻言,少年嘴角都快咧到耳后了。
原来嫂子最喜欢荷花。
林俏的随口一句,少年记在了心里。
翌日,天色灰蒙,弥漫着早晨的雾气。
少年轻手轻脚从院子进进出出,最后拿着几株小荷苗放在了不用的瓦罐小缸里。
他瞧了又瞧,突然咧嘴憨笑,再站了一会,他回屋拿了弓箭出门上山了。
知道宋廷凡今个休沐,林俏就稍微起晚了点,快要卯时过才起床了,这会天色明了不少。
出了屋子,一眼就瞧见了左边院子的小缸,缸里飘着几株小荷叶。
她微微愣了一下,反应过来,心里莫名有点心虚,咳,以后不能穿帮了。
她就是最喜欢荷花。
嗯。
最喜欢荷花。
“小叔,小叔。”
喊了两声没人应,她推开了隔壁的屋子,已经没人了,墙壁上弓箭也没有。
上山去了。
倒没有之前担心了,反派算是很听话了,不让他一个人进深山他就没进。
而且估摸着也只是上山看猎洞。
自从上一次的猎洞被人发现了后,他又换了几个地方。
日头渐渐升起,突然一阵“嗷嗷”的狗吠声,以及路人的凶骂声,“叫个锤子,老子打不死你!”
林俏歪头看了院子外面一眼,村里的大黄狗又在讨嫌了,这狗凶,除了自家人,见谁都叫,上次还跑了进家门来吼,吓了她一跳。
她刚想把院门关上,一道黑影就进来了,吓了她一跳,反射性的往后退了一步。
等看清才发现是宋廷凡回来,她吁了口气,“小叔,你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是大黄狗又跑了进来。”
“嫂子,对不起。”
宋廷说完扭头冲着门吆喝了一声,大黄狗受到惊吓,窜的一个就跑远了。
“对不起啥,小叔你是不是想挨嫂子打?”林俏故作不高兴,轻轻拍了他的肩头。
宋廷凡一点都不痛,反而一个劲的傻笑,随后扬起手上的死兔子,“嫂子,我猎到兔子了。”
“还好今天去看了,不然就要臭了。”说完意识到嫂子会害怕,连忙又把死兔子拿远了点。
兔子起码有三四斤,林俏瞅了一会,“上次的兔子皮,跟这次的兔子皮能给小叔做一双冬靴了。”
这句话脱口而出,她自己都愣了一下,这也演得太自然了点。
不过也没多想,只当临场发挥了。
嫂子干什么都想着他,宋廷凡神情有些动容,他摇头,“嫂子,我不怕冷,给你自己做。”
反派这孩子是典型的“娘宝”,凡事都想着“娘”,林俏调侃道:“小叔是真不怕冷,还是怕嫂子冷?”
反派太单纯了,一被说中了,脸就红,他磕磕巴巴,“不……是……嫂子,我……”
林俏眉眼弯弯,乐道:“小叔,你咋这么容易害羞。”
见他脑袋都快低到脖子里了,她也不逗他了,“小叔,快吃饭吧,吃了去镇上看阿爷阿奶。”
……
不想在破庙留夜,林俏带着宋廷凡坐了驴车,这次到镇上,还没到午时。
林俏想着去看宋廷凡的阿爷阿奶,打算买点什么,路过肉摊的时候,她停了下来,“大叔,这块肥肉怎么卖?”
“十五一斤,不讲……可以讲价。”卖猪肉的大叔瞅了她几眼,小娘子的模样长得太他娘的好了,他到嘴的的不讲价,又憋了回去。
林俏感觉受到了花瓶般的“侮辱”:“……”
她比了一个二,“十二文卖不卖?”
最近猪肉价都涨了,十二文确实有点低了。
卖猪肉的大叔笑眯眯摇头,“咋行呢,十二文卖不了,看你第一次来买,算你十三文。”
“十三文整了镇上你都买不到。”
林俏刚准备说话,旁边的宋廷凡出声道:“嫂子,你是买给阿爷阿奶吗?”
林俏“嗯”了一声。
“嫂子不买。”
“为什么?”
“阿爷阿奶吃不到。”
少年说这话语气有几分闷闷,有些难过。
林俏一想也是,过了一会,她对着卖猪肉的大叔道:“称两斤。”
随后伸手摸了摸宋廷凡的脑袋,眨了眨眼睛,“那就接阿爷阿奶去我们那里吃。”
宋廷凡的三伯一家嫌弃宋廷凡的阿爷阿奶是累赘,肯定会同意他们去宋二家住几天。
说不定还巴不得他们不回来。
宋廷凡眼睛睁大,十分欣喜,他小心翼翼问道:“嫂子,你要接阿爷阿奶回家住一天吗?”
“小叔真聪明。”
林俏要是现在手里有足够银钱肯定会接反派的阿爷阿爷回家,毕竟是反派心里的温情。
只要他们在,他黑化的可能性就更小了。
毕竟她这个嫂子已经从良了。
她又道:“阿爷阿奶想住几天就住几天。”
宋廷凡想接阿爷阿奶回家住几天很久了,看着温笑得嫂子,他突然红了眼眶,小声道:“嫂子,你真好。”
“小叔也好。”
林俏伸手帮他抹了眼泪,又道:“小叔,别哭了,你哭,嫂子也想哭。”
咳,她最近真的不想哭了。
宋廷凡伸手抹了两下,点头道:“嫂子,我不哭,你别哭。”
这时,猪肉大叔麻利的切了两斤肉递给林俏,“两斤二两,算你两斤,给二十六文。”
林俏数了二十六文,刚准备递给卖猪肉的大叔,旁边的宋廷凡就接过了,然后递给了猪肉大叔,接下了猪肉。
她愣了一下,随后微微挑了一下眉。
反派的保护欲挺强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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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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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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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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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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