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蔚曾在钟自羽口中听到过他与岳单笙小时候的事,但柳蔚并不觉得,两人那就算朋友了。
或许是个旧识。
至于“友”,应该怎么都挨不上。
但魏俦的一些话,又笃定二人的确交情匪浅。
柳蔚不知是谁在说谎,但这会儿听岳单笙提到,她又忍不住好奇:“所以,你吃过人肉吗?”
这话问得可谓非常冒犯,岳单笙错愕,滞了一下,立刻看向她。
柳蔚回以轻柔视线,宽宏的道:“就算吃过也没什么,被骗了而已,当然,你也可以不回答。”
钟自羽与岳单笙的相遇,发生在那个天灾**不断的年代,为了逃避流民头头的猎捕,独自逃亡的钟自羽,与瞎眼的贵气小公子岳单笙,在前往漠北的路上相遇。
初时的碰撞,脏兮兮的小野种对这个高高在上的小少爷满怀恶意,甚至想骗对方吃人肉。
柳蔚当初催眠钟自羽时,钟自羽嘴里只念着六个字,“岳单笙,我错了。”
柳蔚能从这六个字中猜到一些恩怨情仇,毕竟一个男的,对另一个男的如此卑微的认错,应当的确是做了什么天理不容之事。
难道就是长大后的岳单笙发现了,小时候自己被骗,吃过人肉的事?
柳蔚对此一直抱有好奇,现在遇到当事人,她忍不住想问问,可对方如果不愿意说,她也绝不勉强。
岳单笙似乎很惊讶柳蔚知晓这件事,这件事太久远了,久远到他都几乎忘记了。
那时的钟自羽是个连名字都没有的小乞丐,他是顽皮的,是恶劣的,与这样一个人结交,岳单笙并不愿意。
可漠北荒芜,他一个瞎子要赶路,身边必须有个人陪着,钟自羽是他唯一的人选。
而因为这个决定,也成就了两人多年的情谊。
可惜,他高估了自己对钟自羽本性的约束,一个在孩童时代便能杀人如麻的人,其后做多少天怒人怨之事,应当都不奇怪。
钟自羽是黑的,从小就是,在他们相遇之前就是。
而明白这一点的时候,岳单笙付出了这辈子最痛的代价,痛到他五年,十年,百年,千年,都不可能释怀。
“没吃。”岳单笙淡淡的说,又抬头看了柳蔚一眼:“他心软了。”
柳蔚笑出了声:“他还有心软一说?”但这个答案她却是接受的,一个孩子,哪怕再坏,也还是个小孩,不如成年人心智坚硬,在即将染黑一个人的时候,因为各种原因收手了,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
可若不是因为这件事,钟自羽的道歉又是为了什么。
似乎猜到她的疑惑,对于那件连纪夏秋、柳陌以都不知晓的旧事,岳单笙难得的,对柳蔚吐露了:“他害死我妹妹。”
柳蔚低下头,小心翼翼的问:“因为……他让你妹妹怀……怀孕了?”
岳单笙眯起眼,片刻没说话后,过了许久道:“纪冰的父亲,不是他。”
柳蔚理解的急忙点头:“要是我的外甥,我也绝不要他认这样一个杀人狂魔为父。”
岳单笙看她一眼:“重茗的心上人,另有其人。”
柳蔚呆了:“你是说,钟自羽还真不是纪冰的父亲?那……”
不知是不是因为钟自羽死了,这段仇恨随着他的身亡,在自己心中的分量也变轻了,此刻的岳单笙,没有平时提及旧事时那么敏感,他看了柳蔚一会儿,突然觉得,这似乎是一个可以诉说的对象。
对方,至少有着同重茗过半相似的容貌。
于是,他破天荒的,将一些曾经不愿讲起的事情,头一次亲口解释。
岳单笙、岳重茗、钟自羽,这三个人在童年、青年时期,几乎都是一同度过的。
岳家与纪家有着千丝万缕的亲缘关系,岳单笙的祖母,正是纪家上一任家主的妹妹,一个外嫁女,按理说不管有多少理由,都不该让夫家的人,搀和到自己娘家的恩怨当中。
可纪家的无耻,便在于生死关头,他们选择连累别人,他们甚至很庆幸,庆幸身边有一个庞大的势力,可以为他们抵挡一部分风雨。
这种恬不知耻,蚂蝗吸血一样的作风,是岳家人都恶心纪家人的根源。
那时岳单笙还小,是个需要奶娘随身伺候的贵少爷,他还有一个妹妹。
有一天,母亲哭着跑进房间,抱着他说,妹妹不见了。
自此,一家和睦的情况,步入了终结。
一开始岳家人都以为,偷走岳重茗的,是岳家的仇家,经商之人,总免不了有些敌人,但上升到动人妻女的,却是少之又少。
可后来他们才知,原来对方不是敌人,是亲人,是他们的亲家!
纪家那时正值多事之秋,纪夏秋一事后,岭南被端,纪家人流窜在外,而当时的纪家家主,曾亲自上门,问自己的亲妹妹求救。
岳单笙的祖母虽是纪家女,但外嫁数十年,早已不想沾染族中旧事,加上那时朝廷追捕密切,岳家祖母在深思熟虑后,狠了心,拒绝了自家大哥,维护了岳家上下不受牵连。
这个做法,不管在何时,都是正确的,救人需量力,如果明知救你,我自己,甚至我全家都会被搭进去,那这就不是一个人的事了,我可以将自己的性命奉献给你,但要我连带全族同你一起丧命,那恕难做到。
纪家家主被激怒了,他佯装理解的离开,转头,却掳劫了岳家最小的女婴。
岳重茗自小身子不好,便是因此。
任何一个婴孩在幼时离开母亲,跟着另一群亡命之徒过着颠沛流离,甚至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身体都会弱。
岳重茗的失踪,在岳家掀起波澜,可岳家祖母愣是哪怕被孙女性命威胁,也没同意纪家人的一丝威胁。
岳重茗,在那时已经被默认是个死人了。
岳单笙是在七年后方知,妹妹还没死,她被纪家另一群看不惯纪家家主强盗行为的人救下,漠北暂居。
偷听到这个消息时,岳单笙想到母亲的以泪洗面,想到父亲的哀伤模样,想到祖母虽未言明,但常常深夜落泪的沧桑,他决定,要接回妹妹,要让一家人,再次重聚。
那次是他第一次独自离家,眼睛是他付出的第一个代价,一个孩子,要在动乱的外界行走,需要的不止是金银,还有识别善恶的能力。
他误入一家黑店,丢失了所有行李,还毁掉了眼睛。
当然,瞎眼只是暂时的,岳家经营药材生意,对于医药,岳单笙哪怕没学过,耳濡目染,也总会一些。
他并不担心自己眼睛的将来情况,但他担心维持这种瞎眼的状态,要如何去往漠北。
在这个时候,他遇到了另一个要去漠北的人,他用身上仅剩的银子,“雇佣”了对方,那个人,其后,陪他找到了妹妹,帮他照顾妹妹,与他走过了最困难,最不便,最颠沛流离的整个孩童时代。
他对那人,是感激的,哪怕那人秉性恶劣,喜好作怪,但这都是些无伤大雅的小毛病,那人的活泼,哄得妹妹笑逐颜开,有那人在,一切都仿佛在往好的方向走。
直到,打算带着妹妹回家的岳单笙,得知了另一个消息。
在他离家后,岳家遭害,岳家大宅被人放火,一夜之间,家破人亡。www.xiumb.com
骤然的家变,令岳单笙无法接受,那阵子,他疯了。
一个疯疯癫癫的少年,一个重病虚弱的少女。
在路上偶然结下这场缘分的小野种,默默的接下了这两个包袱,他去田里做工,去富人家里为奴,每天攒下一点钱银粮食,再回来照顾那两个萍水相逢,与他无有半点血缘关系的小伙伴。
他无怨无悔,嘴里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单笙,来吃饭了”还有“重茗,该吃药了”。
整整两年的悉心照料,直到岳单笙恢复正常,岳重茗已经将这个在她眼里比所有人都高大的少年,视若亲兄。
岳重茗觉得自己有两个哥哥,一个千里迢迢来找她的岳单笙,一个将她捧若珍宝,呵护备至的钟自羽。
她的一生不亏,唯一觉得遗憾的,便是没能嫁给钟自羽,她很想嫁给对方,很喜欢对方,就像所有的小女孩,都钟情身边那个自认为最伟大的那个同龄人,但她知道,对方不喜欢自己,所以,这份爱,到死,她都隐藏着。
可那真的是隐藏吗?
隐不隐藏,归结在于,对方是看不出来,还是看出来了却装作没看出来。
岳单笙愿意让妹妹嫁给钟自羽,他也感激对方对自己的付出,他认为对方虽然人品上有些问题,但这都是小问题,是可以托付终身的。
但最终,他大错特错。
这个错的代价,是他失去了世上唯一的亲人。
岳重茗,死了。
死在生产之后,她的身体,根本不足以负荷一个孩子的诞生。
那阵子岳单笙不在,他在忙着出外寻找能救治妹妹的灵丹妙药,走之前,他明明叮嘱钟自羽照顾好妹妹,可对方没有,他放任妹妹一边喜欢着自己,一边承受他的薄情,同时另觅生路般,找到另一个宛如救命稻草般的男人。
岳重茗是被骗的,岳单笙一直这么认为,那人渣在没有任何聘礼的情况下,在不打算娶妹妹的情况下,要了妹妹的身子。
这个过程钟自羽一定是知道的,但他没有阻止,他竟然,没有阻止……
所有的仇恨都从这时开始。
伴随着岳重茗的身亡,岳单笙知道,他这一世,下一世,永生永世,都不会原谅这个曾经的挚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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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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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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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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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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