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毕之后,季珑索性叫馒头翻了些旧黄纸来,她亲手叠作金银元宝,请一位心思灵巧的积年野鬼暂上李书垂的身。
然而许是早已习惯了连珊种种异举,李家那头,连最古板的李莘娘亲都丝毫不想探问,就这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季珑匆匆忙忙将自己忽然清明起来的次子拉上了回程的车架。
“我的小姑奶奶!你只说你家正君离了魂,怎不告诉我,他肚里还揣着个祖宗!”马车才走出几步,那野鬼就三步并作两步窜出来,对季珑叫起了撞天屈。
“我要早说了,那不没鬼愿意来嘛。”季珑顺势将李书垂软倒的肉身接在怀里,讪笑道。ωωω.χΙυΜЬ.Cǒm
要说叫人家普通一鬼附身孕育怨鬼的肉身,就好比前世叫寻常人将拿着凶器的狂人抱个满怀一般,确实不太厚道。不过,这老鬼既然如此忌惮都不肯离开,想必是不亏的。
关乎自己日后的清净,季珑倒是十分上心,对他好言好语承诺了不少法钱、新衣之类的供奉,这才哄得他答应,到季家时再上一次身,好歹将两位姐姐和下人们应付过去。
处理完诸般杂事,季珑便拿出话本,马不停蹄地魂魄出窍,借馒头设下的牵引一头扎了进去。
城里分明还是京中见惯的飞檐斗拱,提剑的少侠却总是才穿过东南秀致的山川,又迷失于东北丰饶广阔的林原。北地凛冽的风雪也掩不住青年将军红缨枪上的寒光。
往西去是一望无垠的戈壁,绵延入浩瀚黄沙,清脆的驼铃来来去去,扬沙覆雪间,漫不经心描出几笔独行刀客的传闻。听闻若是不畏蛇虫毒瘴,只管往南便会抵达神秘的苗疆,那里时有色泽艳丽的蛊虫替主人重吟薄幸郎的悲曲……
如此种种,实在……浪漫至极。季珑唇角刚刚翘起一点笑弧,脑门儿上就重重挨了一下。
“我昨日点的戏文背过几遍了?我可还指着你以后成角儿带带咱整个们冯家班呢,成天傻笑像什么话!”教唱戏的老班主眉心照例皱出几道刀刻似的竖纹,冯家班所有没名号的徒弟里也就季珑一点儿不怕。
“小和尚年方二八,正青春给师父削去了头发……”她两腿还各搭在左右三块土砖上,劈着个谁也挑不出刺儿的大叉,额头一点儿不见汗,清清嗓子便开了腔,清凌凌的眼波漾在余着脂粉红的眼眶里,活脱脱一个春心暗动的小和尚。
“小灯笼,明儿给自己想个正经名字,这几日就预备登台了。”老师父听着小徒弟抛弦般细腻有劲的唱腔,喊了声入门时给起的诨名,那张被艰险世道磋磨多时的面容难得软和起来,“这年月成角儿不容易,你记着,别丢了祖师爷赏的这口饭就行。”
自那之后,冯家班少了个老师父千宠万爱的学徒小灯笼,多了个年仅十三的青衣台柱玉玲珑。
玉玲珑生得好看,又因时时观摩脑海中伶人光影,举手投足间,气韵更不似凡俗,便常扮些神仙鬼狐之类,总能讨得看客们许多褒赏。听闻因演得太真,还时有年纪大的贵人遣仆从纠缠,不依不饶探问长生。
“垂璎,你就不想问问我是不是凡人么?”李垂璎才支使着自家小厮打发走一群无赖,转脸便听季珑笑吟吟地问。
“不想,反正玲珑姐姐是仙是凡,我总要缠着你的。”小孩儿胸脯一挺,显出些并不令人生厌的傲慢,待想起自己方才横眉怒目,又可爱地红了耳根,一面偷觑季珑神情,一面故作霸道地嚷嚷。
才十一二岁的年纪,可不就还是个小孩儿么。
“那我若不是仙也不是凡,而是花妖狐魅恶鬼修罗呢?”季珑忍不住逗他,面上油彩才卸了几笔,又是另一种风情。
“你若是花妖狐魅,正该娶我这书生还恩结情;若是恶鬼修罗……世上才没有玲珑姐姐这样好看的恶鬼修罗!”李垂璎还红着脸,便笃定地答道,心底却又想起眼前人初登台时扮的那个小和尚来。
李垂璎那时候其实还不怎么懂戏,只在家人为奶奶做寿时,躲在屏风后边儿看过几场。到如今也只记得,玉玲珑扮的小和尚纯稚俏丽,同她其余的扮相比起来算不得绝色,偏偏任他如何不安分也不叫人讨厌。
季珑也想起当初那个只听过她一出戏,便敢大着胆子往戏班子院墙里扔纸鸢的小公子来。
大个儿的素色纸鸢一侧翼上用娟秀的字迹题着几行倾慕的诗句,背后竹骨里藏着迂回的邀约,就如它主人一般,皆是热烈又羞怯的模样。
同行皆羡慕玉玲珑,初登台一唱便勾走了李小公子的芳心。自此寻常伶人许多困窘,到她这里都轻描淡写地抹过。直到四野烽火燃进皇城,烧破城中太平歌舞,多少曾笑李垂璎与戏子相好的男子才知道,玉玲珑的刀马功夫可不只是戏台子上能用。
“玲珑姐姐,你真的是仙人吗?”李垂璎被季珑的斗篷紧紧裹着,瞧也不瞧悄无声息扑在脚下的强人,满面潮红说不清是着道后的药力作用还是过于兴奋。
“如今还不是呢。”季珑浅浅地笑着,本是带点儿骄矜的模样,偏看向李垂璎便软了眉眼。
她眼疾手快扶住李小公子摇摇欲坠的身躯,并顺势地将人揽进怀里:“不过既然你想我是,那我就迟早会是了。”
“那你还是不要成仙了……”李垂璎眨眨眼,有些高兴的样子,眼眶却蓦地一红,碎玉似的泪珠子便噼里啪啦砸了一地。
虽说如此,季珑却感觉,这方天地原本就随处可见的道韵不仅未沉寂,反而空前活泼起来,就像指望着她这“仙人”做些什么一般。
季珑于是了然。
“为何?你也瞧见了,这世道不留善人。待我举霞飞升,护你一世平安顺遂不好么?”她温言细语,却是明知故问,属实不太厚道。
“不好,一点儿也不好,我,我不想守着个牌位,跟个泥塑木偶过一辈子。”李垂璎听得“举霞飞升”四字,便急了眼,什么羞人的话都往外倒尽了,才想起来脸红。
不过打小被宠大的孩子,即便落魄了,一时也不损底气。因此,李小公子虽顶着一张大红脸,却仍昂着头,直勾勾地与心上人对视,不肯躲闪分毫。
“哦?垂璎是说,即使在下渡不过劫难,身死魂消,也愿意为在下守一世牌位么?”季珑压着声音,对李垂璎附耳道,顿时在人家耳垂边激起一小片细密的疙瘩。
要说,同没心眼儿的小孩儿厮混太久,就是这点儿不好——有事儿没事儿总忍不住想逗逗。
不过小孩儿被逗得多了,反而练就了些定力,身子愈发酥软无力,神情却清明起来。
“是又如何?难道你还想,想二娶,在下面跟谁结阴亲么?”李垂璎声音软绵绵的,也就够传进季珑耳里,言中之意倒很霸道,偏偏才说了两句,自个儿又掉起了金珠子,“我告诉你,你要是敢在下头另娶,待我也下来了,定要你好看……”
“瞧你这话说得,倒好似我非身死道消不可似的。”季珑笑了一声,在心口寻摸了好会儿,才摸出一块叠得工工整整的锦帕来。
用料是上好的素冰纨,抖开来才见帕子正中歪歪扭扭绣着大抹深深浅浅的碧色,不明说,谁也认不出这竟是柄碧玉如意。
李垂璎接过自己从前的“杰作”,斯斯文文揩完眼角,总算止住泪意,随即后知后觉地尴尬起来。
他平日里虽爱写风月,却向来高傲,眼泪比许多女儿家还金贵。可今日,许是别离在即,总有种莫名其妙的烦躁不安,以至于小心翼翼好几年,偏在最后时刻连连出丑。
李垂璎懊恼地眨了眨眼,高举的头颅悄悄垂下些许。
季珑的心尖儿便也跟着颤了颤。
迎李书垂进门那日,她便知道这孩子眼睛生得巧妙。待入了话本,与这寄托了他大半魂魄所化的小李公子朝夕相处,虽也感其温柔烂漫,与外头那浑浑噩噩的躯壳相较,属实生动得多,到底时常看着,渐渐便不觉新鲜了。
然而此刻,她瞧着怀中面泛桃红的小孩儿,一时竟似被那双隐着薄雾的明眸勾去了魂魄。
不,季珑年前才为他过了二十岁生辰,虽一直未行冠礼,但早已不算小孩儿了。
其实,李垂璎才经双亲逝世,又被叔母暗算,今日更险些有性命之忧,再是天真,眼底也不复从前矜傲。可他笔底这方天地依旧如此灵慧烂漫,找不到一丝不忍言的人心阴暗,连苍生苦难都是荡气回肠的滋味。
而季珑近乎贪婪地沉浸其中,越来越不爱想起从前那些阴森扭曲的幻境。
她轻笑一声,终是拿定了主意。
“垂璎,跟我走吧。”唱戏的功底被用到极致,季珑嗓音婉媚如水,似央求又似诱哄,眼底却明明白白烧着两团炽焰。
李垂璎心甘情愿化在这团火里。
“那你需打胜仗,若打多了败仗,我便不认你这戏台子上的将军了。”小公子郑重其事地想了一阵,两颊分明还泪痕宛然,却已雨过天晴。
季珑便不再言语。玉玲珑是以青衣成名不错,刀马功夫却也是一绝。此刻,她耍惯了梨花枪的臂膀一拢,轻轻松松就将这招人的小公子打横抱起来,幕天席地,正合云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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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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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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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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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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