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桐干完活回家,发现自家孩子正呆坐在家里,好似一个木雕,不由担心道:“怎么了?”
小树抬起头,一脸控诉:“爹,你和娘骗我。”
桐满脸担忧:“什么?”
小树委屈道:“巫根本一点都不可怕。”
桐沉默了一会儿,道:“你遇见巫了?”
小树点头:“巫来学校……”
他想了想,把巫的话原封不动的告诉了自家爹。
小树的记忆力非常好,这是他成绩迅速提升的原因。这个岁数的孩子所学的知识,大多靠死记硬背就能学会。
桐扶额,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虽然巫当初让他们离开时那副失望的神情,在他记忆中,仿佛是昨天刚发生过的事。每当夜晚的时候,他和茗经常会梦见这一幕,然后怀着后悔的心从梦中醒来。
但没想到,巫自己也一直对此怨念颇深。
虽然记忆会美化,但巫有些孩子气的行为,他也从未忘记。
一想到,他和茗曾经想为巫暖床的时候,巫那一副“你们想对我做什么”的震惊表情,他就羞愧得无地自容。
没错,巫虽然力量和智慧都很强大,该出手的时候也十分果断,但私底下他心软、纯洁、善良、孩子气,经常让他和茗产生照顾弟弟的错觉。
只是这种想法,不应该出现在奴隶身上。巫是多么神圣高贵的主人,他们这种想法是对巫的亵渎。
这种惶恐,是他们自身精神上的奴隶烙印带来的。这让他们失去了和巫并肩而行的机会。
在被天部落抓走之后,他找回了一点自尊,而茗再次败在了自己内心的奴隶烙印上。
桐看着提起巫的时候,满脸憧憬的孩子。
不,或许茗不仅仅是败在了自己内心的奴隶烙印身上。她其实也从奴隶的身份醒来了,才会背叛巫。
茗觉醒了“自私”。比起曾经的主人,茗更看重现在的家庭,看重他和小树。
而且,茗似乎也单纯是背叛了巫,她也留有后手,一个让巫能接受的后手。
茗的心计,的确是曾经受过首领和巫培养的继承人。xiumb.com
不知道他们的孩子,会变成什么样子。
小树从小在轩辕城长大,他是彻彻底底的轩辕城的孩子,肯定和自己完全不一样。
“你将来肯定比爹强。但爹也会努力,我们比一比,看谁先脱籍?”桐避开了曾经对巫的“凶残描述”。
其实也不算凶残,他没有夸大巫的力量。只不过,他不可能在孩子面前提巫孩子气的那些事,只能说巫的力量。
咳,拿巫吓唬不听话的孩子什么的,这种事绝对不是故意的。
“巫说我可以,我肯定可以。”小树眼中战意十分浓烈,“就算是爹,我也不会输给你!”
“好。”桐笑道。
羊柯在一旁听得泪流满面。
见到巫,还和巫说话了,多好啊。巫听起来是多么温柔的人啊。你们知道族长的脾气有多冷酷暴躁吗?你知道我被骂了多久吗?每天在族长无意识散发出来的堪比凶兽的强者气势下做高强度的脑力活动有多累吗?
这些话他还只敢憋在心中,没人可说。
累,太累了。等他攒够房子的前,一定要找个能听他吐槽的伴侣。自己再憋下去,肯定会憋出毛病来。
现在他一听见族长的声音,看见族长的身影,就忍不住手脚冰凉,浑身发抖,冷汗直冒。
听说族长和巫是伴侣?只有巫那么温柔的人,才能包容族长那样的人吧?
……
“你见到小树了?”鸿拿着一块布替夙晨擦头发,“那孩子如何?”
“很老成,就是一看见我就跪着哭,好像我欺负了孩子似的,吓得我立刻溜了。”夙晨满口抱怨,“桐究竟和他说了什么?我有那么可怕吗?啊?”
“可能小树只是对你很尊敬。你想太多。”鸿道,“那孩子在学校中成绩很好,就是有点闷。不过他是唯一的奴隶孩子,和其他孩子玩不起来正常。而且轩辕城的人仍旧认为他的母亲背叛了你,所以可能将这种情绪延续到了他的身上。”
“你不早说。你早说,我就去看看他,这样轩辕城人就不会用有色眼镜看他了。”夙晨抱怨。
“你不必替他做这么多。你已经为他们做了够多,他们对你没有任何回报。”鸿此刻稍显冷酷。
夙晨叹了口气。
好吧好吧,也对,他如果对这家人过分宽待,可能才会真的有反效果。无视可能才是最好的做法。
不过今天是碰巧遇上了,应该没问题。他之后也有和校园里其他孩子说话。
“小树那么聪明,他爹娘的智商应该也不低。可惜了,当初他们如果好好学习……”夙晨还是对当初的事念念不忘。
鸿笑了笑,没说话。
他总不能说,庆幸这两个人没有一直陪在夙晨身边,即使他知道夙晨曾经很寂寞?这种卑劣的话,他一辈子也不会告诉夙晨。
“不说这个了。听说你把那个转正的奴隶……叫羊什么来着,折腾得不轻。”夙晨打趣道,“话都传到我这来了。”
“那家伙头脑不错,点子也多,在数字和距离上有特殊的天赋,我猜测和他以前的部落的图腾之力有关系。听他说,他体内曾经还有巫之力。”
“不过他太容易慌张了,我只要一催促,他就脑袋一片空白,把要说的话要做的事忘记了。”
鸿虽然很欣赏这个人,但也很无奈。这种心理素质,不好好联系,以后怎么和轩辕城的人一起工作?他还算冷静,其他工匠才是脾气一个比一个暴躁。都像黄土那样,刚当工匠,就敢和黑石对着吵架,那该多好。
说起来,黑石这段时间好似和黄土走得越来越近,据说快定下来了。
有人说,夙晨当时给黄土取名的时候,就预见了这一点。这两人的名字才这么般配。
夙晨自己的回答是,我没有,别乱说。
鸿知道,夙晨绝对没有什么预见不预见,只是单纯取名废。
不过虽然两人已经快定下来了,但仍旧天天吵,估计这一辈子都会吵下去,真是同情他们将来的孩子。
“他还没从自己奴隶的身份中醒过来,多被你吓几次,他就习惯了。”夙晨听完鸿的吐槽之后,趴在鸿的肩膀上,笑得喘不过气,“其实他跟其他人干活,不一定会紧张。他们都说你的气势越来越强了,和沙雕它们快差不多了。”
“我会努力收敛。”鸿抱着夙晨叹气。
无法收敛气势,便是他体内的图腾力量仍旧处于混乱之中,没有完全被收服的证据。
如果他能完全掌控体内的力量,就能和以前一样,不显露图腾纹的时候,让人看不出深浅。
“你已经够厉害了,放轻松点。”夙晨像对待孩子一样摸了摸鸿的脑袋,看着鸿一脸郁闷的样子,笑得更大声了。
鸿嘴角抽搐,大手将夙晨捞起,往床上一扔,像大熊一样,朝着夙晨扑了上去。
“啊!压死我了!重!”
“唔……”
“明天还要早起……”
“我不起了……”
夙晨再次翘掉了并不重要的早会。
……
鸿将第一台试验用缫丝机器做出来的时候,夙晨已经裹上了冬装。
今年收成比去年还好,轩辕城到处一片喜气洋洋,和其他过冬的部落截然不同。
这一点,奴隶的体会最为深刻。
每年冬天的时候,就是他们最恐惧的时候。
在这个时候,部落的平民尚且可能被饿死。他们这些奴隶就更不用说了。
即便是贵族的奴隶,也可能因为天气太冷,冻伤或者生病后,直接被丢弃在山野之间,沦为野兽的食量。
有的部落食物缺乏的时候,奴隶就成了他们的肉食。
来到轩辕城的这个冬天,连他们脸上都浮现出了笑容。
在轩辕城几乎每天都能找到可干的活,只要有活干,就有食物和衣服。即使没有肉,即使整个冬天只有一套保暖的毛皮外衣,这个冬天至少不会饿死。努力一点,甚至每天都可以不处于饥饿状态。
这种日子,就算在他们还没有成为奴隶之前,都不曾想过。
他们有的人曾经是图腾战士。在狩猎不到东西的时候,部落里的战士都可能会挨饿。
奴隶尚且能不被饿死冻死,成了城里人之后,是不是可能每天都能吃饱了?甚至每隔几天都能吃上肉了?
当天气越来越冷,第一片雪花飘下来的时候,奴隶们拢了拢身上的衣服,啃了一口混着麦麸的饼子,对未来的美好生活,有了更加强烈的向往。
第一片雪花飘下来的时候,轩辕城第一匹丝绸也终于织出来了。
有了之前织布的经验,和鸿改进的机器,第一匹丝绸就十分漂亮,可惜只有夙晨洗脸巾那么大一块。
“就那么点茧,能织出一块完整的丝绸出来,不错了。”夙晨安慰众人。
他们想什么呢,就那么一簸箕的蚕吐出来的丝,能织多少布?而且还有一半得用来给鸿继续试验新机器。
“对了,鸿呢?怎么不在这?”丝绸被织出来了,鸿都不来看看?夙晨很惊讶。
“他?老早就跑到工坊,继续钻研他的玻璃了。这机器最后改进完善,全靠羊柯。”数忍不住抱怨道。
这首领,怎么一点轻重缓急都不知道?一听见黄土那边说玻璃制作有了突破,就迫不及待的跑了过去,把这边做了大半的工作直接给丢下了。
有这样的首领?!
罢免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篇有点长,估计要写到80万以上。下本也是七八十万字的长篇,想多增加一点感情戏这本又是完完全全剧情流了:3。下本开坑前,我决定写个三四十万字的纯感情流的娱乐圈文练练手,下个月2号开坑,文案已经放出,希望大家能提前预收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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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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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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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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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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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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