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兽皮衣服还看不出鸿的手艺,现在夙晨看着袄子上密密麻麻的针脚,才知道鸿做衣服的手艺是真的好。
这些日子太忙,他都没看见鸿什么时候开始缝制的衣服。想着鸿捏着骨针给他缝衣服的画面,夙晨有点感动又有点囧。
鸿这么五大三粗一汉子,居然擅长缝纫,实在是难以置信。
对于夙晨的难以置信,鸿也难以置信。
在部落里,哪个男人不会缝衣服?他只是特别擅长而已。
夙晨见鸿对自己做衣服的手艺十分自傲,突然起了恶作剧的心理。
“这算什么擅长,做衣服可不是这么简单的事。”夙晨拿着炭笔,给鸿讲解了服装设计和刺绣相关知识。
鸿被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原来做衣服还有这么多讲究?他还以为衣服上的花纹,只能用石头或者植物颜料来染,原来还可以绣?!
于是鸿丢掉了打造武器的新爱好,开始鼓捣刺绣。
夙晨看着鸿白天坐在门口,一脸惬意的和绣花针较劲,半点没有恶作剧得逞的心情。
鸿还专门为了绣花,自己“熔造”了一根铁做的绣花针。现在正在夙晨穿破了的旧袍子上学最基础的刺绣针法。
夙晨让鸿最先从十字绣学起,这个短时间内就能见成效。
鸿短时间内还真建了成效,给夙晨在手帕上绣了一朵小花。
看着鸿捧着绣了小红花的手帕献宝,尴尬的变成了夙晨自己。
“绣草木不好吗?男人带什么花手绢?我看竹子就很好,松树也不错。”夙晨很后悔自己恶趣味的先让鸿学绣“花”。
他早该想到,鸿绣好的第一个成品,肯定是送给他!
鸿表情憨憨道:“晨带花好看。”
“不,一点都不好看!”夙晨拒绝花里胡哨,但还是收下了手帕。
鸿第一次绣的东西,这个礼物意义挺大,推回去鸿肯定会难过。Χiυmъ.cοΜ
夙晨再次后悔,为什么要忽悠鸿先学绣花。绣点竹子松柏什么的不好吗?
……
夙晨只是恶作剧,没想到鸿居然将绣花和做衣服这两个技能传了出去。
某一日夙晨突然发现,在有太阳出来的时候,部落人很少出门遛弯,乐器的声音也小了许多。一群部落人搬了个板凳,在冬日的阳光下聚一起绣花了。
夙晨大囧。
这个冬日,有的人为鳌部落烧制建筑材料,有的人开采煤矿,有的人冶炼钢铁,有的人织布,有的人准备课改,剩下的无事可干的人也开始了学习绣花,和裁剪缝制新的一副……看来几乎所有部落人都有事干了。
夙晨之前担忧的冬天事情太少,部落人无所事事,可能会滋生一些颓废的情绪。
现在他完全不担心了。
不,他还是担心。这群人这也学,那也学,这也做,那也做,会不会累出病来?华夏联盟果然劳动力还很不足啊,连孩子都在学习做衣服和刺绣了。
鸿拍着胸脯道:“食物很充足,他们可以随便劳动。”
东川和烈风也一起点头。
丹部落不用说,跟着华夏联盟混之后,炎黄有的,他们也有;鳌部落得到了大部落许多粮食赔偿,今年冬天也不缺粮食。
夙晨扶额。这是粮食的问题吗?
好吧,这或许真的只是粮食的问题。
以往冬天没有足够的粮食,许多人都窝在屋子里,尽可能开启“节能模式”。现在粮食充足,人可不就能干活了?
“那个,绣花伤眼睛,每天不要绣久了,也不要昏暗的地方或者大太阳底下绣,年纪大了,眼睛会花,甚至可能会瞎。对,就是霞那种。”夙晨叮嘱了之后仍旧不放心,专门开了一场用眼卫生的讲座。
古代许多绣娘到了中年,几乎就看不见东西了。夙晨不希望一个冬天过去,部落里人均近视眼。
虽然现在有了煤炭,鸿已经开始尝试烧制玻璃,但尝试全失败了。以后就算尝试成功,部落人人均眼镜当本体,还怎么打架狩猎?不知道图腾能不能恢复眼疲劳。
小龙被询问后一脸懵。这个它还真不知道。
小毕方和小玄武也摇头,它们也不清楚。
夙晨很遗憾。看来图腾对自己的力量,了解也不是特别深刻。那种细分到每一个人体器官的“图腾加持的自愈能力有多厉害”,它们也说不上来。
如果这个时代科技够发达,能够有足够的科学仪器分析图腾之力就好了。
好羡慕千年后科技时代的这个世界的人,他们一定有许多有趣的科学课题可以研究。
……
部落人本来对什么夙晨的“禁令”阳奉阴违——不是他们不尊敬巫的命令,只是人都有侥幸心理。
有了轻便柔软的布衣服之后,部落人就不再愿意|裸|穿兽皮。
当鸿开办了“时装”课之后,部落人就不再愿意穿难看又不方便的衣服。
刺绣的技艺传开之后,部落人就恨不得立刻在自己衣服上绣满了漂亮的图案。
而且刺绣不但是个技术活,还是一项天赋。家里较为富裕的图腾战士,很愿意出高价请人来帮自己修东西。对于很多身体羸弱的人而言,这是补贴家用的好活计。
刺绣说难肯定难,但只说入门,也很简单。
只要学会一种基础针法,细心的人,就能绣出像模像样的图案。
当大家都学会同一种针法之后,比拼的就是审美和手指的灵活度。用夙晨的话来说,就是“心灵手巧”程度。
鸿在这方面再次显现出自己无人能及的天赋。他画的刺绣图案就超出普通人太多,绣图案的时候,针线在鸿粗粗的手指间,仿佛有了自我意识,鸿甚至能一边和夙晨聊天,一边轻松绣出十分传神的图案。
夙晨彻底对鸿在艺术方面的天赋跪了。
画画也就罢了,木工活也罢了,为什么鸿在打铁和刺绣方面,也能这么优秀?对了,还有音乐……难道真的是只要他感觉到了美感的技艺,他都能很快掌握?
鸿真是个天才,可惜生错了时代。如果他生活在末世来临前的现代,凭借他这张脸和这可怕的天赋,混个高逼格国民男神轻轻松松,代言接到手软。
不,或许他根本不需要接什么代言,卖画卖绣品,就够他舒舒服服的过一辈子。
呃,好像比起卖画卖绣品,还是接代言来钱更快更省事?
夙晨陷入沉思。
夙晨在沉思,鸿也在沉思。
学了基本的时装和刺绣知识之后,鸿怎么看他自己送给夙晨的兽毛袄子,怎么觉得难看。
看看这颜色,看看这样式,看看这板型,看看这朴素到不忍直视的装饰……图腾在上,我怎么做出这么难看的衣服给夙晨穿?
就算夙晨不嫌弃,夙晨穿出门,岂不是丢了炎黄的巫的脸?而且也让别人看轻了自己的手艺?
不行,这件衣服绝对要返工!
“返工?不行不行!”夙晨怎么也不愿意脱掉暖和的兽毛袄子。
兽毛袄子不好做,鸿给他做了一件,数给他做了一件,他就两件兽毛袄子换着穿。
鸿要重做,他就没有可以换洗的兽毛袄子了!
看着夙晨一副“你是不是想要冻死我,给炎黄换一个巫”的态度,鸿只好暂时放弃重做夙晨身上的兽毛袄子。
他只能收集兽毛,再给夙晨做一件。
“等你做好,我恐怕已经不需要兽毛袄子了。”夙晨提醒。
一件兽毛袄子至少要缝半个月,再加上刺绣,以鸿对艺术精益求精的态度,至少一个月才能做好。
那时候河水都开冻了。
鸿想了想,好似的确如此。
他犹豫许久,最终决定出贡献值,请人一起帮忙。
夙晨十分赞同。
虽然鸿很厉害,但也没必要所有生活用品都自己做。
一个人一个月能做几套衣服?当开春之后,鸿和夙晨都会忙起来,就更没时间做衣服了。
如果鸿喜欢给他做衣服,每个季节做一套就行了,没必要所有衣物都包揽,鸿也没空。
当然,如果只是之前简陋的兽皮衣服,鸿一天能做很多套。但要加上刺绣的细麻布衣服,这就很耗费时间了。
鸿叹气,他就希望夙晨的衣服,都由他一个人做。
夙晨见鸿有些沮丧,提议道:“我本来就不喜欢花里胡哨的衣服,你做衣服做朴素点,别加那么多刺绣,以你的手速,两三天就能做一套单衣。华丽的外套什么的,再请人一起做?”
鸿继续叹气:“我想让晨一年四季都穿最华丽的衣服。”
夙晨嘴角抽搐:“不,我不需要,很麻烦。”
他又不是皇帝,难道还专门给他弄一千个绣娘做衣服吗?他们炎黄部落现在的人人口都没超过两千。
夙晨腹诽,还好鸿只是蛮荒部落的首领,不是古代封建皇帝,不然他肯定是宋徽宗那种类型的昏君。
鸿见夙晨的确对华丽的衣服兴趣不大,最终妥协。
以后夙晨所穿的日常衣服,不搞那么多花样,只要方便舒适就行。
而祭祀和将来访问中部大部落将要穿的礼服,则由全部落一起制作。
鸿第一次听说“礼服”这种衣服,得知“礼服”的含义后,非常兴奋的给夙晨设计礼服的样式。
这个时代还没有自己的服装文化,夙晨教给鸿的服装样式也是中西结合,没有特定的样式。
鸿很喜欢现代军装,希望能给自己做一套,但亚麻布做出来的“军装”不伦不类,看上去软软趴趴,很没有气势,让鸿十分沮丧。
但他给夙晨做的袍子,则十分飘逸。夙晨自己也很喜欢。
袍子唯一的缺点就是行动不方便,但作为礼服,行动不方便也没关系,夙晨大多时候不会自己走路。于是夙晨的礼服样式,就是广袖长袍,还佩戴了冠冕和飘带。
夙晨看了看鸿的设计图,提出了一点修改意见——比如不准五颜六色,其他的就没管了。
论审美,他不得不说,鸿比他好一万倍。
礼服上绣着图腾和祥云,这么大的工作量,鸿一个人自然做不完。他召集了部落里最好的绣娘……和绣郎,一起为夙晨制作礼服。
这些人坚决不接受夙晨提供的贡献点,说供养巫是他们的荣幸。
夙晨难得的真正生气。
虽然知道特权阶级以后不可避免,但他希望至少在他还能掌控华夏联盟的时候,能以身作则,让华夏联盟尽可能公平和美好。
说他理想主义也好,在能理想主义的时候不理想主义一把,怎么对得起他神奇的穿越?
所以他必须打消这群人总想无偿给他提供东西的做法。
作为巫,他可以通过自己对部落的付出,获取大量贡献值,然后用贡献值换取其他东西。但“无偿提供”这种事,绝对不可取。
就算贡献分的评比再不公平,但至少他也和部落其他人共用了一个“评分系统”。
对于夙晨的坚持,部落人很不理解。
在他们看来,不说夙晨已经和先祖、图腾同样重要,就是普通部落的巫,也拥有许多特权。部落人本就会主动供养巫。
巫不过是想要一件新衣服而已,部落里连给巫做一件衣服,还要收取巫给予的报酬,这件事说出去,华夏联盟绝对会成为其他部落的笑话。
鸿明白夙晨的担忧,但他也不赞同。
所有部落都如此对待巫,夙晨何必要自行削减自己的特权?
但这时候夙晨特别倔强,宁愿不要新衣服,也不肯接受部落人不要报酬的付出。
这件事就僵持下来。
僵持之后,着急的是部落里其他人,反正不可能是夙晨。
整个部落的人都希望巫穿上全世界最好看的衣服。现在僵持下去,等于这衣服没法做了——夙晨不配合测量尺寸,他们总不能绑着自家巫做衣服?
夙晨冷哼。既然他们不收报酬,那么自己就不要新衣服了。一切问题不就解决了?
时间拖过了七天之后,部落里的人对自家任性的巫服软了。
夙晨终于把贡献分花了出去。
鸿叹气。夙晨又改变了部落的传统,也不知道是好是坏。
但无论是好是坏,让夙晨气了整整七天,就是他们的错。
反对意见最强烈的数也十分后悔。
如果知道最终他们会妥协在巫的倔强之下,她反对个什么劲?白白浪费了那么多时间,还惹巫生气。
部落传统,有巫的心情重要?
就算其他部落要犹豫一下,炎黄部落就该毫不犹豫的回答,只要巫高兴,“传统”每天变个花样都行。
“你没错。我们只想表现出对晨的尊敬。”鸿安慰道,“晨只是认为他也是部落中的一个普通人,不该得到特殊对待。”
鸿顿了顿,道:“晨对依靠自己的地位而不是付出,来获取额外的东西的事十分抵触。晨说,他这叫以身作则。以后的巫,都将以他为准则。”
数叹气。
“中部大部落在得到了平民的东西,会赐给平民赏赐。夙晨给的报酬,就当做是他给的赏赐好了。”鸿道。
数继续叹气:“你不早说?”
“让晨和你们吵一架也不错。不吵一架,你们怎么知道晨心里想什么?”鸿躲过数揍上来的一拳,“知道晨心里想什么,才能回报他的期待。”
鸿想起夙晨的嘀咕。
“我希望所有炎黄子孙无论面对谁,都能不卑不亢。”
“就算是面对巫,也只是因为巫对部落的付出而尊敬巫,而不是因为巫的地位而低声下气的讨好奉承。”
无论鸿说多少次,部落中所有人对夙晨,都是发自内心的尊敬,和巫的地位无关。但夙晨坚持不要特殊待遇。
夙晨坚持认为,他所获得的庞大的贡献和所有资源的优先分配权,就已经是巫该获得的待遇。其他的不应该多给。
鸿想,夙晨很天真。
但炎黄人现在最优先遵守的事,不就是夙晨开心就好吗?夙晨若天真,他就陪着夙晨天真。
若其他部落不回应夙晨这份天真,因为夙晨的天真和纵容,炎黄一个部落,也能撑起夙晨心目中的华夏。
……
“怎么这么晚?数还在抱怨?”鸿一边思考一边回家,推开门的时候,发现夙晨正在一楼梳理沙雕的羽毛。见他回来,夙晨没好气道。
这几日天气逐渐转暖,沙雕从火山地带的老窝回来了。
再过不久,大师兄应该也要回家了。鸿已经为两人重新布置好了窝。一楼一直是它们的地盘,现在还多了一只橘子猫。
橘子猫在沙雕和大师兄不在的时候,原本橘子猫和夙晨一起睡,当夙晨和鸿有了进一步发展之后,显然不可能容忍一只偷窥猫的存在。橘子猫又委委屈屈的回到了一楼。
现在沙雕回来,橘子猫十分开心。它又可以窝在沙雕的翅膀下面睡觉了。
“没抱怨。只是仍旧不理解。多说几次就理解了。”鸿接过夙晨手中的刷子,帮沙雕刷毛。
夙晨洗干净手之后,道:“不理解也无所谓,不是说我高兴就好?按照我说的算。”
鸿笑了笑,没说话。他知道夙晨虽然嘴上这么说,但心中很希望能将自己的理想传达给其他人。
夙晨坐在小板凳上,让沙雕伸脑袋过来,给沙雕打磨嘴壳子:“怎么这么脏,你说你怎么这么脏,这么脏的大鸟才不是我家沙雕,以后这么脏不准你回家,给我把地面都弄脏了……”
沙雕瞪着豆豆眼,也不知道听懂没听懂。
大概率它是听懂了,只是纯粹装傻。
“大师兄还在睡,我们去偷它洞里的蘑菇,把它的蘑菇都搬光,谁让它喜欢睡懒觉,我就没听说过哪只猴子还会冬眠,明年不准他冬眠,家里比山洞暖和多了……”夙晨训斥完沙雕之后,又开始数落还在冬眠的大师兄。
鸿无奈:“大师兄不冬眠,我们的蘑菇种哪里?家里?”
“给大师兄找个比较近的山洞,或者给它挖一个可以种蘑菇的地窖,让大师兄天天去伺候蘑菇,不也一样?”夙晨嘀咕。
鸿叹气。
虽然这么想很不舒服,但鸿知道,那两只闹腾的凶手首领不在,夙晨寂寞了。
有自己陪着还寂寞,唉。
“明年我们部落的食物会更多,可以让大师兄回家睡,食物够吃。”鸿把刷子放下,拿起一大片麻布被沙雕擦羽毛。
原本麻布是中小部落只有巫才能穿在身上的珍贵物品。现在部落有了亚麻和纺纱机、织布机,亚麻布成了普通人都能穿得起的布料。夙晨原来从商队里“换”来的亚麻袍子都变成了抹布,正好可以帮沙雕擦羽毛,比草团好用。
“哒哒哒。”沙雕忙表示自己也想回家过冬。
憋了一整个冬天没人说话,沙雕天天数着树枝打发日子,又差点变回以前的痴呆鸟。
但沙雕知道冬天所有人族的部落都不好过,不想给老大添麻烦,所以自己乖乖过冬。待天气回暖,才飞回来看看老大过得好不好。
既然老大说没关系,可以留下,它才不会离开。
就算冷一点又有什么关系?大不了待在家里不出门。
自己的地盘虽然大,但太荒芜了。每天在天空上傻乎乎的飞来飞去,哪有和老大聊天,听老大讲故事有趣?
“明年咱们争取去山里找点温顺的野兽养起来当储备粮,实在不行,就去中部大部落换幼兽养。沙雕和大师兄在,还能帮我们放牧,肯定比咱们人类放牧好使。它们为部落干得活也计算贡献分,用贡献分换食物。”夙晨知道部落人的粮食很珍贵,想出了一个把两只留下来过冬的馊主意。
“好。”鸿虽然认为给两只凶兽族人的权力很荒谬,但夙晨既然喜欢,他也舍不得,那就荒谬吧。
大不了也给它们按个守护神兽的名号。
壳子能当守护神兽,留在部落里被人供奉,沙雕和大师兄为部落做了那么多事,找来了那么多粮食,凭什么不能?
“以后就在家里过冬。”鸿拍了拍沙雕的背,脸上不由露出和夙晨如出一辙的仿佛溺爱孩子的大家长般的笑容。
作者有话要说:蠢猫这几天非常嚣张,拉屎不埋,臭死人。微信咨询以前常去宠物医院的医生,他排除猫咪身体不舒服后说猫咪埋屎是为了掩盖自己的气味,它这几天突然懒得埋应该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地位。
什么地位???难道它认为自己已经是这个家的老大了?揍一顿有用吗?(被猫屎熏得理智-1-1-1-1……)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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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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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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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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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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